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丈夫公证房子给妻子可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1 10:57:57 297 人看过

一、如果丈夫公证房子给妻子可以吗?

1、丈夫公证房子给妻子可以,如果是老公具有房屋的产权、且赠送是老公真实的意愿,那么做公证就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2、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国家税务总局目前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无偿赠与行为、将受赠住房对外销售以及赠与行为后续管理三个方面加强税收征管。

3、赠与房产权还需缴纳契税。与房产的继承过户不同,房产的赠与需要缴纳一笔契税。其中具体的手续和费用是这样的:

(1)房产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产权的赠与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

(2)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产权赠与的公证。此间需要交纳两笔费用:

①公证费,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和继承权公证一样,收取标准为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于200元。

②契税,契税的征收比例是房屋评估价值的1.5%。

(3)到房地产交易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房产证如何办理

在办理房产证之前,买卖双方需要协定购房合同、公证合同,到房屋交易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申报房屋价格,缴纳相关税费。只有在完成了这些步骤之后,才能办理新的房产证。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二手房交易完成之后办理房产证有一个时限,这个时限为一个月,也就是说,交易双方需要在一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交易申请办理。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在接到房屋交易的通知之后,交易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达成一致之后,公民可以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赠送给他人,赠与合同之中可以附期限、也可以附条件。通常来说,一旦赠与合同发生效力,在没有特殊情形发生的情况下,不得撤销赠与。

三、房子公证后产权归谁

房子公证后产权归原产权人。房子经过公证产权不发生变更,仍属于原产权人。

合法建设并办理手续的房屋均属于有产权的房屋,国家颁发的产权证上登记的名字是谁,则房屋就属于哪个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有合法产权证,房屋的权属就会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选择公证只是双方就房屋权属约定协议的公证,不是房屋权属的公证。

公证后并不能直接确定房屋的权属,只有持公证协议,办理房屋的过户,取得国家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才可以确定房子的产权归谁。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过户材料,同时按照要求支付过户税费,但在我国房屋买卖只公证而不过户的,购房者实际也是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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