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有几种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21:15 382 人看过

一、竞业禁止有几种情况

竞业禁止分为法定的竞业禁止和约定的竞业禁止两种情况:

(一)法定的竞业禁止是指依据法律规定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

我国公司法第61条对企业的董事、经理等高级职员在职期间的“竞业禁业”作了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经营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另外,我国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还规定了副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

(二)约定的竞业禁止是指依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劳动者应当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

对于在职劳动者的竞业禁止义务,用人单位可以采用与劳动者签订协议,制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等予以确立。但是,对于离职劳动者的竞业禁止义务,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则是用人单位与离职劳动者产生竞业禁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唯一途径。

劳动者虽然有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义务,但前提是该信息确实属于商业秘密才行。如果您的单位指控您侵犯其商业秘密,并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出于自身利益的保护,这种情况下最好失望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为好。网站为你推荐你所在地区经验丰富的律师,切实帮助你解决问题。

二、违反竞业禁止的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显然,违约金是惩罚性条款,赔偿损失是一种补偿性责任,即使没有约定违约金也可以要求主张损失,关键在于实际损失计算方式的约定和赔偿金额如何确定?实践中,对于竞业限制协议中是否可以约定赔偿计算方式,存在争议。笔者认为,从《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的确立以及司法解释四对竞业限制的进一步合理细化,实际反映了一个趋势,尽量维护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稳定,不轻易认定协议的无效,并将原来实践中作为无效对待的问题纳入到协议履行范畴,体现了对契约自由的尊重。完全可以参照《合同法》的规定与精神,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可以使用人单位的索赔更具有可操作性,且不违反《劳动合同法》强制性规定,不涉及对劳动者权利的非法排除。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参考如下方式进行更为细致的约定:

(一)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受到的实际损失作为赔偿额(如商业秘密被泄露后客户的丢失,应当签订的合同没有履行等);

(二)以违约人因违反约定所获得的全部收益作为赔偿额;

(三)因违约行为造成该商业秘密完全公开的,以该商业秘密的全部价值作为赔偿损失的依据(商业秘密的全部价值,可由委托国家认可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评定);

(四)约定双倍或多倍返还竞业限制补偿费;

(五)违反保守秘密和竞业限制所获得的收益。

三、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的六大区别

(一)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性质不同

竞业禁止是合同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应承担的忠实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公司法》第148条规定:“(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设立的义务,双方通过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与劳动者规定竞业限制条款,对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进行约定,属于约定义务。

(二)限制的对象不同

竞业禁止的对象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竞业限制的对象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同时上述人员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

(三)依据的法律不同

竞业禁止义务依据的是《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依据的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四)竞业限制的期限规定不同

竞业禁止是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的法定义务,因此在任职期间,必须始终遵守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不得擅自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单位同类的业务。竞业禁止义务与董事、高管的职务密切关联,一旦董事、高管离职,也没必要再承担该项义务。

竞业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间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不得超过2年。因此除了劳动合同期间外,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二年内可以约定竞业限制。

(五)违反义务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竞业禁止根据《公司法》149条规定,董事、高管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由于竞业禁止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董事、高管违反信义义务,实施违法竞业禁止行为,竞业禁止行为与公司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除应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外,还应当赔偿公司造成的损失。

关于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或约定的保密义务,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

