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产品匿名公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9:15:46 338 人看过

去年年底,食药监局通报办结的9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并对一位女士举报的问题奶粉线索奖励10万元,但涉案奶粉品牌却以某奶粉替代,并未公布该问题奶粉的详细信息。今年1月11日,该局一副调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查处的企业已经做出整改,曝光企业名称会影响企业发展,对企业来说打击是致命的。此事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1月14日下午,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该食药监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2012-2014年的9件奖励投诉举报的9起案件信息,上述案件中4个未公布奶粉品牌曝光,即雀巢贝因美牛栏和澳利乐。食药监局还就未即时公布案件具体情况公开致歉。

至此,问题奶粉匿名公示事件告一段落,然而却留给公众一连串思考:类似现象并不少见,为什么监管部门对问题产品罚而不报?此类行为是否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法律专家就此展开了讨论。

法律圆桌

处罚信息应全面公开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这种知情权也包括对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全面了解。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查处,却不对相关处罚信息予以全面公开,一方面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另一方面相当于是在保护违法企业。

我们都知道,消费者对消费产品投诉的比例并不大,而消费者又需要并且有权知道产品是否合法合规,因此,对产品的监管主要依靠监管部门。如果监管部门只查不报,那么不仅是对消费者的侵权,从行政执法角度来说,也有违信息公开的原则。行政执法本身就应该是公开执法,就像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并公开宣判一样,处罚决定的公示也不能偷偷摸摸。监管部门罚而不报违背了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的有关要求。

此外,对企业的行政执法并不是处罚个人,不涉及个人隐私权的问题,因此所谓的保护隐私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问题产品只涉及某些细枝末节的问题,披露产品品牌对企业来说有失公平。退一步来说,如果只是枝节问题,比如产品包装标识不清,相关信息的公布往往并不会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我的观点是,无论查处的问题是否细枝末节,都应该全面公开,方便消费者查询,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未达食安标准可责令召回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景明

对市场进行监管是监管部门应尽的法定职责,查处问题产品后只要证据确凿,就应该把相关处罚结果等信息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这不仅是对不法经营者的打击,对其他经营者也是一个警示,同时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应有之举。

执法部门应该对关系到老百姓生命健康的重大信息予以公开,监管部门只罚不报不仅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

执法部门应该将违法企业直接曝光在光天化日之下,不能为了维护违法企业的利益和地方经济利益而损害广大无辜消费者的权益。

可以说,企业违法现象屡禁不止,与很多地方执法部门为了地方的利益,面对企业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罚而不死、罚而不痛的做法有很大的关系。

另外,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消法》,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企业未履行上述义务,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公示也是企业违法代价

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陈枝辉

一些监管部门在是否公开问题产品处罚信息时可能会考虑以下方面因素:一是看问题产品是全局性还是偶发性,性质是否恶劣;二是看该问题产品是否属于敏感领域,是否会造成恐慌;三是监管部门对违法问题的查处证据是否充足。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如何考量,不全面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都可能会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此外,对于哪些信息应该向社会公示,应该有固定的尺度和标准,不能随意行事。

具体到上述问题奶粉事件,我认为,相关违法信息应以公布为宜。因为一方面是企业违法在先,另一方面这是企业可预见到的违法代价。

●相关法条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

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政府部门)应当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一)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

(二)行政处罚信息;

