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购房合同更名的原因都包括了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09:02:42 205 人看过

1、买房人贷款额度不足,增加买受人以补足贷款额度;事后再去掉其中一个买受人。

2、买房人因为个人原因,需将房产转给他人,直接更改购房人。

3、出于共同还款共同拥有产权的目的,在完成购房合同后,需增加买受人。

购房合同更名是相对复杂的过程,我们要提醒的是,如果您的购房合同已经备案,则无法通过更名的方式来满足以上三种需求。

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所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未取得房产证前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所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也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我们以下面两种情形来分别说明购房合同更名的流程:

1、未完成网签和备案

这时如果想完成购房合同更名相对简单,因为不涉及房管部门,仅相当于换一个人和开发商签合同而已。开发商一般都会同意。

2、已经完成网签并完成备案

这种情况通常已经完成贷款手续,如果一定要办理更名,则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征得开发商同意(请注意,这十分重要!),撤销现有购房合同,并和新的购房者签约重新备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备案是否能成功是关键,能否成功需要取决于多种因素,比如新的买受人是否取得购房资格等。

购房合同更名的风险

购房合同更名很多时候被当成一种逃避交易税费的房地产交易方式。由于直接变更购房合同在办证时显示的通常是一手房交易,不被征收20%的个税。但这种方式也存在下面几种风险:1、购房合同更名需重新备案,会被重新审核,如被主管部门发现真实目的是完成交易,则会被拒;2、如果完成更名和备案,在申领产权证明环节也有可能面临被征税的可能,此时风险主要在卖方。3、如果任何一方反悔,合同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是逃避税费而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8: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购房合同相关文章
  • 延期交房的原因包括哪些
    延期交房主要有以下原因:1、未验收合格;2、施工未完成或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3、市政配套工程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4、贷款未办好;5、开发商资金链断裂;6、小区道路和环境建设未竣工;7、政府对外部道路的规划和市政配套设施发生了变更,导致小区不能如期完工;8、开发商对房屋涉及、小区规划进行修改导致无法如期完工。延期交房的情况1、正常延期交付。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或者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延期交付属于延后交房时间,购房者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经过一段时间等待就可以收房的情况。2、非正常延期交付。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导致开发商不能或者短时间内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形。原则上,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2023-07-22
    120人看过
  • 借名购房的原因分析有哪些
    购房人需以他人名义买房,主要有如下原因:1、规避法律、政策的限制性规定。为了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在城市商品房之外,政府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了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在内的特殊住房。中央财政对保障性住房投入了大额的专项财政补贴,这是政府为城市低收入居民所提供的一项特殊的社会福利政策,故保障性住房的购房者需要具备特殊的条件,对其有严格的资格审核。除此之外,面对当前房价高涨等具体情况,一些房价过高的城市为彻底遏制房地产行业的投机和过度投资,根据购房者户籍和家庭单位对其购房数量进行限制,以期购房需求和房价回到理性合理和可支撑的水平。基于上述政策等,很多购房者为了获得购房资格,采取了借名购房的方式,以享受国家为特殊人群提供的福利,或规避政策的限制性规定。2、贪图特殊的身份或条件所享有的便利、优惠。如单位集资建房,通常只面向单位员工出售,或是单位员工购买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又如开发商销
    2023-05-05
    464人看过
  • 借名购房的风险包括哪些
    借名购房的风险包括:1、借名购房合同被确认无效。2、借名购房的事实认定困难。3、出名人恶意处分房屋,房屋无法追回。4、出名人的购房资质受到影响。一、什么情况下离婚不能分割房产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1、借名买的房。本人不具备购房的资格,而不得不借用具有购房资格的人的名义购房。2、以子女名义买的房。3、商品房无产权证。对于该情形,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若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起诉到法院时,法院就会以产证无法认定而不做处理。二、借名买房的真正原因?以下现实原因导致借名买房的发生:1、为规避法律政策,购买房产需要一定的资格的时候,事实购房人没有资格购买,而登记购房人具有资格购买;2、借用他人资格享受某种购房优惠;3、为了简便手续,减少税费。三、借名买房合法吗?借名买房的行为一般合法。借名买房指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购房款项由购房者支付的行为。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名义产权人未经过
    2023-02-19
    94人看过
  • 工程变更一般包括哪些变更
    一、工程变更一般包括哪些变更在工程领域,工程变更是指依据监理方或建设方的指令对承包合同中的某项或某几项工程的内容进行调整,包括新增工程、取消某项原合同工程、改变某项工程的性质或数量等。具体来说,工程变更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可能涉及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这通常是由于设计优化、现场条件变化或业主需求调整等原因导致的。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也是常见的工程变更内容。这可能是由于设计错误、材料供应问题或施工进度调整等原因造成的。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也是工程变更的一部分。这可能是因为天气、劳动力或设备资源等因素影响了原计划的施工安排。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也可能出现。这些附加工作可能涉及新的施工要求、质量检测或安全措施等。二、工程变更的罚则说明在工程变更过程中,如果相关方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罚则。具体来说,罚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
    2024-07-15
    163人看过
  • 合同债权作为质押标的一般条件都包括了哪些
    1、合同债权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首先,以不存在、无效的、已经消灭的合同债权设定质押,即为标的不能,质押无效。其次,存在法律瑕疵的债权亦不宜质押,如可变更、可撤销的债权。此类债权在被变更、撤销前,效力待定,有不可预测性,最终会给质权人带来风险。最后,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不宜质押。此类债权中,质权人主张第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请求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担保的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不宜质押。2、合同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的方式决定的。当主债务人违约,债权届时未得清偿时,债权人作为质权人就获得了出质债权的请求权,要求第三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此时,相当于出质债权的权利主体发生了变更,即质权人取得了出质债权之权利人的地位,成为第三债务人的债权人。这与债权转让并无二致。而依各国法律规定,不具可转让性的债权不得转
    2023-06-18
    89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可领失业金的原因包括哪些?
    只要不是因为劳动者本人的主观意愿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在符合其他领取条件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非因劳动者本人意愿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具体如下:一、单位因裁员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单位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辞退劳动者,或者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对劳动者无过错辞退。三、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4-05-06
    178人看过
  • 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包括哪些
    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包括: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实不合格;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4、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屋或买受人延迟支付款项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经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除外。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届满一年以上,买受人因出卖人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6、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的形式支付,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赔偿损失。上述情况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而发生的,当事人可以止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到的购房款本金、利息或定金返还给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
