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食品安全“行刑衔接”需要制度保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9:51:57 355 人看过

长期以来,食品违法犯罪猖獗之势难以遏制,某种程度上说,与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尚未实现法制化关系密切。从现实来看,近年来,由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存在食品安全犯罪新趋势所带来的线索发现、证据收集、责任认定等新难题,以致出现实际案件发生多、真正查处少,行政处理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等问题。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并非新生事物。早在2001年5月,国务院就明确提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经济犯罪的协作机制。2001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随后,国务院颁布的一些行政法规以及部委规章中也涉及到刑事案件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有关规定,但这些行政法规与部委规章基本都用一个简单的条文提及了刑事案件的移送,而对具体移送程序及移送方式等均未涉及。虽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规定较为全面,但它仍然是原则性规定较多,可操作性规定较少。至于部委联合发布的文件基本属于内部规范性文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在实践中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

而且,在现有制度框架内,各个参与主体思想认识不一、参与热情悬殊。往往是司法机关一头热,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缺乏法治思维,对衔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部门主义、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导致一些地方行政执法机关对衔接工作消极对待、简单应付,推动衔接机制建设和制度落实的内在动力不足、外在压力不够、整体合力不强。

究其原因,法律界人士分析认为,衔接不畅,主要是因为法律层级较低,制度刚性不足。一方面,现有法律规定位阶低,且对涉刑食药案件移送的条件、标准、程序等关键问题规制模糊、弹性,造成行政机关难移案、公安机关难接案的两头难局面;另一方面,我国对包括食品监管领域渎职犯罪在内的职务犯罪者处罚普遍较为宽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食品监管领域的渎职犯罪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高发、多发。

就食品安全中的行刑事衔接而言,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食品安全中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模式模糊;食品安全涉嫌犯罪移送接收机构不明确;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缺失;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等。所有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说到底,行刑事衔接不畅根本原因还是制度不健全。而要解决这个问题,也只能从健全制度入手。专家呼吁,首先要修改行政处罚法,单设一章规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范围、途径、形式、程序等,强化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公开、线索移送的义务,明确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力,弥补立法空白,消除监督盲点。同时规定对不履行移送义务的部门,依法追究失职渎职的法律责任。更关键的是,应尽快制定一部国家层面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法,以法律的形式,统一、刚性规定我国各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程序、标准及各方职责等。

当然,刑罚毕竟只是事后处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关键还是监管前置、防患未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也在提示人们,法治应时刻存在,平时就动真碰硬、防微杜渐,那么食品安全之墙就会更加牢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制度
    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长宁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一)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1、会议组织: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决定临时召开。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药品放心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单位汇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二)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会议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协管员参加。特殊情
    2023-04-27
    470人看过
  • 如何保障食品安全
    自2004年1月1日起,中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第二批十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饼干、罐头实行市场准入制度。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本法施行前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者经依法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继续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
    2023-02-25
    183人看过
  • 如何保障食品安全
    自2004年1月1日起,中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第二批十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饼干、罐头实行市场准入制度。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本法施行前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者经依法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继续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
    2023-05-01
    178人看过
  •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全文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第三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
    2023-04-25
    112人看过
  •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1制作凉菜、生食水产品、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2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3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4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5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6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
    2023-06-06
    294人看过
  • 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由卫生局设立的制度。具体内容有: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三、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四、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五、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六、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一、怎么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办食品经营许可需要以下材料:1、要取得相关营业执照,需要去办理健康证和知识培训合格证;2、准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绘制店铺的平面图,准备摄像头照片,店内照片。上述材料递交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合格后,一般10-20工作日即可办理成功。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包括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向市场提供合格产品是企业义不容
    2023-03-26
    9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采购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1、禁止采购以下食品:(1)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品。(4)其他不符合食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8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由卫生局设立的制度。规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健康管理制度;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等。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
    • 如何保障食品安全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1、企业自身内功修炼,大环境也要保证,消费习惯需从便宜转向安全,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2、加强政府监管法律法规写得再漂亮不执行就是花瓶,实行区域问责制,干不好就走人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3、改变中国的小农经济模式,农业生产向集中式合作社或大型农场发展,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4、对消费者的基本科普教育,不能是媒体机构担当普及“化学知识”的平台;专业的科普可以让消费者重拾对中国食品的信息。
    • 如何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4
      1、商家要本着诚信至上的原则,一切以真为本,以实为先,让诚实守信成为社会的财富和资源,成为一种人人崇尚、人人共享、人人受益的社会资源,进而形成和谐、健康、快速发展的有力动力和行为基础。 2、广大消费者要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为,要敢于站出来。 3、最后,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和日常排查力度,力求把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里。同时,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重点商品、重
    • 本市建立食品安全什么制度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6
      本市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机构统一归集、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布下列信息:(一)全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三)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的情况;(四)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五)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六)市人民政府决定由食品安全监督协调机构发布的其他信息。区、县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布前款以外的食品安全信息前,应当向市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