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小区成立首届业主大会有章可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0:50:33 182 人看过

法治新报讯(记者马哲实习生李威)对于小区成立业主大会,虽然在银川市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已有明确规定,但对于首届业主大会的成立一直没有细化成立程序。7月14日,记者了解到,日前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出台《首届业主大会成立程序》(以下简称《程序》),使得首府小区成立首届业主大会时有章可循。

依据《程序》规定,小区成立首届业主大会必须先组成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由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开发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组成,其中业主可自荐产生,并将成员公告。筹备组成员产生以后,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可向居委会提出,随后由筹备组确认小区业主的身份,同时筹备组通知小区业主自荐或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根据业主大会形成的表决结果,产生小区的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必须是小区业主。随着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开始由业主大会筹备组和业主委员会共同拟订小区拟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等级方案,并报物业管理部门备案,真正实现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服务管理企业都由业主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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