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2 13:10:18 239 人看过

一、关于查封及扣押物品的处置流程,我们恭敬地提供以下建议:

1、若这些物品属于被侵权方或善良第三人的所有权,我们将毫不犹豫地尽快归还于他们手中;

2、对于无任何侵权方的情况下,我们会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制作名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将其交付至国有机构或经过合法的销售或拍卖途径,所得资金同样需要全部上交国家财政部门;

3、如若涉及到违禁品、无实际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微乎其微,难以通过销售或拍卖实现价值的物品,我们会汇聚众人之力,毫无保留地将其列入名册,之后进行销毁;

4、至于那些无法通过销售或拍卖实现价值的危险物品,我们会交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单位来主持销毁工作或者转交给相关厂商进行回收利用;

5、对于那些经过详细审查,确认与案件无关的查封、扣押物品,我们将会在三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然后敬请退还给您。

二、当我们在犯罪调查过程中,发现了可以用来证明被告是否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类财产、文件,我们都会进行查封、扣押;

但是对于那些与案件无关的财产、文件,我们同样秉着严谨公正的态度,并不进行查封、扣押。

无论是对被查封、扣押的财物还是文件,我们都会与现场目击者和被查封、扣押物品、文件持有人共同清点清楚,随即开具一式两份的清单,由侦查人员、目击者和持有人共同签署,一份交给您保管,另一份则作为档案保存在案卷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应对房产抵押中的抵押物查封问题
    已经抵押的房产仍然可以查封,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行使权利。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因此,有一些已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果担保的债权数额较大,在拍卖该房产后可能无剩余的,人民法院就不再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已经查封的房屋不应再设定抵押。因为查封某一房产,就应当禁止对该房产进行处分。人民法院也只承认该房产在被采取查封、扣押之前已经设定的抵押权的效力。借钱怎么办房产抵押?1、借款人贷前咨询: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
    2023-07-07
    223人看过
  • 扣押物品保留期限查封时应该保留多长时间
    一、扣押物品保留期限查封时应该保留多长时间根据法律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对于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最多再延长30日。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行政相对人财产和场所,会影响行政相对人对这些财物的使用和处分,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了最长查封、扣押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二、扣押和收缴的区别扣押和收缴两种属于不同类型:1.行为对象和方式不同:扣押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扣留财产。收缴是指对财产进行缴获查收;2.期限不同:扣押只是暂时性的,是一种临时的强制执行措施和证据保全措施。收缴则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带有结论性,没有期限上的限制;3.目的不同:扣押是为了保存证据,以避免证据消失或被他人销毁,而且,扣押的物品都是属于非法财物。收缴则是经
    2023-05-04
    219人看过
  • 过期食品查封扣押依据
    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不是可以先营业再办理不能。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安全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二、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经营者填写申请书;2、受理,各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
    2023-03-15
    198人看过
  • 对抗拒查封、扣押的处罚
    抗拒查封、扣押的行为,是指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部门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生产者、销售者的违法产品的实施查封、扣押行政行为之后,生产者、销售者无视法律的规定,将被依法查封、扣押的产品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的行为。对这种公然藐视法律、抗拒行政执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的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该条规定了对抗拒查封、扣押人的具体处罚是:一、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的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即按出售时的标价计算,按等值以上三倍以下处以罚款,没有标价的,按市场同类产品的市场价计算;二、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产品行政执法部门依
    2023-06-06
    471人看过
  • 搜查与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
    1、搜查与查封、扣押物证、书证主体侦查人员(2名)2、搜查的对象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3、查封、扣押物证、书证对象查封、扣押的对象: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查询、冻结的对象: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与案件无关的被扣押物,应在3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并退还、返还。4、搜查是否需要令状原则上需要搜查证;但是,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有搜查证也可进行搜查。搜查结束后,搜查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检察长报告,及时补办有关手续。5、查封、扣押物证、书证是否需要令状不需要扣押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电子邮件,需经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批准。6、搜查的程序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7、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扣押应有见证人在场。检察院、公安
    2023-06-11
    335人看过
  • 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在案件终结时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一、醉驾不起诉是否需要移交到法院醉驾不起诉不需要移交到法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即可。对于酒驾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
    2023-06-20
    170人看过
  • 什么是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处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什么是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处理查封:对涉案人员的财物或场所就地封存的强制措施。扣押:公安机关为防止案件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扣留、保管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一、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孳息的保管/返还/处理:1、公检法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A、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B、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新增规定]。2、任何单位/个人不
    2022-11-27
    186人看过
  • 查封扣押的主体
    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的主体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查封扣押。查封扣押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也就是说只有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日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最长查封、扣押的期限是30天。并且,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2023-08-12
    118人看过
  • 应该如何处理房屋查封
    关于如何处理房屋被法院查封的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讨论。房屋所有权人是被申请执行人的,建议应当尽快与执行法院联系,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使得申请人撤销申请或者解除对房屋的查封。其次是作为案外人的房产被查封,与原生效裁判没有法律关系,案外人可以向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即房屋提出异议,请求法院中止执行。一、执行异议的监督程序(一)人民法院在接到案外人的执行异议后,应当在3日指定一名执行员对异议进行审查。案外人对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标的物提出执行异议或其他异议标的数额较大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二)对案外人提供的证据有疑问的,可召集有关单位或个人包括案件当事人进行辩认、质证。对辩认、质证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参加人签名或盖章。(三)案外人因客观情况不能直接举证的,执行员应当根据案外人提供的证据线索进行调查,也可根据案件需要自行调查举证。(四)主审人或合议庭应在接到异议后的七日