(六)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补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应该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公平原则。另外,该条又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竞业禁止的例外情形
    商业秘密是用人单位投资开发的技术或者独享的信息,是其自主创新的成果,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为了保护商业秘密、维持技术优势,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约定一定期限内不能在公司所属行业内从事同类工作。对此,法律上有一个专门术语叫竞业禁止。但经济利益驱使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频繁跳槽,并且利用之前掌握的商业秘密或者保密信息与原东家之间开展不正当竞争,由此引发了大量的涉及竞业禁止协议的劳动争议纠纷。但如果用人单位未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或协议无效,或未按约定补偿,或劳动者并不掌握商业秘密,法律也不会支持用人单位的诉讼请求。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助理法官胡高崇就这些问题进行了全面阐释。情形一:不掌握商业秘密案例回放:胡女士2009年7月大学毕业后进入华网公司从事文秘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并约定,胡女士在从公司离职后一年内不能在公司所属行业内从事同类工作。2010年7月,
    2023-06-09
    237人看过
  • 解除竞业禁止协议可以拒签吗,竞业禁止协议有效情形
    解除竞业禁止协议可以拒签,如果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存在较大的争议,劳动者有权拒绝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有效情形需要注意限制的行业范围,限制的对象,限制的期限和补偿费是否都是合理的。一、解除竞业禁止协议可以拒签吗解除竞业禁止协议可以拒签,离职的时候要求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这份补签协议存在较大争议,劳动者可以拒绝签署。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竞业禁止协议有效情形竞业禁止协议有效情形如下:1.要注意限制的行业范围是否合
    2023-04-26
    454人看过
  • 新三板挂牌关于竞业禁止的两种情形
    竞业禁止是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的主要手段之一。我国法规政策允许企业与职工签订竞业禁止条款、协议。如《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竞业禁止一般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法定竞业禁止,即法律规定的竞业禁止。主要是指《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149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禁止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这就是法定的竞业禁止。法定竞业禁止的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按照股转系统的要求,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需要明确的是,上述对象是指职位,并不是特指某个人。法定竞业禁止的行为:禁止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需要注意以下三点:(1)自营和为他人经营的具体形式不限,可以是个体户、
    2023-06-09
    310人看过
  • 谁可以签署“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的最长期限为几年
    竞业禁止的人员和期限I.根据《劳动合同法》,可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人员,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只能是雇主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雇主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人达成竞业限制协议,否则该协议无效。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区和期限应由雇主和雇员商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是多少,符合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者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或者自行创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类似业务。并且期限应连续计算III.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要求支付赔偿金,“竞业禁止”条款是否仍然有效在单位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后,单位给予员工“竞业禁止”的义务。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当单位与员工签订“竞业
    2023-05-07
    124人看过
  • 竞业禁止只“禁”不行
    当跳槽越来越普遍,由此引发的秘密泄露事件也越来越多,企业都纷纷建起竞业禁止的“围墙”,试图把自己的秘密关起来。没错,利用竞业禁止合同确实是一个很有效的预防手段和补救措施,但你用它保护企业的利益时,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运用方法是否得当,是否能让企业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护。提到“竞业禁止”,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禁”,认为只要“不择手段”地“禁”了,企业就能高枕无忧了。“竞业禁止”的最终目标确实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但我们也要牢牢记住一个重要的立法原则——权利义务平等。这就提醒我们,企业在利用“竞业禁止”的时候,也不要忘记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那么,企业在订立竞业禁止合同时,除了要注意严密的“关”住自己的秘密之外,还必须注意哪些问题呢?首先,不是所有的员工都有签订竞业禁止合同的必要。有些企业认为每个员工掌握的自己企业的信息都是秘密,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要求其同时签订竞业禁止合同
    2023-06-09
    210人看过
  •  三种情况在前禁止假释
    该段内容讲述了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能被假释。对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按照法律规定,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能被假释。要注意的是,对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 假 释 限 制 】 暴 力 性 犯 罪 分 子 减 刑 后 仍 禁 止 假 释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应
    2023-09-11
    188人看过
  • 这4种情况下禁止分户
    以前的分户条件审核可以说非常宽松,这就得益于以前的土地资源没有那么紧张。但是,现在不同了,一方面由于农村宅基地资源日益紧张,另一方面随着农村土地确权、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的进行,对于农村的一户一宅的住房管理也日益得到加强,将来农村的分户条件审核将会更加严格。禁止分户的情况,有以下4种:1、申请分户当事人未年满18周岁这个主要是年龄的限制!我国规定年满18周岁才是成年人,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完全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所有责任。成年也是参与很多社会性活动的基本条件。所以申请分户当事人未年满18周岁不能分户,这并不意外!2、申请分户当事人没有完全独立这里所说的独立包括生活独立和经济独立两方面。想要分户,在提交证明的时候就要提交相关材料表示自己完全独立。例如要证明生活独立,可以证明自己跟父母已经分开居住,在此期间并没有得到父母的帮助;要证明经济独立,可以提交存款证明或者单位开具的工资证明,说明有合
    2023-06-10
    54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竞业禁止的情况是什么
    目前,我国存在两种竞业限制。一是法定竞业限制,主要针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主要指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任职期间,不得担任职务、兼职、自营,不得为他人经营竞争性企业和竞争性业务。这些规定分散在中国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另一项竞业限制是约定竞业限制,这是劳动合同约定的意思自治的主要内容之一。约定竞业禁止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单独的竞业禁止协议(第条)中,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约定,应当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与这一制度有关的规定很少。目前,相关的规定是低层次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etc主要包括劳动部《关于企业员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年10月31日)第2项:当掌握商业秘密的用人单位和员工同意在劳动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时,同意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可以