(三)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其他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可以通过其他系统公示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6: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知情权相关文章
  • 如何判断消费者被侵犯了知情权
    如果属于消费者应当知情的内容的,但是经营者没有尽到注意、提醒的义务,消费者不知道该事项的,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赔偿是怎样的1、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所要购买产品相关信息的自由与权利。2、对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造成损失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赔偿3、消费者知情权受到侵害,可以自行与商家进行协商,也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2023-04-21
    169人看过
  • 盲盒是不是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一、盲盒是不是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盲盒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为: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关于商品的技术状况;关于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及商品的售后服务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二、侵犯肖像权是不是犯法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是一种民事责任,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
    2024-01-15
    68人看过
  • 实践中常见的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形
    社会上频频曝光的一系列耳熟能详的商品接连出现问题,引起了消费者的极大困惑和愤慨。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践中,消费者知情权被侵害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经营者不依法标明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主要指经营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没有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制度。2.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询问置之不理或者不作明确答复。不同的消费个体,往往对有关商品或服务有不同的疑惑,对此特定的答复信息可能构成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决定性条件。碰到有消费者不明白商品或者服务中的说明,请经营者予以解释、说明或者示范时,有的经营者对此冷嘲热讽,有的置之不理,甚至说一些有伤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话。3.消费过程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这种欺诈
    2023-06-07
    104人看过
  • 我国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存在的问题分析
    【消费者知情权】我国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存在的问题分析(一)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实现的法律不健全。“法定权利体系不完备,现实权利也会残缺不全。”?樗婢?玫姆⒄梗?髦稚唐贰7、?癫愠霾磺睿???颜叽?幢憷?耐?保?膊??硕陨唐贰7、?竦恼媸敌畔5、牧私庑枨螅?宋?质抵械闹?槿āH欢???傻奈榷ㄐ匀匆?笃洳荒堋俺?钕Ω摹保?虼讼?颜叩姆ǘㄖ?槿ň驮渡儆谙质抵?槿?这样就导致现行法律制度难以全面保障消费者所有的现实知情权。(二)消费者协会和国家相关部门的保护力度不足。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1条的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消费者协会有进行调查、调解等权利。然而,消费者协会仅是一个社会团体,既无强制力也无执行力,故其也难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国家机构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方式更多的是事后补救,其救济的启动往往以消费者权益受损为前提。?Q事前救济“无法可依”
    2023-06-07
    128人看过
  • "好又多":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想花20元抵用券?再拿300元来一文见报后,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市工商局闵行分局当即责令好又多超市停止这一促销活动。执法人员赶至现场调查发现,好又多这次的促销活动,属于附赠式有奖促销,但店堂内的海报并没明示这一内容,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满100送20,这20元的处分权已交给了消费者,商场又对这20元的消费进行限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鉴于好又多超市的这种做法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闵行分局当场责令好又多超市停止满100送20的活动,并将场内所有广告全部撤下。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赵皎黎认为,消费者有自由选择权,不应强制消费者再买80元,才能使用5元钱的抵用券。对好又多超市的做法,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进行处罚。
    2023-06-07
    363人看过
  • 消费者肖像权被侵权的索赔问题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某超市内一欢迎顾客的广告中,使用了偷拍的本人购物的正面肖像作商场广告宣传。本人认为超市侵害了消费者(我)的肖像权、人格尊严权(本人肖像头部被门缝上端裁剪,使肖像的身体与头顶分家)。请问如何把握追究超市侵权要点?如何计算赔偿数额?法律依据如何?律师解答:你只要把商场广告拍下即可,你可以要求商场赔偿精神损失,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但精神损失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第十条
    2023-06-13
    316人看过
  •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维权
    什么是知情权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基本内容1、任何被征集信用信息的民事主体,对于所征集的个人信息以及根据这些信息所加工的征信产品,都享有知情权,有权知道自己被征集的信息以及所加工成的征信产品的具体内容和形式。2.、有关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鉴于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查处过程中原告的举证负担较重,TRIPS协议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提供可以合理取得并足以支持其权利主张的证据,同时指出能够支持其权利主张的证据处于相对方的控制之下,司法当局应有权责令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条件是,在适当的情况下,应具有保障秘密信息的手段。法律根据知情权的法
    2023-06-11
    349人看过
  • 票据用英文消费者告麦当劳侵犯知情权
    在麦当劳用餐后,麦当劳向消费者出具的票据中有英文文字,原告华某认为麦当劳在中国经营,应使用中国文字,遂将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元。9月17日下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此案,法院驳回了原告华某的诉讼请求。原告华某称自己在5、6月间分别到被告公司的朝外店和安贞店消费,该二店为原告出具了用餐票据。票据上除所购食品名称为汉字外,其余文字均为英文。原告认为被告出具的票据不符合我国法律关于规范使用汉字的规定,违反了其应向消费者承担的法定义务。被告在我国提供公共餐饮服务,其为顾客提供的用餐票据上未以我国的规范文字作为基本用字,而是使用了其他语言,该行为侵犯了我国的文字主权。同时,销售票据是原告在麦当劳餐厅用餐的重要凭证。但被告为原告出具的用餐票据上大部分内容使用规范汉字以外的其他文字记载,原告对这些文字并不认识或不完全认识,无法清楚地知道麦当劳公司在用餐票据
    2023-04-24
    241人看过
  • 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处理方法
