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7:10:09 339 人看过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苏州市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9号令),我们制定了《苏州市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财政局

二○○八年六月二日

苏州市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我市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充分发挥其风险调控功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9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储备金制度。本市各统筹地区应当按月将已征收的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10%转入储备金专户,储备金达到上一年度各项工伤保险费用的支付总额时不再提取。工伤保险基金有结余的,储备金先从结余中提取,不足部分再按月从基金中提取。

第三条储备金使用范围:

(一)重大工伤伤亡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二)重大自然灾害中因工伤亡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三)工伤保险基金当年收不抵支时予以补差,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垫付。

第四条申请使用储备金的程序:

统筹地区发生重大工伤伤亡事故或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时,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应当会同财政局向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使用储备金的报告,经政府同意后方可动用储备金,并报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第五条储备金的管理:

(一)储备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二)储备金当年的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储备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市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本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市园林和绿化局、市财政局制定的《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批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人民政府二○○五年一月十二日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巩固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的建设成果,保证绿地养护质量,维护城市绿地养护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提升我市绿地养护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苏州市区内由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城市绿地。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地主要包括城市共有、为市区服务的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化和居住区绿地(仅指由街道直接负责管理的居住区)等。第三条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是苏州市城市绿化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管理城市绿地,以行
    2023-06-10
    66人看过
  • 《苏州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公布
    《苏州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12日公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苏州户籍非从业居民也可享受养老保险,标志着苏州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从制度覆盖人人到人人享有保障的重大飞跃。根据该《办法》,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苏州户籍居民均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同时,把新农保及政策性的老年居民补贴一并纳入该制度框架中,形成城乡一体的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障体系。《办法》规定,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基础养老金根据缴费年限确定。目前苏州市区户籍满20年或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人每月260元;户籍不满20年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每人每月130元。参保居民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即可按月领取。而明年《办法》实施或户籍迁入时,已达该年龄的,不用缴费即可按月领取130元或260
    2022-04-26
    91人看过
  • 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暂行办法
    经2001年9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盘活存量土地资产,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收购储备,是指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将需盘活的土地收回、收购予以储存,并通过土地整理和出让等形式,盘活存量土地资产,有效配置土地资源的行为。第三条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收购储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市土地收购储备的管理工作。市计划、城建、经贸、规划、财政、房地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收购储备的相关工作。第五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年度
    2023-06-10
    239人看过
  • 关于印发《苏州市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根据《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苏府[2000]62号),我们制定了《苏州市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民政局二○○○年十一月一日苏州市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为切实保障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均属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照顾政策,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单狡列帐,统一管理。第三条市社保中心根据上年度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的支出情况,每年初
    2023-04-22
    426人看过
  • 《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11月21日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办法》提出,用人单位要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简要情况以及救治情况上报省社保中心。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的费用可由省社保中心追缴。用人单位首次参保分三档《办法》提出,在江西省本级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要按照省社保中心核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首次参保的,缴费费率根据行业基准费率确定。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行业0.5%,二类行业1.0%,三类行业2.0%,实行费率浮动管理,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费使用和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当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职工工伤须在24小时内上报据介绍,用人单位要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简要情况以及救治情况
    2023-06-09
    299人看过
  • 池州市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到法院打官司,法院在受理后依据哪一个法律规定裁决纠纷,在多很大范围内是要根据原告在起诉状中拟定的诉讼请求来进行的。许多情况下官司的胜败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有密切而直接的关系。例一杭州女乘客晶晶在乘坐出租车时因车费问题和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被出租车司机到法院打官司,法院在受理后依据哪一个法律规定裁决纠纷,在多很大范围内是要根据原告在起诉状中拟定的诉讼请求来进行的。许多情况下官司的胜败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有密切而直接的关系。例一杭州女乘客晶晶在乘坐出租车时因车费问题和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被出租车司机勾海峰杀死。勾海峰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晶晶的父亲以出租车的车主倪德华侵权为由诉讼到法院要求赔偿66万元,法院经审理驳回了晶晶的父亲的诉讼请求。例二笔者前不久代理了这样一起医疗侵权纠纷:39岁的女农民张某为治疗眼病住进了某二甲医院,但就在张某住院的第10天清晨,突然血压升高、昏迷,最后导致了右侧肢体
    2023-06-10
    280人看过
  • 葫芦岛市国有土地储备暂行办法
    现将《葫芦岛市国有土地储备暂行办法》予以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控制,进一步盘活国有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储备,是指土地储备机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按照上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对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并予以储备,以调控和供应城镇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第三条葫芦岛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储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城市各类建设所需用地,均应从政府储备土地中供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储备土地。第五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储备工作。凡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机构统一储备。计划、财政、建设、经贸、金融等部门,按照各
