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终止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5:31:47 440 人看过

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1.经营期限届满;

2.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4.破产;

5.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6.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

外资企业如存在前款第2.3.4项所列情形,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核准。审批机关作出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

一、外资企业终止仲裁可以直接终止吗

一般来说,外资企业终止仲裁还不能直接导致终止的后果,外资企业的终止必须满足规定的流程和手续,具体如下: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第一次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日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于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说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国、地税)注销。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

10.注销银行存款账户;

11.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2.《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二、外资企业终止时的职工安置与补偿

企业终止经营,职工受到的影响最直接、最严重,很可能导致部分职工暂时或长期失业,甚至影响家庭生活。而当企业营业时间较长、规模较大的情况下,企业终止经营将会导致大量职工的工作没有着落,还可能危害到社会的安定。这是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任何一个国家政府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因此,外资企业在终止时,应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妥善安置职工,尽量对职工给予足额的经济补偿,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外资企业相关文章
  • 外资企业终止重组如何进行
    一、外资企业终止重组如何进行?企业重组流程的三个阶段:(1)首先是项目的初始阶段。这时应明确项目的内涵及意义,并组成项目团队。将需要改进的流程与企业的经营结果如提高利润率、降低成本等直接联系起来,使企业认识到改进流程的意义。明确流程的起点与终点,以及改造完后应达成的目标,即理想的状态是什么。在这个阶段,还应组成由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成员构成的项目团队,必要时可请专家提供帮助。(2)正式进入流程的分析及设计阶段。先对现有流程进行分析,可采用头脑风暴法,列出现有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如:输入/输出环节出错、步骤多余等局部问题,或是将串行的流程定义为并行,进行的时间错误等结构性问题。然后通过鱼骨图等问题分析工具找出产出问题的原因。其次找出现状与理想之间的差距,并在其中架设桥梁。然后据此设计出流程的各个步骤及衡量的标准。最后,提出从现状转化到理想状态的实施计划。(3)最后是流程的实施和改善阶段。设计完流
    2023-06-06
    74人看过
  • 外资企业终止的方式具体分为哪些
    1、经营期限到期。部分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初期设立的外资企业,经营期限已届满,投资人无心延长期限继续经营,而宣布终止清算。2、投资决策失误。企业设立前,投资人未对市场、政策环境进行充分的调查和科学的分析,草率决策,导致投资决策失误,最终只能以终止企业而告终。3、经营性亏损。企业经营不善或经营环境恶化,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若继续经营下去,还会导致更大亏损。大多数关门的企业都是基于这个原因决定终止。4、中外合资(合作)者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投资人,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在合资(合作)企业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方面发生较大分歧,最终分道扬镳。5、境外投资公司发生重大变动。境外母公司发生股权转让、大股东易人或亡故等变动,股权购买人或继承人无力经营,或境外投资人对全球市场布局发生发变化决定撤出中国,导致公司终止清算。6、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公司被人民法院依
    2023-03-16
    414人看过
  • 外资企业终止时的职工安置与补偿
    企业终止经营,职工受到的影响最直接、最严重,很可能导致部分职工暂时或长期失业,甚至影响家庭生活。而当企业营业时间较长、规模较大的情况下,企业终止经营将会导致大量职工的工作没有着落,还可能危害到社会的安定。这是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任何一个国家政府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因此,外资企业在终止时,应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妥善安置职工,尽量对职工给予足额的经济补偿,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
    2023-06-06
    267人看过
  • 终结企业破产的情形
    企业破产终结的情形有:1、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2、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3、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4、破产人财产分配完毕。一、破产债权怎么申报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
    2023-03-01
    461人看过
  • 如何办理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终止、解散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投资者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单方提出解散申请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解散申请书,并提供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决,判决或裁决中应明确判定或裁定存在上述两项中所规定的情形。审批机关收到解散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企业解散的批件,并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增加批准企业解散的信息。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依法开始清算。
    2023-06-06
    438人看过
  • 外资企业终止时,如何安置和补偿职工?
    企业终止经营,职工受到的影响最直接、最严重,很可能导致部分职工暂时或长期失业,甚至影响家庭生活。而当企业营业时间较长、规模较大的情况下,企业终止经营将会导致大量职工的工作没有着落,还可能危害到社会的安定。这是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任何一个国家政府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因此,外资企业在终止时,应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妥善安置职工,尽量对职工给予足额的经济补偿,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
    2023-06-05
    14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 更多>

    #外资企业
    相关咨询
    • 外资企业在什么情形下应予终止?外资企业终止注意事项的说明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5
      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1.经营期限届满; 2.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4.破产; 5.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外资企业如存在上述第2、3、4项所列情形,应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审批机关作出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外资企业如
    • 外商投资企业不得终止或者解除的情形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5
      外商投资企业不得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上海法律网劳动律师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得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得辞退职工: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但符合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有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但符合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
    • 外资企业终止注意事项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0
      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1.经营期限届满; 2.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4.破产; 5.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6.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外资企业如存在上述第2、3、4项所列情形,应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审批机关作出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外资企
    • 外商投资企业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29
      1、准备工作 股东(会)、执行董事(董事会)或经理(法定代表人)起草公司注销决定。成立清算组,确定清算组负责人,办理清算组工商备案 (1)申请注销外资投资企业批准证明原件,取得商务委员会注销(提前终止)批复文件; (2)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同时刊登注销公告);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结
    • 外资企业破产后,如何补偿用人单位?有哪些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4
      无论是外资还是内资、或者中外合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的,都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款规定,外资企业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赔偿,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六)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