    2023-05-07
    189人看过
  • 竞业禁止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禁止才会发生法律效力。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竞业禁止的期限《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
    2023-08-12
    117人看过
  • 终身禁驾的几种情况
    交通肇事逃逸
    终身禁驾的几种情况如下:1、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2、构成犯罪。被终身禁驾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况下,同等责任的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3、造成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逸行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而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规定对逃逸人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拘留15日的处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
    2023-08-09
    81人看过
  • 竞业禁止是一种不作为义务
    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中国的相关法律中没有对竞业禁止的对象做出明确限定,因此,雇佣双方自愿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
    2023-05-01
    209人看过
  • 竞业禁止什么情况下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依法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才会发生法律效力。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需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什么情况下适用竞业禁止?竞业禁止是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的主要手段之一。我国法规政策允许企业与职工签订竞业禁止条款、协议,但目前尚无具体操作性规范。《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基于职业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平等协议、理性自律基础中形成的契约性要约与承诺关系来保护其商业秘密。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竞业禁止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禁止条款是无效的,竞业禁止条款如果适用面太广,将使得企业所有员工或绝大多数
    2023-07-29
    391人看过
  • 雇主在竞业禁止方面的常见情况是什么
    雇主在竞业禁止方面的常见情况。雇主和工人只同意“保密协议””,但没有同意“竞业禁止条款”,而“保密协议”被用来取代“竞业禁止条款”“保密协议”是有效的,但没有竞业禁止的法律效力,工人无需履行竞业禁止义务。雇主和雇员同意“竞业禁止条款”,但他们不向雇员支付经济补偿本协议无效,工人无需履行竞业禁止义务3。雇主和工人之间商定的工资已包括竞业禁止补偿本协议无效,因为它违反了劳动关系终止后向工人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4。在雇主和雇员商定的“竞业禁止条款”中,有一项关于企业向雇员支付经济补偿的协议。但是,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未履行支付经济补偿协议5。在雇主和雇员之间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中。约定的经济赔偿金过低或违约金过高律师认为不能简单地认为经济赔偿金过低或违约金过高会直接导致协议无效。原则上,该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双方不同意,应通过协议或诉讼变更协议,而不是不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由于雇主违法或工人
    2023-05-07
    371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必须在法律是什么情况下
    竞业禁止协议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工作,或者禁止其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在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工作,包括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竞业禁止协议生效条件竞业禁止协议生效条件包括:(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都在竞业禁止协议上签字或者盖章;(二)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
    2023-08-08
    37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禁止缓刑的情况有几种?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27
      禁止适用缓刑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1、累犯。 2、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 3、只判处附加刑的,对附加刑不得适用缓刑。 4、主刑为管制、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也不能适用缓刑。 5、另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禁止适用缓刑。
    • 竞业禁止是竞业禁止的一种条款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3
      1、竞业禁止条款属于任意条款,法律没有规定在劳动合同上一定要有竞业禁止条款,所以竞业禁止条款属于任意条款。 2、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什么情况下竞业禁止无效,竞业禁止无效的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3-23
      1、协议主体错误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禁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禁止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2、超过竞业禁止的期限 《劳动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协议的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3
    • 引起竞业禁止的是哪些情况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14
      竞业禁止协议有效的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连续三个月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有权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2、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算; 3、竞业限制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4、竞业限制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5、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他岗位不适用竞业限制。 6、竞业限制的
    • 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
      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如下: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禁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禁止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2、超过竞业禁止的期限;《劳动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协议的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