    2023-03-17
    239人看过
  • 查封房产后办理的抵押如何处理
    一、查封房产后办理的抵押如何处理查封房产后,办理的抵押仍然有效,抵押权人可以申请参与被查封财产的分配,并可以就该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法院拍卖房屋的,则抵押权人可以就拍卖的价款主张优先受偿。二、合法抵押房产拍卖原则房屋拍卖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因此拍卖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原则体现在,一是拍卖程序要合法。拍卖人和委托人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拍卖事宜。二是拍卖物的要合法。拍卖人在接受拍卖委托时必须要求委托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拍卖标的和物的产权证明。(二)报价最高者应买的原则。房地产拍卖的买受人必须是报价最高者。(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身份或委托他们代为竞买,也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三、关于抵押物拍卖的相关规定(一)拍卖机构的选择及明确的拍卖委托(包括拍卖费用的承担)。不管是司法拍卖
    2023-05-26
    475人看过
  • 被查封扣押财物及其孳息的处置方式
    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对于依法扣押的货币、有价证券,应当登记写明货币、有价证券的名称、数额、面额,货币应当存入银行专户,并登记银行存款凭证的名称、内容,入卷备查;依法扣押的物品,应当登记写明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成色、纯度、颜色、新旧程度、缺损特征和来源等,入卷备查。查封、扣押财物文件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务、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二款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第一百四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
    2023-07-04
    282人看过
  • 如何向外国请求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办案机关需要外国协助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应当制作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属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由对外联系机关及时向外国提出请求。外国对于协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请求有特殊要求的,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可以同意。需要由司法机关作出决定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外国确定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届满,办案机关需要外国继续查封、扣押、冻结相关涉案财物的,应当再次向外国提出请求。办案机关决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及时通知被请求国。律师补充:向外国请求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请求书及所附材料应当根据需要载明下列事项:(一)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的权属证明、名称、特性、外形和数量等;(二)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的地点。资金或者其他金融资产存放在金融机构中的,应当载明金融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账户信息;(三)相关法律文书的
    2023-05-06
    391人看过
  • 对查封、扣押的赃款、赃物依法不移送的怎么处理
    对于查封、扣押的赃款、赃物依法不移送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由原审的人民法院通知查封、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同时将通知及判决书送达有关财政机关。查封、扣押机关应当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查扣追缴的赃款赃物的处理是一律上缴国库,但依法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依法销毁的违禁品除外;如果是作为证据使用的,必须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应将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对于赃款赃物,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依法销毁的违禁品外,必须一律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或者私自处理。关于赃款赃物的处理,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以下处理:(一)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依法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不得以未移送赃款赃物为由,拒绝受理案件。(三)查
    2024-05-14
    268人看过
  • 扣押涉案物品的后续处理
    公安机关管理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调换、截留、坐支、损毁、擅自处理涉案财物。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涉案财物,应当保密。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开具相应法律文书。严禁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前或者行政案件受案之前对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措施,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安机关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对与本案无关,但有证据证明涉及其他部门管辖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财物,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连同有关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刑事案件涉案物品扣押期限一、刑事案件涉案物品扣押期限1、刑事诉讼中的查封、扣押并没有明确规定,是根据案件处理情况而定的。当然,对于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场所等,应当在
    2023-07-03
    4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孳息,应当如何处理?法院对查封、扣押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5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实施查封或者进行实体处理前,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该土地、房屋的权属。 一、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孳息的保管/返还/处理: 1.公检法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 a.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 b.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新增规定]。 2.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挪
    • 查封、扣押或查封物品,应当由谁参加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6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时,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当事人拒绝到场的,执法人员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参加。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使用盖有本部门公章的“×××药品监督管理局封条”(附表11),就地或者异地封存物品。对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开列《 ()物品清单》(附表12),由执法人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当事人拒绝签字、盖章或者接收的,应当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
    • 行政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后,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应该怎么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
      行政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后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 解除查封后该如何处理被扣押财物?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4
      1、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 2、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 对扣押、封存的物品、文件、书证、书证等物品,应当如何保管和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对扣押的物品和文件,能证明案件事实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应当入卷,不能入卷的应拍照附卷,原物封存;对容易损坏的应采用拍照、录像、绘图等方法固定和保全。待结案后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处理。司法实践中,对于不便提取的,一般是就地加封,妥善保存;不能加封的物品,责成专人负责保管;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按有关规定放置保管。任何单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