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将投资款私自转走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20:33:47 190 人看过

一、股东将投资款私自转走如何处理

股东投资款未经法定程序全额转出,属于抽逃出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二、公司股东投资款是否需要缴税需要。

收到股东投资款,一般情况下收到投资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投资额并不一定都需要作为注册资本,可作为前期费用、公积甚至公司借款等多种形式,如果银行开好户后直接拿到银行以投资人个人的名义存入银行就可以了,存好后请银行开个证明就可以请事务所验资了,因此,是要按规定交印花税的。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股东投资款未经法定程序全额转出,属于抽逃出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说需要注意,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股东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投资?
    股东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利益:1、通过小股东的知情权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2、股东衍生诉讼。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间接保护其合法权益;3、股东有权要求股利分配。当公司有可供分配的盈余时,控股股东因各种原因拒绝分配盈余或过度提取任何公积金,损害股利分配权;4、小股东行使退股权;5、符合条件的,请求解散公司。股东侵害公司利益情形有哪些在公司当中,有的股东可能滥用公司权利,这可能构成违法的。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
    2023-07-04
    108人看过
  • 投资股东如何退出
    股东入股后可以协商退出股权或单方面退出。当出现下列情形时,股东可以申请退股: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一、购买公司股权的方法包括:1、公司购买股权要先调查并了解被要购买的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2、然后向该公司的部分股东或者全部股东发出购买的意向;3、再编制收购报告书、作出提示性公告;4、最后依依照律法与被收购公司达成收购股权的协议,办理变更登记,等待审核完成。二、公司股权的作用包括:1、对员工来说,在公司工作就是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股权是用现在的劳动换取将来的报酬;2、有股权的是公司的所有者之一。拥有股权意味着有权获得利润分配,但需要一定的股权才能影响公司的决策;3、薪酬与股权的区别,薪酬回报是
    2023-07-07
    192人看过
  • 夫妻一方私自将房屋产权转移如何处理
    常见情况:如果不动产产权上是夫妻二人的名子,此种隐匿财产的行为就没有可能了,因为房产产权交易必须要共有人一致同意,房地产交易中心才给办理过户手续。但对于产权证上只有一方一人名子,就不能排除一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转移现金的可能。采用这种方式隐匿转移财产,对于交易过程及交易对象,整个线索流程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查即知。但一方采用的目的往往在于套取现金后,谎称消耗用尽了,不能不说,这种方法的确可以有效地转移财产。处理对策:一般来说,另一方在离婚时,会发现一方擅自过户的事实。因此,应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交易的时间以及交易的对象。确定交易时间,是为了收集证据和停息抗辩一方可能提出卖房款已消耗殆尽的事由。确定交易对象,是要看交易的下家是否具有恶意,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交易的产权为共同财产的事实。虽然物权不适用善意取得,但如果交易的下家是一方的父母,仍然有法院判决交易行为无效,从而从根本上
    2023-04-25
    209人看过
  • 注册后股东不得私自取走出资吗
    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不得注册为商标的情形(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
    2023-07-06
    118人看过
  • 合作社股东私自将合作社出租怎么处理?
    一、合作社股东私自将合作社出租怎么处理?可以直接诉讼处理,因为私自出租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未经表决的情况下,股东没有私自出租的权利,股东权利是在按公司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拥有哪些权利和按什么方式、程序来行使权利。相对于所有权、产权、出资人权利,股东权利是最清楚、明确的权利。股东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所以在不同的国家,股东权利可能会有所差别;即使在同一个国家,不同类型公司的股东权利也不一样。二、股东权利的种类(1)按照股东权的内容,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这是最基本的分类。自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如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这类权利无需其他股东的配合即可以行使。共益权是指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但客观上是有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故称为共益权,如表决权,查阅权这类权利一般需要结合其他股东一同行使。自益权主要是指财产权,共益权利主要
    2023-06-02
    147人看过
  • 将扣留车辆私自开走如何定罪
    应当以盗窃罪定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盗窃罪犯罪对象是他人公私财物,而“他人的财物”不能仅仅单纯地理解成他人拥有的、所有的财物,而是指他人实际合法占有的财物,因此盗窃的对象必须是由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被扣留的车辆虽然是车主所有,但因该车辆被公安机关扣押,扣押后公安机关是合法占有者,能控制和支配该车辆。而此时,车主已丧失了对该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在这种情形下,车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安机关已扣押的车辆,侵犯了公安机关对该车辆的占有权。故应当以盗窃罪定罪量刑。一、构成盗窃罪的条件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有:1.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
    2023-04-01
    54人看过
  • 股东投资公司法人诈骗应如何处理?
    公司法人诈骗股东的,涉嫌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法人诈骗与股东有责任吗?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公司法人诈骗与股东有责任吗?公司法人诈骗与股东有责任吗?公司法人诈骗,其他股东应当承担民事或者经济责任,法定代表人承担刑事责任。“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
    2023-07-09
    425人看过
  • 自然人如何成为股东,不需要投资
    不出资还可以通过接受赠与,用知识产权入股,继承,购买股票等这些方法成为公司的股东,也就是说出资并非是认定股东资格的唯一条件。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可以通过向公司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也可以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取得。如何成为公司股东成为公司股东有以下方式:(一)参与公司创立,以设立人身份或认股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二)购买公司的股票,即便只买入一支股票也算股东,拥有股票份额越多,股东权利越大。(三)通过继承获得公司股票成为股东,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自然人的合法继承人在法律范围内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四)通过受赠股份或善意取得成为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7-04
