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享受什么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8:51:19 93 人看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6、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7、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伤残鉴定后确定伤残等级的,除享受以上1至7项待遇外,分三种情况对待:

1、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以上三种情况的区别在于:

一级至四级伤残:工伤保险基金“养”到退休,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五级至十级伤残:工伤保险基金只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至六级伤残:单位应先考虑安排适当工作,否则就要支付伤残津贴。除本人提出外,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解除时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公死亡的待遇:

1、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上述待遇。

3、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以下情况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员工工伤都享受哪些待遇伤残、死亡又有什么待遇
    一、员工工伤都享受哪些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
    2023-03-01
    70人看过
  • 员工工伤待遇什么时候开始享受?
    一、员工工伤待遇什么时候开始享受?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一条
    2023-05-01
    65人看过
  • 工伤享受福利待遇有什么变化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标准:一、二、三、四级伤残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伤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
    2023-03-17
    442人看过
  • 怎么享受非工伤死亡待遇
    与各社保机构建立参保缴费关系的在职人员非工伤死亡后,由所在单位(没有单位管理的参保人员由法定继承人办理)先到地税局办理停保手续,然后提交申领所需资料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所需资料如下:(1)死者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凭证、身份证;(2)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3)代办人身份证,代办人与该死亡人员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或居委会证明);(4)有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证明;(5)本省户籍参保人在职死亡且有多地参保并在我局(最后参保地)申办在职职工死亡待遇的,由其单位或亲属提供其他参保地社保机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保证明(要注明其退保的参保时间段);(6)外省户籍参保人在职死亡且在我局申办在职职工死亡待遇的,其单位或亲属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提供的是否参保和支付死亡待遇证明;(7)申请人社会保障卡。一、非工伤死亡待遇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
    2023-02-22
    438人看过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可否索赔
    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对此问题世界各国有四种处理模式:第一,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第二,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损害赔偿,但劳动者个人需交纳高额保险费;第三,受害人可以选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民事损害赔偿;第四,民事损害赔偿与保险待遇实行差额互补。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相对于民事损害赔偿而言,工伤保险具有
    2023-08-17
    139人看过
  • 工伤保险享受待遇的条件,工伤保险享受
    一、工伤保险享受待遇的条件工伤保险享受待遇的条件: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如果是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很难确定职工已死亡还是暂时失去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精神,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工伤。3.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二、工伤保险享受待遇有效期是多久工伤保险享受待遇有效期是一年。按照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023-06-24
    411人看过
  • 工伤都包括什么工伤都享受那些待遇
    一、工伤都包括什么工伤都享受那些待遇1、工伤包括的情形: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患职业病的等;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治疗期间的工作福利等。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023-06-11
    380人看过
  • 因工受伤后无法享受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
    今年40岁的詹某,下班途中乘坐公司车辆遭遇交通事故,导致头部受伤,脸部多处骨折。公司没有跟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会保险,虽然詹某后经认定为工伤,但是她不服公司仅支付9000元医疗费,最终将其告上了法庭。日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并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差额18286.84元给予了支持。2013年2月15日,詹某进入四川某健康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班,双方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詹某购买社会保险。2013年5月10日,詹某乘坐该公司车辆在下班途中,因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期间,公司为詹某支付了医疗费9000元。后经认定为工伤,并被评定为九级伤残。在申请仲裁并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情况下,詹某诉至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公司赔偿原告员工伤保险待遇差额。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告未依法为原告购买工伤保
    2023-06-08
    184人看过
  • 享受工伤待遇不受年龄限制
    51岁的杨大姐在一家火锅店打工,2006年10月4日晚上,下班回家的杨大姐遭遇交通事故死亡,关于她的死亡是否属于工亡的问题,成了有争议的焦点:一方面,杨大姐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不享受工伤(工亡)待遇;另一方面,法律没有剥夺退休人员的劳动权利,为什么就不能平等享受相应的劳动保障?记者昨日获悉,这起颇有争议的案件以劳动者胜诉告终,这起案件也成为我市首例退休人员再就业工伤(工亡)认定案件。妻子51岁工亡申请不被受理杨大姐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死亡,火锅店不愿意为杨大姐的工亡埋单。杨大姐的丈夫李某向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要求认定妻子死亡属于工伤(工亡)。2007年,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理由是杨大姐被撞死的时候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杨大姐主体资格不符合受理范围。李某纳闷,妻子有合法的劳动,出了事情要求享受工伤待遇,这跟
    2023-06-10
    233人看过
  • 工伤职工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后,可享受什么待遇?
    工伤伤残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广东省标准)(广东省标准)一级24个月工资工资的90%按工伤津贴计发十年15个月工资二级22个月工资工资的85%按工伤津贴计发十年14个月工资三级20个月工资工资的80%按工伤津贴计发十年13个月工资四级18个月工资工资的75%按工伤津贴计发十年12个月工资五级16个月工资工资的70%50个月工资10个月工资六级14个月工资工资的60%40个月工资8个月工资七级12个月工资25个月工资6个月工资八级10个月工资15个月工资4个月工资九级8个月工资8个月工资2个月工资十级6个月工资4个月工资1个月工资说明:(一)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费: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
    2023-06-10
    335人看过
  • 工伤伤残解除后能享受还有待遇吗
    工伤解决后一般不可享受其他待遇,事情已经解决公司和国家有关单位就不需要再承担责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自己的工伤需要报销的费用由谁承担?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保险待遇的本人工资指什么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三、职工工伤不住院能做工伤鉴定吗职工工
    2023-06-23
    185人看过
  • 享受工伤待遇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一、享受工伤待遇的主要依据是什么?享受工伤待遇的主要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
    2023-04-28
    71人看过
  • 退休女工遭遇工伤仍能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在工作中出了工伤事故,按法律规定,理应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伤残就业补助金。已过了劳动就业的年龄的员工还能得到相应的补助吗?1996年4月,潘女士从原厂退休后,进入松江区一家装潢五金厂上班。去年6月,潘女士在工作中双手不慎被机器压伤,当日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后在今年7月份,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潘女士的伤情构成因工致残程度7级。然而,当潘女士申请仲裁,要求五金厂支付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万余元时,却未得到支持。潘女士不服仲裁,于今年10月向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五金厂没有按规定为潘女士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理应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支付原告工伤待遇。据此,法院支持了潘女士一次性工伤医疗、伤残就业补助金36940元的诉讼请求。
    2023-06-10
    52人看过
  • 致残享受什么待遇,因工死亡有什么待遇
    致残需要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死亡按照规定就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2023-02-23
    462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职工工伤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发生后,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
    • 享受工伤待遇后影响其他待遇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3
      1、享受工伤待遇后并不会影响到其他的待遇,所谓的其他的待遇无非就是我们在生活当中可以享受到的医疗待遇,养老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或者说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候的一些政策都根本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这些基本待遇都跟工伤事故完全不冲突,跟工伤待遇也没有关系。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 工伤认定后如何享受待遇,工伤待遇怎么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3
      首先,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作出工伤认定后,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了(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工伤待遇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还要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包括医药费与康复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这些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护理费、5-6级伤残津贴、5-10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 警察享受工伤什么待遇?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29
      人民警察的工伤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待遇。工伤赔偿标准: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工伤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和工伤待遇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3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药费)2.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