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认定时效与中断。中断时间是根据什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18:54:13 75 人看过

工伤认定时效中断:当事人申请仲裁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提起民事诉讼;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不可抗力;其他。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时效的中断是如何规定的

没有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七条第二款所说的除斥期间1年是指提出的时间,而根据第十八条第三款“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补正材料的期间要看书面告知中有没有限定,没有只要合理期间则可,与前面1年的规定不是一回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1日 1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认定时效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时效中断的情况
    一、工伤认定时效中断的情况工伤认定时效中断的情况如下:工伤认定被中止时效的情况有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法律上规定,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二、工伤认定申请多久能批下来工伤认定申请60天能批下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工伤认定后医药费怎么报销工伤认定后医药费的报销是职工所在的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可以直接向社保经办机构等机构
    2023-05-22
    487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诊断时间是指什么
    自工伤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工伤认定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一、发生工伤后申请鉴定的时间有哪些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的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工伤申请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
    2023-03-17
    259人看过
  • 工伤认定时效中断规定有哪些
    1、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条例》对申请工伤认定主体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工伤保险保障受伤害职工工伤保险权益的目的,从各方面保障职工实现其权益。这也是工伤保险充分承担社会责任的宗旨的体现。2、工伤认定的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和《工伤认定办法》第4、5条的规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3、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应适用中止、中断可以延长申请时限: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不是除斥期间,应适用中止、中断。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国法秘函【2005】39号“《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指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应扣除因不可抗力耽误的时间,这说明1
    2023-04-16
    245人看过
  • 工伤认定时效中断规定有哪些
    1、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条例》对申请工伤认定主体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工伤保险保障受伤害职工工伤保险权益的目的,从各方面保障职工实现其权益。这也是工伤保险充分承担社会责任的宗旨的体现。2、工伤认定的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和《工伤认定办法》第4、5条的规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3、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应适用中止、中断可以延长申请时限: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不是除斥期间,应适用中止、中断。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国法秘函【2005】39号“《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指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应扣除因不可抗力耽误的时间,这说明1
    2023-04-16
    140人看过
  • 根据诉讼时效中断特殊规定中断后时效何时重新计算
    根据诉讼时效中断特殊规定中断后时效从中断事由消失后重新计算。《民法典》(2021.01.01开始生效)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是什么?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出现即引起时效的中断(具体事由后述)。2.中断诉讼时效
    2023-02-28
    120人看过
  • 根据诉讼时效中断特殊规定中断后时效何时重新计算?
    一、根据诉讼时效中断特殊规定中断后时效何时重新计算?根据诉讼时效中断特殊规定中断后时效从中断事由消失后重新计算。《民法典》(2021.01.01开始生效)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二、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是什么?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出
    2023-06-03
    214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认定的时效为一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为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 更多>

    #工伤认定时效
    相关咨询
    • 工伤的认定时效与中断。中断时间是根据什么规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6
      工伤认定时效中断:当事人申请仲裁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提起民事诉讼;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不可抗力;其他。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时间中断的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0
      工伤认定适用时效中断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
    • 工伤认定时效的中断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3
      工伤认定时效的中断是存在的,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诉讼应作为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时效)中止、中断的依据,劳动者未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但在一年内提起过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诉讼,生效的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或判决结论产生后一年内,工伤认定部门应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理由是: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 中断时效的工伤认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8
      工伤申请有时效性中断。《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因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延
    • 工伤认定时效的中断是怎么规定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3
      法律规定在下列情形中,工伤认定时效中断: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不可抗力;其他。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