    498人看过
  • 处理超额股东投资款的方案
    公司股东投资超过实收资本金部分可以转做留存收益入账,即留存收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还要去工商局申请公司增资,办理相应的手续。公司的股东资本金投入大于实收资本,可以作两种处理,一是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超出部分作为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二是股东溢价出资,超出部分作为资本公积。股东投资款是否属于公司资产股东投资款是属于公司资产。公司作为法律拟制人,其具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公司刚成立时,公司的主要财产是公司股东出资,股东用货币或者其他可以估价的动产出资的,需要交付于公司。股东用不动产出资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产权过户到公司的名下。这些股东的出资,都需要转移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因此该出资财产在所有权转移后都属于公司。成立以后,公司的主要财产来自于公司的营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
    2023-07-07
    124人看过
  • 能否将事业编制投入股东投资?
    要看事业编制是属于那种了。个人不能成为投资人(股东)的单位有各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除非其属于以下性质:属于新闻、出版、科研、设计、医院、院校、图书馆、博物馆、公园、影剧院、演出团体类性质的,或本市各区县所设乡镇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可以成为企业投资者。请问事业编制的人员可以做股东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在企业中做股东,除了看其本身是否属于参公管理人员、行政机关任命人员等之外,还要看其所在地区、行业领域、系统、单位等是否对其在企业中做股东有相关规定,不能一概以编制、级别和是否为党员来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2023-07-07
    263人看过
  • 股东私自抽取注册资金要怎么处理
    应当认定为虚报注册资本罪或者抽逃出资罪,取决于具体情节。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第158条)是指申请公司注册的单位利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注册主管部门,取得公司注册,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和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罪对象是国家工商管理制度和债权人、其他发起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注册资金需要验资吗注册资本现在已经不需要验资了。现在注册公司实行认缴制,验资制度也已经取消了。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后,就已经取消了验资的制度,这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预先许可的事项,不再适用主管部门工商登记前的审批制度,但是国家安全和公民生命安全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
    2023-08-18
    170人看过
  • 股份转让的股东应该如何处理?
    股东转让股份要这样处理:1、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需协商达成一致;2、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过半数股东同意;3、其他股东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4、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股份转让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股份转让一般包括股份回购和并购。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股东转让股份有哪些限制1、股份公司发起人。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2023-07-12
    235人看过
  • 将专有技术作价投资入股的税务如何处理
    问:某自然人将其拥有的非专利技术,经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作价4000万元作为投资投入到A公司。A公司根据评估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将该专有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并同时增加实收资本。每年A公司按10年期对上述专有技术进行摊销。现在税务机关认为,该项专有技术的摊销不能税前扣除。理由:1、专有技术投入未取得发票;2、4000万元专有技术价值太高。请问税务机关的意见正确否?另外专有技术投资入股是否需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是否需开具发票?解答:1、营业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一条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
    2023-05-05
    435人看过
  • 股东私人转让股权个税如何交?
    一、股东私人转让股权个税如何交?需要缴税。税率2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67号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股权转让,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四条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第五条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二、股权转让行为的范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三条规定,
    2023-06-02
    40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法律规定如何将股东借款转为投资款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4
      股东借款可以转为投资款,但是有一定的资本风险的,若是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可能导致无法收回借款。贷款与投资款是两种不同的属性。在转为投资款时应当有无法收回的心理预期。
    • 未出资的股东如何将股权转让给投资者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9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
    • 肇事者私自将资产转移如何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14
      1、首先要确认在这起交通事故当中,司机是否违反了交通管理法甚至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2、如果司机只是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那么只要承担一般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以及接受行政处罚即可,如果是构成了,那么理所当然地应接受刑法的制裁,以及给被害人造成相应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前附带民事诉讼,获得民事赔偿。3、在前提假设都成立的情况下,司机肇事后逃逸是要承担的,如果其转移财产,那么根据谁主张谁举证,你要搜集司机财产
    • 企业股东投资款如何流转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7
      未经法定程序全额转出股东投资款,属于抽逃出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二百条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
    • 股东私自转走公司资产是什么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9
      是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公司?如果是有限公司,股东私自侵占公司资产,涉嫌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