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长久不衰的投资热和建设热,因而不可避免要征收大量的土地和拆迁大量的房屋。然而,当征地拆迁变相成为利益集团和个人谋利手段和官员政绩时,就会发生扭曲,近社会的稳定发展,和谐拆迁已成为时下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殷望的主题。
这些年来频频爆发暴力拆迁事件就是证明。这种强制拆迁的野蛮行为势必会影响征地拆迁工作室城市改造的开始,是城市化进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群众性极强的系统性工程。之所以会发生强制拆迁的不和谐事件,不仅因为当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备,缺乏相配套的制度,加上一些地方政府过分追求发展速度,重建设轻民生的观念严重,滥用行政权力进行拆迁工作,严重侵犯了群众的利益,最终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甚至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
新形势下和谐拆迁已具有现实意义,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是保障社会安定团结的内在要求,还是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和谐拆迁工作应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健全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制定出配套的法律制度,为拆迁工作注入法治文明的基因。及时弥补有关程序法律规定方面中的不足,使拆迁工作进入公开、透明的法制轨道。同时,各级政府应加快拆迁制度建设,完善各地的拆迁条例。因势导利、趋利避害地制定出一系列的制度,如拆迁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由被拆迁人组成的拆迁理事会制度等,实行人性化的拆迁。
其次,应树立起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以人的尊严和生命安全为先,将切实保障好群众合法权益贯穿于整个拆迁过程中。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能,切实转变发展方式,理顺拆迁各方利益关系,扼制拼命抢拆的不科学行为。
再者,拆迁前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拆迁后采取相关优惠政策加大对被拆迁人的补贴,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并引导其合理分配财富。充分关注被拆迁人的生产和生活问题,积极组织就业指导和培训,落实相关社会保障措施,解决被拆迁人的后顾之忧。
最后,加强拆迁管理,规范拆迁行为,确保拆迁工作有序进行。建立起长效的治理机制,畅通民众利益诉求的绿色通道,并发挥媒体舆论宣传的作用,及时公布房屋拆迁信息,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任何发展,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和尊严,离不开社会的公平正义,都不能容忍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损害。坚持和谐拆迁正是体现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科学发展思想,是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保障群众利益的有效途径。
和谐社会下的社会保障:人文关怀的深化与发展
(一)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的天然契合点——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一个复合词,它包含公平(Fairness)与正义(Jstice)两个概念。美国哲学家罗尔斯强调作为公平的正义,并形成了公平正义论的极富影响力的理论体系。在和谐语境下所倡导的公平正义,可以理解为既包含公平又包含正义两个方面,即促进与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总体而论,强调的是一种以实现与维护基本的社会公平为核心内容与价值导向的社会正义。[9](P19)公平正义就是使社会关系能够有利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幸福、自由和全面发展,这是社会保障制度逻辑设计和机制运行的根本初衷,也正是社会和谐发展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公平正义的价值意味着:社会所有成员(包括幸运者也包括不幸者),在遭遇社会风险和灾难时,国家有责任提供收入补偿,而社会成员(特别是不幸者)都平等地享有国家旨在提高其生活水平的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的权利,最终促进共同福利,化解社会矛盾,体现公平正义,使达致一个政通人和、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福利不断提高的和谐社会。正如市场机制天然地追求效率一样,社会保障也天然的追求社会公平正义;而社会和谐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追求也是社会公平正义,显然这一切无不使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默契的形成了天然的交点与基点。
(二)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之价值耦合——人文关怀维度的深化
人文精神是人对自身作为个体存在的价值与尊严、人性与人格、生存与生活、现实与理想、命运与前途的认识与理解、思考与把握。人文关怀,则是人以人文尺度为标准而对其生活的关怀,特别是对真实的个人的生活的关怀。[10](P20)以人为本,注重人权保障,是和谐社会人文关怀的内涵。而社会保障是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注、对人的尊严与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的肯定和对人类的解放与自由的追求等等为内容的关怀形式。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的规范设计、制度安排与组织设置,还是作为一种社会的观念、意识与精神状态;无论是作为历史经验的自发产物,还是作为现实需要的理性建构,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都始终是以个体的人的人性和需求为标准和动力,以真实的具体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为诞生之地,并以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为存在和发展的地域与时空维度的。社会保障对真实的个人的生存与生活、对真实的个人的命运与前途的始终如一的真诚关切,也正是真正的和谐社会所具有、也必须具有的人文关怀。
(三)社会保障与和谐发展的辨证关系——正相关关系
中国构建和谐社会,实质上是要更好地回答为什么发展和为谁发展的问题,是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让全体国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而在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以及实现全体国民共享发展成果方面,社会保障制度无疑是不可替代的基本制度安排与保证。[10](P7)社会保障作为国家干预收入分配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与基本手段,具有缩小差距、化解矛盾、实现共享发展成果等多方面的独特功能。第一,通过对弱势群体的援助,可以帮助这些群体摆脱生存危机,缩小贫福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第二,维护公共利益,真正实现全体公民共享经济发展,最终促进共同福利的最大化。第三,客观上平衡社会关系,缓和乃至化解相关利益冲突,促使社会达致和谐。社会保障制度作为能够让全体国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基本制度安排,构成了社会发展的主体内容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纵观世界,凡是追求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国家,必定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凡是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完备的国家,都可以说是和谐发展的国家。历史和实践的表明,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和谐发展构成了一种密不可分的、正相关的内在联系。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与维系不仅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基础,而且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条件。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正相关关系,要求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并通过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来化解现实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
(四)和谐社会下社会保障的功能思辨——社会和谐动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应包含共同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可持续和谐等基本构成要素,共同发展是要旨,以人为本是核心,公平正义是基础,民主法治是关键,可持续和谐是本质。而社会保障是一种满足社会需求的制度性安排,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正常而又富有法律约束的机制,其通过科学的逻辑设计,强调现实的社会保障力,进而推动形成一种社会发展力。显然,稍加分析不难发现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的天然契合点——公平正义、价值耦合——人文关怀、辨证关系——正相关关系等无不都体现和寓意着其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着巨大而又深远的促进作用。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保障理念开始突破原有的社会稳定和社会公正,谋求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新价值,追求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和谐发展。人道主义是社会保障存在与发展的道德基础,其强调的是一种人文精神的弘扬。然当人文氛围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滋养与培育,将促使形成一股强大的人文动力,最终经过进一步的升华凝练,提升为一种实质的社会和谐动力。坚信,在和谐社会的思想内蕴与精神旨趣下社会保障通过其自身内生的矛盾调和机制与社会和谐机制的发力,必将生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和谐动力,为和谐社会的建构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性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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