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什么情形下有权当场纠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09:50:51 309 人看过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一、怎么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一)到劳动监察去投诉时,首先应记下前去投诉的时间和接待自己的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因为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都是佩戴工作牌,上面有自己的姓名、职务等。

(二)前去投诉的事项必须是归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在实际中,有许多案件同时归属于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受理,在处于维权成本的角度考虑,劳动者应采用劳动监察(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劳动监察受理案件两年时效期的法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所以劳动者必须要牢记这个时效期两年的规定,很多劳动者的案件都是因为过了这个时效期而失去法律支持。

这里提及的是劳动监察程序,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在劳动者维权的另一个维权途径是劳动仲裁程序,到劳动仲裁去申诉的时效期是一年。

(四)劳动监察依法应当给投诉人或举报人保密,尤其是投诉人或举报人向劳动监察提出给予自己保密的要求时,由于劳动监察泄密举报人或投诉人的信息而导致不良后果时,劳动监察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五)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劳动者的投诉后,必须在5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并最多在两个月内结案;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劳动者的举报后,必须在7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最长结案期限与举报的结案期限一样都是两个月。对于到劳动者投诉案件,如果劳动监察因为不受理的,必须在5天内书面通知投诉人。举报人或投诉人要求劳动监察告知自己案件处理结果时,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或投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劳动保障监察员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滥用职权怎么处理
    1、劳动保障监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一、劳动保障监察的程序(一)劳动保障监察员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2、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受法律保护。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检举、控告。3、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二)调查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
    2023-02-08
    63人看过
  •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时,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具体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哪些呢?(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等;(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等;(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等;(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7)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8)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
    2023-04-29
    81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有权进行行政处罚吗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有权作出行政处罚吗p>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调查检查结果,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理:(一)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应当纠正而不纠正的,责令改正或者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三)情节轻微已经纠正的,撤诉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和申辩;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时,告知用人单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情况2.有明确的投诉单位,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被投
    2023-05-07
    310人看过
  • 对劳动保障部门行政行为不服怎么办?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问】农民工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哪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答】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部门或具有行政职能的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劳动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1)对劳动保障和行政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许可证、资格证等行政许可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拒绝办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依法办理的;(3)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格证等变更、中止、取消的决定不服的;(4
    2023-06-06
    450人看过
  • 劳动行政部门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受理:(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主体资格的;(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三)不属于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对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下达《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依据。一、工伤申报认定的基本程序(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2
    2023-03-22
    254人看过
  • 劳动部门的社会保障卡有什么用
    一、什么是劳动部门的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它涉及到了居民个人社会保障的方方面面,既包括社会保险,也包括就业服务,部分地区的地方政府还会根据当地的切实需求将更多的内容放入其中。二、劳动部门的社会保障卡有什么用社会保障卡主要有以下8大作用:(一)社会医疗保障卡用于记录居民社会保障的相关信息,它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就业状况,并记录了持卡人的社会保险帐户信息及缴费情况、职业技能、就业经历、工伤、职业病及伤残程度等。(二)社会医疗保障卡用于记录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并将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记载到它的卡面以
    2023-02-26
    125人看过
  • 下列情况时,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请时效规定的;2、所述伤害基本事实不清、材料不全的;3、不符合管辖权规定或者无书面委托代理关系的;4、当事人就伤害待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所认定事实不在工伤范围的;5、已经由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并已执行伤害待遇,或由劳动仲裁调解,双方就伤害待遇达成协议且已执行的;6、出现其他与本办法不符的情况。有哪些情况对于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情况如下: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
    2023-08-17
    477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进行监察的事项
    (1)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2)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等人员公平就业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实施就业援助,执行就业、再就业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和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遵守国家有关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情况;(7)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8)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办理招用备案手续和就业登记的情况;(9)用人单位遵守职业培训和招用技术工种规定的情况;(10)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给予经济补偿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11)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12)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2023-02-27
    500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投诉时,要包括什么内容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在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一)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造成的。;(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哪些部门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劳动工作。履行下列劳动监察职责:监督检查招用工及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监督检查支付职工工资情况;监督指导劳动保护和职业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社会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执行情况;查处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对外劳务合作机构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管理失业保险工作中的职责主要有三个方面: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和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进行监督检查。《关于实施劳动
    2023-08-09
    435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监察时有哪些权利
    劳动保障部门监察时有下列权利:检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以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等。一、监事会主要职责和权限监事会需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会拥有以下权限:(一)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二)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2023-06-28
    237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投诉之后怎么处理?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投诉
    2023-03-14
    483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依据有哪些?
    该段内容讲述了为了规范劳动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劳动行政部门的有效实施,同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但可以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在作出处罚决定时若引用该规范性文件,必须首先引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为了对劳动行政处罚行为进行规范,以保障和监督劳动行政部门的有效实施,同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但可以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在作出处罚决定时若引用该规范性文件,必须首先引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行 政 处 罚 的 规 定 有 哪 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为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行政机关,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企业或
    2023-09-11
    181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履行哪些职责?
    〔一〕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者贯彻执行;〔二〕对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者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制止、纠正和处罚;〔三〕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四〕对下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五〕对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进行培训、任命、考核、监察和管理;〔六〕法律、法规对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规定的其他职责。
    2023-06-10
    410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是哪里
    劳动保障部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主要职责是:(一)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起草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规则;代表国家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督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三)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
    2023-02-27
    170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什么情形下会受到行政处分?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何种情况下应受理申请?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欠薪情况作出什么预警措施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3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工资支付的实际情况,建立欠薪预警制度。对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二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三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视其欠薪情况,可以实施工资支付重点监察,并可以向社会公布。纳入工资支付重点监察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政府欠薪预警制度的规定提交由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者预交工资支付保证金。工资支付保证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用于保障该单位劳动者的工资支付。纳入工资支
    • 什么情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3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在什么情况下宣告职工拖欠工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8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扣除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劳动合同终止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