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被征收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08:31:10 340 人看过

指征收行为的的相对人。征收是国有化措施的一种,指征收主体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及时有效的补偿的行政行为。

被征收人的义务

1、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希望增加补偿的,不与补偿。在房屋征收部门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后,应当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所以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不按照协议进行补偿,被征收人有权起诉。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及其救济方式

在因暴力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日益增多、因暴力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背景下,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由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方式公布实施。该征收条例废止了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制度设计上有重大变革,对于房屋被征收人的权利保护来说,该征收条例的公布施行,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明确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及其救济方式,不仅事关房屋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对于政府依法行政、减少因房屋征收引发的社会矛盾,都有积极和紧迫的现实意义。

那么,依据新的征收条例,房屋被征收人究竟享有哪些合法权利?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依法又应当如何保护这些权利,使得这些权利得以救济和实现呢?**壹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针对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及其救济方式这一主题对新征收条例进行了研讨,现将研讨结果总结如下:

综观新征收条例,房屋被征收人至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获得公平补偿权、拒绝非法强拆权、举报权和复议诉讼权等六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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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因此,被征收人主要通过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公告了解房屋征收决定。市、县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途径有很多。前几年市、县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一般贴在征收地公共场所。近年来,随着新兴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兴起,许多人不在当地工作,许多市县人民政府发
    • 房屋被征收要收什么费用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0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