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被征收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08:31:10 340 人看过

指征收行为的的相对人。征收是国有化措施的一种,指征收主体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及时有效的补偿的行政行为。

被征收人的义务

1、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希望增加补偿的,不与补偿。在房屋征收部门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后,应当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所以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不按照协议进行补偿,被征收人有权起诉。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及其救济方式

在因暴力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日益增多、因暴力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背景下,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由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方式公布实施。该征收条例废止了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制度设计上有重大变革,对于房屋被征收人的权利保护来说,该征收条例的公布施行,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明确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及其救济方式,不仅事关房屋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对于政府依法行政、减少因房屋征收引发的社会矛盾,都有积极和紧迫的现实意义。

那么,依据新的征收条例,房屋被征收人究竟享有哪些合法权利?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依法又应当如何保护这些权利,使得这些权利得以救济和实现呢?**壹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针对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及其救济方式这一主题对新征收条例进行了研讨,现将研讨结果总结如下:

综观新征收条例,房屋被征收人至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获得公平补偿权、拒绝非法强拆权、举报权和复议诉讼权等六大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5: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关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被征收人需要知道什么
    1、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否具有可诉性房屋征收决定本身是否具有可诉性呢?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的告知行为本身,仅仅是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示和宣传,以及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以公告的方式告知给被拆迁人,由于该行为本身并不处理被拆迁人的权利义务,对被拆迁人利益没有实质性影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公告行为本身不具有可诉性。2、市、县级人民政府如果没有依法作出公告,被拆迁人的起诉期限如何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2018)》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未依法公告房屋征收决定的,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20年。3、市、县级人民政府已经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却没有交代诉权的,起诉期限如何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2018)》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03-02
    216人看过
  • 关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被征收人需要知道什么
    一、关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被征收人需要知道什么1、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否具有可诉性房屋征收决定本身是否具有可诉性呢?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的告知行为本身,仅仅是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示和宣传,以及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以公告的方式告知给被拆迁人,由于该行为本身并不处理被拆迁人的权利义务,对被拆迁人利益没有实质性影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公告行为本身不具有可诉性。2、市、县级人民政府如果没有依法作出公告,被拆迁人的起诉期限如何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2018)》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未依法公告房屋征收决定的,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20年。3、市、县级人民政府已经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却没有交代诉权的,起诉期限如何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2023-04-27
    53人看过
  • 在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
    1.要求政府部门予以补偿安置的权利。2.房屋征收相关事项的知情权,具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政策等。3.选择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被征收人有权选择适用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4.因旧城区改造征收个人的住宅,被征收人有权选择在改建地段或者就近的地段进行产权置换。5.因无法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针对其征收补偿事宜作出的补偿决定的,被征收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被征收人有什么义务1.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对房屋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2.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后,自觉履行补偿协议的内容,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完成搬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的进行。3.政府提供临时周转用房的,在过渡期满应当按时搬出,腾退周转房。相关法律依据
    2023-03-22
    314人看过
  • 被征收人怎么样才能知悉房屋征收决定
    被征收人可以从市县各级政府发布的公告知道房屋征收决定。关于房屋和土地征收,市县政府需要及时将征收的通知和征收的相关详细信息进行公告通知,确保被征收人及时知晓征收的情况。一、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流程有哪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流程是: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征收许可证;征收管理部门颁发征收许可证并发布征收公告;征收人书面通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被征收人向征收管理部门了解征收事项;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落实补偿、实施征收。二、对征地安置补偿不满意如何办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三、农村房屋拆迁程序是怎样的农村的房屋因公共需要被征收的
    2023-02-06
    336人看过
  • 房屋被征收怎么赔偿
    (一)征收住宅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面积。(二)征收住宅房屋的补助(补贴)及奖励:1、征收多层住宅房屋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15%的补助面积;2、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完成签约并搬迁的,给予8m2的签约奖励面积。本征收区域以整栋楼为单位,在签约期限内全部完成签约并搬迁的,每户给予3㎡评估价格的货币奖励。3、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完成签约并搬迁的,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助面积和签约奖励面积总和不足45m2的部分,不足部分按照评估单价的80%予以补贴。被征收人家庭为城市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的,按照评估单价的100%予以补贴(即不足45m2部分无偿赠送)。4、从事商业经营的住宅房屋实际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应按照该地区类似房地产市场交易评估价格与住宅房屋市场评估价格差额的30%给予补助。(三)临时安置费:1、被征收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金
    2023-03-19
    99人看过
  • 房屋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旧城改造项目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听证会)。6、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8、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9、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10、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1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
    2023-03-11
    10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房屋的被征收人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5
      就是指产权人。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很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来电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动迁纠纷,有二十年动迁和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和指导,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 房屋被征收人是什么意思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7
      房屋被征收人一般是指,征收行为的的相对人。征收通常属于国有化措施的一种,一般是指,征收主体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及时有效的补偿的行政行为。被征收人的义务有: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 征收房屋被征收人是否有权申请房屋征收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1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因此,被征收人主要通过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公告了解房屋征收决定。市、县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途径有很多。前几年市、县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一般贴在征收地公共场所。近年来,随着新兴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兴起,许多人不在当地工作,许多市县人民政府发
    • 被征收房屋房屋被征收后有什么补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3
      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房屋征收而搬迁,临时配置的补偿(3)因房屋征收而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
    • 房屋被征收后被征收人是否有权起诉腾退房屋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9
      在被征收后又一次面临拆迁,法律上是不能再次获得补偿的,具体原因如下: 1、首先,在征收和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对于被拆迁人是以不动产权利人为被拆迁和被征收对象,也就是被征收人、被拆迁人,我们通常而言的拆迁户。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2、其次,拆迁补偿会以货币补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