    2023-06-10
    218人看过
  • 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社会上现在都讲求公平公正,诚信做人,有良好的信誉才能更好的办事情,所以为了加强投标保证金管理,营造投标保证金管理的公平正义,有效减少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国家完善了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但是具体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探索一下吧!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一、目的规范招标管理过程,加强招标控制力度,防止技术资料流失,降低易耗品管理成本。2.0适用范围二、收取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包施工单位,监理,大型设备或材料,超过50万元的甲分包、甲供料的招标应收取投标保证金、图纸资料押金和工本费;低于50万元的分项工程或者小型零星项目只收取图纸押金、工本费;行业垄断或政府指定项目如:供水、供热、燃气、供电、网络通讯、有线电视、人防设施等不适用本办法。时效范围:自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招标资料起至定标建议批复止,中标单位至合同签订止。3.0定义三、投标相关事宜投标单位是指经推荐审批程序
    2023-06-03
    89人看过
  • 广州市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物业管理行业的管理,规范行业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的公司均适用本暂行办法。第三条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各区国地局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房地产主管部门)。第四条本市辖区范围从事物业管理的公司必须持有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发的《广州市物业管理公司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第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实行资质等级制度,资质等级划分为一、二、三、四级。第六条一级资质条件:(一)有2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二)公司经理或主管副经理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专业物业管理工作三年以上;(三)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管理人员2名以上,中级以
    2022-04-08
    467人看过
  • 决定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日前决定建立浙江省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以提高各级工伤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为紧急支付蓄水。据了解,浙江省各统筹地区都将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工伤保险储备金用于重大、特大工伤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各统筹地区发生重大、特大工伤事故,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入不敷出、累计结余不足支付时,应当动用储备金。储备金不足使用的,缺额部分由同级政府垫付,垫付部分由以后提取的储备金偿还。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日前公布的《浙江省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指出,自今年10月1日起,各统筹地区从每月工伤保险基金收入中按5%比例提取作为储备金。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储备金历年滚存总额达到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应征总额的30%时不再提取储备金。根据浙江省的规定,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储备金均应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专户应在工伤保险基金账户下设储备金
    2023-06-09
    276人看过
  • 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穗府办〔2006〕39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办理。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01〕第1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以下统称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人员(不含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下同)。第三条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用人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以自愿为
    2023-06-09
    423人看过
  • 淮南市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2002年01月01日《淮南市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11月16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月1日施行。代市长:陈世礼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淮南市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土地储备机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将收回、收购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进行前期整理后予以储备,按规划用途向社会供地的行为。第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的储备管理,适用本办法。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后,方可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储备。第四条市土地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并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
    2023-06-10
    262人看过
  • 苏州工伤保险参保条件
    1、企业、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2、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3、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4、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注:前款所列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前款所列人员,以下统称职工。
    2023-05-10
    30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先行支付,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无法向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先行向职工支付应由社保承担部份。然后职工把该部份追偿权转让给社保局,由社保局向用人单位追偿。一、工伤期间发生第三方交通事故是否能获赔偿对于涉及到第三方的工伤事故,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规定追偿。二、陪产假工资有何标准由于陪产假是法定的,所以,男士休陪产假,用人单位同样需要向职工支付工资。陪产工资支付的方式有以下两种:1.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则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应由用人单位向社保中心申请后,由社保中心支付。陪产假工资通常是按照当地社平工资标准来
    2023-06-22
    17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储备金怎么提取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6
      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应当每年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保险储备金,提取比例不超过统筹地区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总额的3%,具体比例和使用办法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工伤保险储备金计算在工伤保险基金结存之内。储备金累计结余达到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的30%,或者储备金规模达到6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应当暂停提取。
    • 苏州市工伤保险费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8
      工伤保险费率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一定时期计算和征收工伤保险费(税)的比率。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当期征缴的工伤保险费用于支付当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其他合法支出。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应该保证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各项合法项目的支出,同时又不使基金有过多积累。
    • 苏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基金怎么申请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6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提高保险基金征缴率。 2.严格按政策规定支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保费用,具体实施本级统筹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3.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运营和拨付。4.依法开展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
    • 永州市工伤保险办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
    • 苏州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是怎样规定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1
      地方储备粮油收购、保管、轮换等费用的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适时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抄送农业发展银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