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会计报表中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9:21:17 390 人看过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经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集团母公司及其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一律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缴’的汇总纳税办法。”在这一规定下,成员企业应分别计算本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缴所得税并按60%的比例预缴企业所得税,母公司年度终了应在成员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基础上合并计算年度应纳所得税,因而在合并利润表上填列的是合并缴纳的所得税。那么母公司年终对因内部销售商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引起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在成员企业已计所得税费并预交的情况下,应如何统一计算所得税以及对纳入合并范围的成员企业间内部交易形成的内部利润对企业集团所得税的影响额又应如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抵销分录呢?《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作了比较详细的规范,但合并报表中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比较复杂,本文将针对此问题作以下探讨。

一、内部销售商品形成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所得税处理问题

企业集团内部销售商品,购买企业本期内未实现对外销售而形成期末存货(含销售企业的销售毛利即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时,销售企业根据收入确认条件将集团内部销售作为收入确认并计算毛利及所得税费用;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规定,该交易从企业集团整体来看内部销售商品形成期末存货实际上相当于一个企业内部物资调拨活动,既不会实现利润,也不会增加商品的价值,只有在对外销售时才确认为企业集团收入并计算销售利润。因而母公司在统一计算应纳所得税时,应将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作应纳税时间差异处理,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将其递延至该商品对外销售实现利润后再将其转回。

通过上述分析,交易当期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将母公司已递延而销售企业纳入所得税费用并缴纳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对企业集团所得税影响额予以抵销。在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情况下,母公司应将上期销售商品形成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涉及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对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予以抵销,因存货属流动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上期商品本期应对外销售,因而在编制抵销分录时对上期内部购进的存货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视为在本期实现利润,将上期母公司递延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对所得税的影响额在本期期初转回。现举例说明:

例1:某子公司2001年向母公司销售A商品200万元,成本150万元,销售毛利率为25%,母公司本期未对外销售,全部形成期末存货,假设母公司当年合并利润为1200万元,除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外无其他调整事项。2002年该子公司销售A商品300万元给母公司,成本230万元。2002年母公司A商品全部对外销售,无期末存货。假定双方所得税税率为33%。

根据题意作以下分析及会计处理:

1.2001年内部销售商品形成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所得税计算和抵销分录的编制。

(1)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对母公司统一计算企业集团所得税的影响:子公司分别纳税情况下所得税费用及应纳所得税16.5万元[(200-150)×33%];母公司统一计算所得税时企业集团的应纳所得税379.5万元{[1200-(200-150)]×33%};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对企业集团所得税的影响额(递延税款贷方)16.5万元[(200-150)×33%];母公司统一计算所得税时企业集团合并所得税费用396万元(379.5+16.5);母公司编制企业集团所得税分录分别为:借:所得税396万元;贷:应交税金379.5万元,递延税款16.5万元。

子公司编制单独纳税的所得税分录为:

借:所得税16.5万元;

贷:应交税金16.5万元。

(2)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抵销分录:

借:递延税款16.5万元;