    1、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是指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或者其与消费者约定的义务,侵犯消费者的民事权利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一般发生在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过程中。2、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政责任,是行政责任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严格地说,它既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职责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包括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保护消费者的行政管理法规定义务,违法经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后者无疑是其中最主要的部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往往也违反了国家的行政管理法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于经营者违法经营的行政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卫生法》、《广告法》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3、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刑事责任,主要是经营者违反消费领域的刑事法律规定,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消费者知情权的含义
    2023-02-23
    293人看过
  • 保证续保产品如何维护消费者知情权?
    这款产品虽然是一年一保,但如果投保满3年,就可以申请保证续保了。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以后无论患什么病,保险公司都应当承保。这是保险代理人推销时常用的话语,也是一些医疗险的最大卖点。不过,听起来不错的保证续保条款往往暗藏玄机。被保险人一旦在前3年发生理赔,保险公司就可能会以患有某种疾病为由拒保。这样,投保人看中的保证续保条款优势也就化为乌有。当初我就是冲着保证续保条款才买的这款保险,现在保险公司说不续保就不续保,这是不讲诚信!8月27日,消费者吴女士在法庭上说,当初投保时,业务员并没有告诉自己保证续保有什么条件。理赔一次遭遇拒保根据法庭陈述,吴女士的诉讼缘于丈夫石先生的一次保险理赔。2002年10月,吴女士为石先生投保了平安保险个人费用99、个人安心99两险种,该险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2004年9月,被保险人石先生因身体不适在某医院住院治疗。当年9月30日,该院出具了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前列
    2023-06-07
    259人看过
  • 判断消费者是否遭受知情权侵犯的方法
    判断消费者被侵犯了知情权的方法为:1、如果经营者没有尽到注意、提醒的义务,并未告知属于消费者应当知情的事项的,即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2、如果消费者知情权受到侵害,并且造成损失的,消费者可以自行与商家协商,要求商家进行赔偿。此外,消费者也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进行调解。一、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如下:1、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2、关于商品的技术状况;3、关于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及商品的售后服务情况。二、消费者拥有的权利如下:1、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2、促进和保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3、使消费者得到充分信息,使他们能够按照个人愿望和需要作出掌握情况的选择;4、接受消费者教育;5、提供有效的赔偿办法;6、有成立消费者组织及其它有关的团体或组织的自由等权利,要求各国政府保护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权益被侵犯怎么办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
    2023-07-01
    262人看过
  • 消费者权利之—知情权
    消费者权利是消费者在消费生活中所享有的权利,是消费者利益在法律上的表现。《消法》规定消费者有九大权利,即: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以及监督权。那么,消费者知情权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哪些途径解决?消费者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申诉后,对这些单位的调解、处理意见不甚满意,认为自己所提要求合乎情理,投诉、申诉理由非常充分,那么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和起诉不同,投诉是受害人向司法机关以外的有关部门伸张自己的权利,并求得保护或进行舆论监督的普通行为;而起诉则是当事人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的法律行为。投诉处理意见属于民间调解行为,没有强制性,而申诉处理意见系行政行为,尽管有一定的行政强制力,譬如勒令停产、吊销执照或处以罚款等,但对消费者进行侵害赔偿的权利只掌握在司法机关手中。司
    2023-06-07
    367人看过
  •  消费者如何维权:假冒伪劣产品赔偿问题
    该法律主要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定了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者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销售金额不同,处罚也不同。销售金额越高,处罚也越重。该法律的目的是让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者无法生存,同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赔偿。一般应当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并且增加赔偿的金额应为消费金额费用的一倍。对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
    2023-09-06
    426人看过
  • 商家未告知商品性能缺陷是否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商家未告知商品性能缺陷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一、消费者知情权的具体内容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大致分为以下三个方面:(1)关于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商品名称、商标、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等。对于某些商品来说,其生产于何地是很重要的。例如,如果你购买中药材当然希望要那些地道的商品,这就不能不注意产地,其他商品也是如此。此外对于生产者的名称也要注意,特别是名牌产品其厂家往往也是固定的。另外,如果商品上未注明厂家
    2023-03-31
    151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者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知情权
    词条

    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前有权获得充分、明确、真实的信息,包括产品特性、价格、质量、安全性等方面的信息。 这一权利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做出理性、明智的消费决策,防止商家隐瞒或误导消费者,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知情权要求企业... 更多>

    #知情权
    相关咨询
    • 怎样判断消费者是否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9
      如果属于消费者应当知情的内容的,但是经营者没有尽到注意、提醒的义务,消费者不知道该事项的,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有什么法律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为知情权。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对商品和服务的有关真实情况进行全面和充分地了解。对消费者来说,知情权是消费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它是消费者决定购买某种商品、接受某项服务的前提。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 (一)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是指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或
    • 商家欺诈消费者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6
      商家如果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一、定义: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相对应
    • 消费者知情权受侵犯后,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吗哪些商品损失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及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 如何认定消费者被侵犯了知情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8
      如果属于消费者应当知情的内容的,但是经营者没有尽到注意、提醒的义务,消费者不知道该事项的,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