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对噪音限制不再一刀切。
广场舞限噪不再80分贝“一刀切”
28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魏强作了对《广州市公园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以下简称《条例)审议意见的报告。其中取消了公园噪音不超过80分贝的规定,改为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划定各公园所属的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国家明文规定的环境噪声限值。
已建成会所酒吧三年内拆除整改
有常委会立法顾问认为,实践中,不少公园将公园管理用房出租、出借,或者改建为商业服务设施,建议增加禁止将公园管理用房改建为商业服务设施或者出租、出借,已经出租、出借的用房应当及时收回的规定。
对此,《条例作了相应修改,规定“公园内小卖部、餐厅、茶座、咖啡厅等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其规模应当与游人容量相适应,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按照环保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政府管理的公园禁止建设会所、酒吧、夜总会、酒店、宾馆等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商业服务设施;禁止将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改建为商业服务设施;禁止将公园管理用房改建为商业服务设施,或者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
条例实施前已建成的不符合前款规定要求的设施,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三年内予以拆除或者整改;已经将公园管理用房出租、出借的,应当及时收回。
广州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认为,目前广州市的主要公园特别是历史较久的公园内,不少建(构)筑物当初在建设时未办理相关的建设审批手续,大部分没有产权。为了明晰产权,已建的建(构)筑物应当补办建设审批手续,建议增加一条规定。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一意见,规定“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生效前公园内已建成的建(构)筑物的建设审批情况进行核查。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建设审批手续不齐全的,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认定。不符合功能要求,经认定为违法建设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核查、认定情况向社会公布。
一般公园禁新设大型游乐设施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修改建议稿关于公园内可以新设大型游乐设施的规定不妥,公园是休闲、休息的地方,游乐设施造成的噪声比广场舞更加严重,公园一般不应建设游乐设施。
《条例修改后规定,儿童公园和游乐公园新设大型游乐设施的,公园管理机构应当进行论证,对公园景观、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对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技术、安全标准和规定。其他公园禁止新设大型游乐设施。
历史名园、纪念性公园禁止设置游乐设施,条例实施前已设置的,公园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拆除。
市法制办认为,政府管理的公园是公益性的,租用政府管理的公园场地或者设施开展营利性活动,无论与公园功能有关还是无关都应禁止,同时在禁止开展的营利性活动方面增加“保健、康复”两项内容。
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公园禁音响
《条例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对噪音的管理规定,此前的草案规定,广场舞噪音不得超过80分贝。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网上立法听证会,多数意见认为,关于噪声管理的规定不合理,难操作。关于噪声限值的问题,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及其环境噪声限值,广州市的规定不能高于国家的噪声限值。
网上立法听证50%的陈述人认为,不同公园所处声环境功能区不一样,环境噪声限值也不一样,应当根据各公园具体情况因地制宜设定噪声限值,不宜一刀切。建议条例授权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划定公园所属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型,根据所属功能区类型规定环境噪声限值,并报市政府批准。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除使用乐器、音响器材的活动会产生较大音量外,还有不少游客团体在公园组织清唱活动,由于人数较多,也会造成较大的音量,这类行为也应予以规范,同时应当斟酌禁止使用音响器材的时间。
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些意见,在充分征求意见、立法听证和反复论证、实地监测噪声分贝值的基础上,对公园噪声管理作了新的制度设计。
噪音标准不再“一刀切”,将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划定各公园所属的声环境功能区,各公园按照其所属的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国家明文规定的环境噪声限值。同时,由公园管理机构根据公园的环境噪声限值等因素在公园内划定安静休憩、健身、娱乐等区域。
噪音限制的时段也略有调整。按照规定,禁止在非健身、娱乐活动区域和距离医院、学校、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五十米以内的区域开展使用乐器、音响器材的活动和歌唱等产生较大音量的活动;禁止在公园内使用高音喇叭和广播宣传车;禁止每日十三时至十五时和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在公园内开展使用乐器、音响器材的活动和歌唱等产生较大音量的活动。
市环保局应当将公园所属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定情况和环境噪声限值向社会公布,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公园内的显著位置和相关区域设置告示牌将噪声限值和禁止性规定予以告示。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对游人进行引导并对公园内的噪声值进行经常性监测,有条件的公园应当在健身、娱乐活动区域设置声屏障、噪声监测设备和公共电子显示屏。公园管理机构发现游人有违反公园内功能分区和环境噪声限值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可以采取关闭公园相关电源等方式予以制止。
-
《广州市公园条例》获表决通过游人在公园内不得嬉闹
212人看过
-
大寺新家园公租房房型
252人看过
-
广州市公园条例二审:取消80分贝统一限值
293人看过
-
广州市公园条例网上立法听证会首日情况一览
486人看过
-
广州儿童公园地址及开放时间8大儿童公园
205人看过
-
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20人看过
-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第11条新规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27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大型游乐设施或者试制大型游乐设施新产品,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进行型式试验。在申请型式试验之前,制造单位应当对试制的大型游乐设施新产品制定试验方案,进行安全性能试验和测试。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有什么新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1安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移动式大型游乐设施重新安装的,安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规定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一条新规是怎样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25违反本规定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具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的人数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予以警告,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