贷:所得税16.5万元。

2.2002年因内部销售商品全部对外销售而使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得以实现,因此只须抵销上期因内部销售商品形成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而使子公司单独纳税多缴所得税对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16.5万元;贷:期初未分配利润16.5万元。[1][2]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9日 06: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会计处理相关文章
  • 企业吸收合并中的所得税会计问题的分析
    通常,从合并前后法人主体的变异情况分析,企业合并的方式包括控股合并、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在吸收合并中,合并方将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注销;按照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及相关税收处理办法(区分应税改组合并与免税改组合并),合并方在合并过程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其相关所得税会计核算值得探讨。应税改组合并对于企业合并的税收处理,在通常情况下,被合并方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合并方接受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计税时可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公允价值)确定计税基础。在同一控制下的应税改组合并中,按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规定,合并方应以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计量各项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但按税法规定,在应税改组合并中应以各项取得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其计税基础。笔者认为,根据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要求,上述企业合并中取得资
    2023-03-03
    231人看过
  • 会计报表的设计
    一会计报表设计概述1、会计报表设计的目标:财务会计的目标决定会计报表设计的目标:以最简明扼要的形式,全面、系统、连续地提供反映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地信息。2、会计报表设计的原则:(1)报表指标体系完整。(2)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3)具有可比性与一贯性。(4)便于编制和分析。3、会计报表设计的种类与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多种多样。会计报表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报表名称和编号、报表日期、报表单位、币种与金额单位、文字、会计信息指标体系、附注。二资产负债表的设计1、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设计: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会计要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排列方法有两种:账户式与报告式和备抵式与直接式。2、资产负债表项目分类的设计3、资产负债表项目排列顺序的设计三利润表的设计1、利润表格式的设计:存在两种方法:单步式利润表和多步式利润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利润表采用多步式。一些经济业务简单的企业可
    2023-04-24
    132人看过
  • 新会计准则中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有哪些
    一、新会计准则中商-誉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对商-誉的确认和计量作了新的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直接计人合并当期损益。初始确认后的商-誉,不再进行摊销,而是于每一个会计期末,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但鉴于商-誉难以独立产生现金流量,因此,应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1)此处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但不应大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所规定的主要分部或者次要分部。(2)企业应将商-誉的账面价按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以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时,以账面价
    2023-04-04
    382人看过
  • 合并会计报表实务操作中注意的问题
    1、在判断母公司对被投资企业是否具有实质控制权时,除了新准则中所规定的情形外,股权关系不是判断合并的先决条件,不必设最低持股比例,应重视控制的判断条件而非持股比例。2、对于母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但认为对其不具有控制权的被投资单位,为避免操纵,应纳入合并范围。3、母公司虽然对其子公司持有50%以上权益性资本,但已将此子公司委托给其他企业经营管理,或者由其他企业承包,这类子公司是否应纳入合并范围?应分情况具体处理:(1)委托方的处理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考虑的因素有委托性质、控制与否、期限长短、获利方式、风险报酬是否转移等。不符合控制条件的不合并,否则应当合并。(2)受托方的处理:考虑控制与获利方式。有股权的应当合并,无股权的则无需合并;同时考虑风险报酬的转移。4、当母公司将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委托给管理层行使或者放弃行使控制权时,是否可以认为母公司丧失了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分情况处理:已丧失控
    2023-03-19
    112人看过
  • 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
    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一)非持续经营原则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范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不会停止或大规模削减业务。在企业被撤并时,这一基本前提已不复存在,因此必须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于预提、待摊的之类跨期摊配费用,应立即予以核销,其他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的项目处理规范,也必须随之变更处理原则。(二)尽可能与企业所得税处理规范相衔接的原则1.《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应当以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纳税;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纳税。会计上应与上述规范相衔接的,一是不论被合并企业终止经营、进入清算程序的时间是否已届月底年终,均应该以当年初至清算开始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按正常年度决算和年报编制规范编制年度财务报表,作为企业清算前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报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如母公司),对于应在日常会计业务中
    2023-04-19
    494人看过
  •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所得税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八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
    2023-03-03
    334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处理是指企业采用合适的处理方法,对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 会计处理方法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 更多>

    #会计处理
    相关咨询
    • 会计报表所得税和申报所得税相差一分钱,如何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31
      差一分钱不用处理,税务局允许少量差额。也可以把差额冲销或者补提,把差额调平。
    • 会计报表上写着自然所得税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8
      1、对于会计核算是否正确,建议向专业的会计人员咨询。 2、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等等情况分别纳税。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具体的可向税务部门咨询,以便得到更准确的信息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商誉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3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商誉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一、根据新准则第20号,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分别根据准则确定合并成本以及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并比较两者之间的大小。其中合并成本应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3
    •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与会计报表不一致时怎么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0
      两者尽量做到一致。如果不一致,可以7月15日前报送半年报的时候调整一致。
    • 纳税申报表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32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本纳税年度已在月(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额,包括按照税法规定的特定业务已预缴(征)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所得税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