    2023-06-21
    57人看过
  • 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因包括哪些方面
    一、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因包括哪些方面1.无权代理或者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签订合同。二、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有多长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一般是三十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三、效力待定合同纠纷可以起诉吗效力待定合同
    2023-09-23
    11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一般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一般如下: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雇主提供假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雇主不具备招聘资格等;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和良好习俗,或者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如果约定的工作内容是制造冰毒、假钞等。非法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同意的产物,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通过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违背了一方的真实意愿,因此无效;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意味着劳动合同没有书面形式,当事人没有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劳动合同没有依法或者当事人要求认证。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合同形式合法化,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一、临时工合同有何法律效力?临时工劳动合同具有的法律效益:临时工劳动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所以在效力方面肯定是要遵守一般合同的规定。也就是说临时工劳动合同在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合同形
    2023-06-25
    468人看过
  • 哪些原因能够引起合同变更的原因
    一、哪些原因能够引起合同变更的原因能够引起合同变更的原因如下:1.双方就变更合同,协商一致的;2.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正常商业风险,若继续履行会出现显失公平情形的;3.其他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二、撤销合同与变更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撤销合同与变更合同的区别:
    2023-06-19
    207人看过
  • 有哪些合同变更原因
    合同变更原因主要有:1、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合同继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部分不能履行。一、疫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要注意哪些问题疫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要注意以下问题:1、合同不履行的需要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因果关系;2、当事人要求免责的范围应与疫情影响相当;3、疫情导致合同未履行时,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4、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二、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的法定免责事由,但当事人主张免责,应当注意以下方面:1、不能履行合同包括完全不能
    2023-06-19
    356人看过
  • 合同变更的原因包括什么方面的内容
    一、合同变更的原因包括什么方面的内容下列原因可以变更合同: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至于不可抗力造成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则应当解除合同,而不是变更合同。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实际上是赋予了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以变更合同的请求权。这里所说的违约,是指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4.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以变更(一)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二)显失公平的合同。(三)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四)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五)一方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上述合同违反了《民法典》确定的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与受损的当事人真实意思相违背,因此,需要变更,法律赋予该当事人变更请求权是应该的。5.因当事人自
    2023-06-13
    390人看过
  • 一般解除施工合同有哪些原因
    一、一般解除施工合同有哪些原因合同无效或者出现合同解除的法定或约定情况的,可以终止施工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二、违法分包合同无效违法分包,再分包合同无效,关于违法分包的认定如何来认定呢?认定的标准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的违法分包是指下列情形:(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属于违法分包;(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其他单位考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
    2023-05-06
    464人看过
  • 合同消灭的原因包括合同混同吗,合同消灭的原因
    一、合同消灭的原因包括合同混同吗合同消灭的原因不包括合同混同,混同不发生债权债务消灭的效力,只发生履行不能,即任何人不能对自己履行。合同混同的情况有:1.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一人;2.债权与债务同归一人;3.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一人。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产生,其承受包括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二种。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例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时,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因同归一个企业而消灭。由特定承受而发生的混同,系指债务人由债权人受让债权,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二、合同消灭的原因有哪些合同消灭的原因: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三、合同混同的性质合同混同的性质:1.混同不发生债权债务消灭的效力,只发生履行不能,
    2023-06-19
    66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购房合同本质上是房屋买卖双方就交易行为达成的一致合同,是双方的共同的意思表示。购房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买方何时付款,卖方何时交房等。购房合同的作用是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交易顺利的情况下,双方凭借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更多>

    #购房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无效都包括哪些原因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5
      无效合同原因有下列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
    • 犯罪原因一般包括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犯罪原因:是指引起、影响犯罪行为发生的事物和现象,产生犯罪现象的根源。犯罪是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各种社会形态中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存在着不同的产生犯罪的原因。
    • 购房合同更名风险一般都有什么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6
      购房合同更名风险一般包括: 1、购房合同更名需重新备案,会被重新审核,如被主管部门发现真是目的是完成交易,则会被拒; 2、如果完成更名和备案,在申领产权证明环节也有可能面临被征税的可能,此时风险主要在卖方; 3、如果任何一方反悔,合同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是逃避税费而无效。 此外,大部分城市都允许直系亲属之间的增加或者减少购房合同姓名,但一般只有一次机会。 这种情况也需要征得开发商同意,然后提交买受人自
    • 离职原因一般都包括有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 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将对公司产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极有可能选择离职)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这条大都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上); 5、企业人际关
    • 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都有哪些分类都包括什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28
      1、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非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过失性辞退。 4、经济性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