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长期存在下去。因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我国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手段和政策措施,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但对于一个具体的低保户来说,就不一定了。因为低保实行动态管理,符合低保条件者,纳入低保范围,正常地发放低保金;一旦低保户的家庭状况发生了向好的重大变化,就完全可以取消低保资格,停发低保金。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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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是指家庭成员有重度残疾和疾病失去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宅和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民。 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建立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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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待遇是否可以永久享受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20公民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但是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即公民在生活闲难时有申请低保的权利,但在家庭情况好转时有及时告知的义务。 根据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另外,根据该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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