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费用二次报销的条件有: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原件;
2、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3、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6、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如果超出部分在5万以内,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医保住院费用医保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本
90%支付;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
10000元
(含权)的部分按
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
90%支付;
3、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
5000元
(含)的部分按
80%支付、5000元至
10000元的部分按
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
90%;
4、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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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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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住院报销如何办理去哪报销重庆在线咨询 2021-07-13(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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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二次报销项目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61、二次清算申请条件发生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时,符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清算范围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清算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支付上年度市城镇居民年度人均可支付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支付上年度市农村居民年度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薪金额)纳入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清算。二.二次清算额:1、1万至5万按60%补助的2、5万至10万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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