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财政部、司法部
发布文号:(86ぉ司发计字第164号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书记处一九八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十二届第221次会议纪要对律师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的指示,加速我国律师事业的发展,结合各地贯彻司法部、财政部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三日(84ぉ司发公字第513号《关于法律顾问处、公证处经费管理改革意见的通知》的实际情况,现对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下同ぉ经费管理问题作若干补充规定:
(一ぉ为了扶持和发展我国律师事业,调动律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地组织业务收入,有效地使用资金,根据各地法律顾问处业务收支情况,可分别采取不同的经费管理办法:
对具有一定规模、业务开展全面、收入稳定、且确有一定结余的法律顾问处,可以采取“自收自支,结余留用”的办法;
对暂不具备实行“自收自收”条件的法律顾问处,可采取“全额管理,定额补助”的办法,每年由当地财政部门给予定额补助,增收节支留用,减收超支不补。这部分法律顾问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到实行“自收自支”。
不论采取上述哪一种办法,都要由法律顾问处提出申请,报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
(二ぉ实行“自收自支”经费管理办法的法律顾问处,其在编人员的公费医疗经费、离退休后的费用仍由同级财政部门解决,基本建设投资应由计划部门安排,其他一切费用由业务收入中列支。对经过批准必须租房办公支付房租费确有困难的单位,可商请当地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补助。
对开放城市中办理涉外律师业务的法律顾问处,在经费、设备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适当帮助解决。
(三ぉ实行“自收自支”经费管理办法的法律顾问处全年业务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结余部分,按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上缴同级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其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确定。上缴后的剩余部分留在法律顾问处内用于建立三项基金,其中:事业发展基金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五十,职工福利基金的比例一般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五,职工奖励基金的比例一般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五。
司法行政机关按规定从法律顾问处提取的上述收入,主要用于发展律师事业,不得用于增加司法机关人员的福利和奖金。
(四ぉ法律顾问处的经费,按预算经费管理,实行独立核算,单立户头。建立健全财会机构和各项财务制度,配备合格的会计、出纳人员。其他人员不得兼做财务工作。要加强财务管理,实事求是地核实收入,合理安排支出,按国家现行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办理各项收支业务。严格财经纪律。年度预、决算必须报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审批,并逐级汇总上报,同时抄报财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法律顾问处财务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监督。
(五ぉ法律顾问处奖金的发放限额分别为:实行“自收自支”经费管理办法的,其奖金发放额全年不超过三个月基本工资额;实行“全额管理,定额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自给程度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者,其奖金发放限额全年不超过两个月基本工资额;自给程度在百分之六十以下者,其奖金发放额全年不超过一个半月基本工资额。
(六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财政厅(局ぉ根据本通知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司法部、财政部备案。
1986年5月14日
-
关于管理层收购若干法律问题
95人看过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
326人看过
-
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
215人看过
-
关于加班费诉讼的若干问题
275人看过
-
关于城市雕塑建设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322人看过
-
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138人看过
法律顾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而言,是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在我国,有法人组织内部设立的法律机构工作人员和外聘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之分。狭义的法律顾问,即是指后者。... 更多>
-
最高院关于存货管理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1,如有具体问题再进行探讨:存货管理是加强企业经济管理、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存货管理的好坏是衡量企业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存货储备是否合理、流动资金占用是否最佳的重要标志。本文通过借鉴相关存货管理理论,抛砖引玉,借他山之石,期以对我处物资仓储管理有所裨益,使我处的仓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提升。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
-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8《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第三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补充管理遗嘱中遗嘱待遇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8遗属的条件、范围: 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
-
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若干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6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了一个《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意见中明确了: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
-
经济法问题关于代理的问题?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1法院审判是讲究的是法律事实,所谓法律事实就是在有证据佐证下的一种逻辑推理,因为客观事实已随时间的流逝不可能重现了,所以只有根据相关证据来证明当时所发生的法律事实来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