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是变终身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08:21:10 352 人看过

一、合同到期是变终身合同吗

不是,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就可以终止了,但是对于劳动合同,合同到期的不续签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有下列三种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因病、因伤不能胜任工作等特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订立合同的方式都有哪些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一个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但是,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即人们能够确定发出要约的是谁。一般情况下,要约的相对人(受要约人)也是特定的,即要约是向特定人提出的。但在一些场合,要约也可以向不特定人提出。如商店中明码标价的商品销售,就是要约人(商家)向不特定的顾客(受要约人)发出的要约。第二,要约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肯定。要约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必须包括合同主要条款,以使受要约人确切知道要约的内容,决定是否接受要约。第三,要约必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即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当事人发出要约,是为了与对方订立合同,要约人要在其意思表示中将这一意愿表示出来。要约作为表达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其内容已经包含了一份可以得到履行的合同成立所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在此情况下,如果受要约人表示接受此要约,则双方达成了订立合同的合意,合同也即告成立。因此,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在受要约人表示承诺的情况下,要约人就要受该要约的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在发出要约邀请时,当事人仍处于订约的准备阶段。要约邀请只要引诱他人发出要约,它既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也不能因为自己作出某种承诺而约束要约人。要约与要约邀请区别在于: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一般是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邀请是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中要约人提出合同主要条款以供对方考虑,要约邀请中要约邀请方没有提出合同订立的主要具体条款;要约发出后,受要约人接受要约,要约人即受此要约的约束,而要约邀请的发出,在法律上没有意义,不能产生合同成立与否的法律后果,要约邀请对要约邀请人和相对人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寄送的价目标、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普通商业广告的主要职能是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在最大、最有效的时空领域中建立直接或间接的商品交换关系。其目的是通过媒介或者其他方式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以唤起不特定的人购买该商品的欲望,从而向自己提出购买该商品的要求。因此,商业广告原属于一种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如果商业广告中明确注明了要约,或者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悬赏广告,因为其内容具体确定并注明只要相对人承诺自己即受该承诺约束,因而其应当属于要约,而不再属于要约邀请。例如:甲公司因建筑工程需要,急需水泥,遂向乙、丙、丁三家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型号的水泥,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甲所发出的函电属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因为一方面,函电中明确声称“请速来函电”表明甲是希望乙或丙或丁向自己发出要约;另一方面,甲提出“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其含义是派人前去协商购买,而不是前往提货。

三、合同的状态都有哪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

1、有效合同。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来看,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并由此而推断其主要特征有:违法性;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审查。并指出了无效合同由于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应不属于合同的范畴。另外有的学者认为"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即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应由国家予以取缔的合同。"并据此认为其存在以下三个特征或要件: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应发生法律效力;由国家予以取缔。

3、效力待定的合同。

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4、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7: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合同尚未到期。合同是否会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可以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避免劳动争议,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2。试用期内,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不交接造成损失。另外,劳动者在行使辞职权时,应注意两点:(1)用人单位已支付培训费并约定服务期限,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提前通知日期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追究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2023-05-31
    391人看过
  • 合同到期前患病能按期终止合同吗?
    王佳莹是一个公司职员,和公司签订的3年合同还差半个多月就到期了。她没有和公司续签合同。一天,她感到肝部不适就到医院检查,被确诊为急性肝炎,需要住院治疗。经过半个月的治疗,王佳莹的病情有所好转,继续留院察看。结果,公司派人来到医院,把终止合同的通知书交到王佳莹手上,并告知下个月停发其工资,医疗费用也不再报销。王佳莹觉得难以接受,出院后她回到公司,找到经理,希望公司不要在这个时候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能够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但是经理说,与她的劳动合同属于到期自然终止,因而不发工资和不报销医疗费是合情合理的。好工作:对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国家对此有专门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到期间内,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劳动者享有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王佳莹的劳动合同期届满日在医疗期间内,所以要延续到医疗期届满该公司才能终止合同。王佳莹出院应视做医疗终结,此时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应按规定
    2023-06-10
    349人看过
  • 连签多长时间合同会变成终身合同
    一、连签多长时间合同会变成终身合同连续签十年以上合同有可能会变成终身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签订终身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024-01-11
    20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和合同到期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合同到期前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表明,企业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二是解除劳动合同。不同的解除方式、相应的程序和补偿也不同在大多数情况下,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即劳动合同终止自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对通知义务和补偿也有不同的规定。从以上两个角度来看,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首先,劳动合同尚未到期,此时企业和员工终止劳动合同,企业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根据员工每年的就业时间按月发放工资补偿,这就是所谓的n+1的来源,具体的补偿计算方法请参考:如果发生裁员,我是否应该获得辞职补偿II。如果劳动合同未到期,员工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则员工辞职。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企业,30天后可离开,无需企业同意。参考:辞职后,辞职程序我该怎么办III.当劳动合同
    2023-05-07
    437人看过
  • 合同终止期限到期
    一、合同终止期限到期合同终止期限到期,若当事人需要续约的,双方可以以明确续约,或不做表示,继续履行相关义务的方式,续签合同。若双方无意愿续约的,可以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协商终止合同。1.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权行使期限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权利消灭;2.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行使解除权的期限的,非不可抗力当事人或者违约方可以催告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以明确其义务是否仍需履行;3.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超过合理期限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除,合同关系依然存在,当事人仍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二、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合同解除;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互相抵销或者归于一人;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债务人已经将标的物提存等。《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
    2023-06-04
    218人看过
  • 合同到期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吗
    终止合同并不代表合同到期,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到期只表示合同的履行期限已到,并不能说明合同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合同到期,有可能合同权利义务已履行,也就是合同终止;也可能合同还没有履行完毕,合同并未终止。反之,合同终止有可能是合同到期,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也有可能是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终止。合同到期并不是合同终止的标志,合同终止主要看合同的权利义务是否消除。《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此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
    2023-02-17
    360人看过
  • 到期租赁合同需要写终止合同吗
    租赁到期一般不需要写终止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的,若双方没有做出表示且未终止履行相关义务,或明确表示续签合同的,合同不终止。若双方或一方提出不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期限届满时,返还原物,合同即可依法终止。一、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会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注意事项: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3、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二、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注意怎样的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注意以下事项: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3、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
    2023-06-25
    75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是不是到期
    终止合同不代表合同到期。合同到期只表示合同的履行期限已到,并不能说明合同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合同权利义务已履行的,合同终止;合同还没有履行完毕的,合同并未终止。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一、合同到期就终止吗生效的合同到期后效力会终止,如果是合同义务已经履行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2023-02-27
    478人看过
  • 终止合同到期意味着终止吗?
    合同到期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但还存在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当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情形时,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会终止。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到期没办理终止合同终止应该怎么赔偿合同届满到期终止的赔偿是:如果造成损失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合同到期终止,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一方违约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
    2023-07-25
    230人看过
  • 合同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是不是合同到期
    一、合同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是不是合同到期当劳动者达成法定退休年龄之际,其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将会自动终止,并自此开启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新阶段。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解除或终止该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提供明确的证明文件,以确保其能够顺利地完成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
    2024-07-22
    390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与合同没到期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说明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应的程序与补偿金也是不同的。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从以上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一、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企业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按员工入职时间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这就是所谓的n+1的来源,具体的补偿金计算方法可参考:遭遇裁员,该不该拿离职补偿。二、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员工属于辞职,员工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无需征得企业同意,即可于30天后离职。可参考:辞职了,离职手续
    2023-06-13
    196人看过
  • 合同到期:续签还是终止?
    合同到期不续签分两种情形。若单位不续签,有经济补偿,若个人不续签,要看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不续签怎么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3-07-03
    458人看过
  • 怀孕6个月合同到期合同是否终止?
    我们大家都知道,孕妇怀孕后,可以向公司申请产假,那么,如果怀孕6个月合同到期合同是否终止?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孕妇在怀孕期间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必须顺延至孕妇分娩,否则就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期满叫劳动合同终止,即劳动关系终止,但对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员工若发生在三期期间发生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况的,单位须与劳动者签订顺延劳动关系终止协议/合同,若无任何书面约定,则默认为单已顺延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直至其三期结束。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023-06-01
    89人看过
  • 合同到期,续签合同岗位变更合法吗
    一、合同到期,续签合同岗位变更合法吗合同到期续签合同岗位变更合法。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职工岗位,如果协商不一致不能变更岗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二、合同到期了,员工不签合同了,公司赔钱吗?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要赔偿,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
    2024-02-03
    32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法》上无固定期限合同是终身合同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3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终身合同吗,关于2017终身劳动合同是什么,回答如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温馨提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称的“无确定终止时间”不是“没有终止时间”,更不代表“不能终止”。社会上流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身制”的说法不准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了包括“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 连续签合同几年才会变成终身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签订终身合同。
    • 合同终止合同到期补偿一样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2
      合同终止合同到期补偿是不一样。 劳动合同到期就不存在解除合同问题,应当是续签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工作年数给予补偿,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是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就存在是依法解除还是无法解除问题。如果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补偿;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补偿金。
    • 终止合同是指到期的期限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1
      合同到期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 一,但还存在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当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情形时,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会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
    • 变身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是否有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9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出租、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农村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所以农村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村本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无效的合同,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就无效,该承包合同无效,所以双方的权利义务要回归到合同签订之前,故被告村委要返还原告承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