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监督局鉴定费用由谁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9 00:04:50 287 人看过

一、房屋质量监督局鉴定费用由谁出

1、房屋使用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房屋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可要求房屋人、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用由房屋人或者责任人承担;2、如果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则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房屋安全鉴定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3、房屋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结论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二、房屋质量由哪个部门鉴定

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在住进新房之前,消费者一定要找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即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然政府是不承认的。购房者你应该持房屋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消防手续等找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但是房屋鉴定成本较高,根据有关部门核准的鉴定价格收费标准,涉及房屋各个方面的检测收费基本上都在千元乃至万元以上。不仅门窗收费标准是这样,常见的墙体结构裂缝、渗水等收费标准也是如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由谁出工伤鉴定费用?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初级鉴定有异议而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预先垫付,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则由申请人负担,重新鉴定申请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承担,而不再转嫁给用人单位;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不一致,鉴定费用则由作出初级鉴定结论的设区的市级劳
    2023-07-22
    295人看过
  • 质量监督局可以检测哪些
    质量监督局可以检测所有国家授权并且具备相应项目资质资格认证而且能提供有效合法的专业技术鉴定报告的项目。质量监督局检查的具体内容如下:1、检查对象,2013年-2015年总局正式下达的技改技装项目;2、检查内容,各省级质监部门技改技装项目验收情况及绩效情况。房屋质量监督局鉴定费用由谁出1、房屋使用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房屋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可要求房屋人、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用由房屋人或者责任人承担;2、如果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则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房屋安全鉴定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3、房屋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结论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
    2023-08-09
    154人看过
  • 房屋质量鉴定的费用如何计算
    房屋安全鉴定基本收费标准,被鉴定的房屋面积超过起始价规定的面积标准时,先按起始价收费,超过起始价计费面积的部分按每建筑平方米1.8~2.70元计收,两项收费之和为该房屋的安全鉴定收费额。一、房屋安全鉴定特殊情况的收费标准:(一)一、二类房屋中楼房居民户装修房屋的鉴定按三类房屋鉴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其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乘以1.33计算,鉴定中涉及毗邻房屋结构安全的鉴定收费需另议。(二)被鉴定房屋无图纸资料的,可在相应工程类别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收费,但增加的收费最高不得超过房屋安全鉴定费总额的30%。(三)古建筑安全鉴定收费按一类工程收费标准乘以2.0系数计算;(四)建筑物层高超过4米的,鉴定费乘以1.2系数计算;(五)在有毒和高温等特殊环境中的房屋安全鉴定,按鉴定费的20%增加收费;(六)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减半价取;对于定期成批量例行房屋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
    2023-02-22
    256人看过
  • 房屋质量监督检测标准有哪些
    房屋质量检验标准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签署的工程保修书,有质检站颁发的房屋质量证书,有煤气、供水、电加热、污水、路通、建筑前6米、建筑后3米的平整场地,按照图纸和文件要求设备齐全,手续齐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检测标准有哪些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商品房交房时应该达到以下质量标准:(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四)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六)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七)已办
    2023-08-05
    258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由谁
    法律综合知识
    我们需要考虑您所遇到的工程种类,比如房屋质量问题,你完全可以联系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如建设局、监理公司或者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鉴定;公路工程质量的诊断,则需要由相关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或者是竣工验收单位指定的质量监督机构来进行主导。《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2024-04-24
    443人看过
  • 房屋质量监督报告内容有哪些?
    房屋质量监督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委托单位名称;2、建筑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结构类型、规模、施工日期及现状等;3、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名称;4、检测原因、检测目的,以往检测情况概述;5、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依据的标准;6、抽样方案及数量;7、检测日期,报告完成日期;8、检测项目的主要分类检测数据和汇总结果;检测结果、检测结论;9、主检、审核和批准人员的签名。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我们会使用多种建筑结构材料,在建筑的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原材料都是需要检测的,比如我们常见的水泥、地板砖、砌块等,这些建筑材料只有经过检测,结果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使用了假冒伪劣的建筑材料很有可能会让建筑工程功亏一篑,影响到最终建筑工程的验收。一、房屋质量监督报告检测的方法第一、按照国家建筑结构的检测标准,选择适用的检测方法;第二、根据地方相关的标准和建议选择适合的检测方法;第三、
    2023-06-22
    236人看过
  • 法官由谁监督
    法律综合知识
    在业务工作上,规上级法院管,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在行政上,法院接受地方同级人人大的监督;在党务工作中,受地方同级党委的领导;在纪检工作中,受同级纪委监督检查。一、纪检部门有哪些纪检部门包括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院、反贪局、监察部;纪检部门受上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同级党委的领导,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纪检部门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按照党章的规定行使职权;纪检部门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各党支部的纪检工作;纪检部门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以及群众对党员的检举和控告;纪检部门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成员,要坚持党的原则,带头遵守党规党法、实事求是、廉洁自律。二、移送案件与移交案件区别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
    2023-02-25
    487人看过
  • 商品房的质量由谁来监管
    如果在购买商品住宅的过程中遇到了质量问题,强烈建议您优先考虑寻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协助。在商品住宅的销售流程中,购房者往往需要与开发商签署完备的合同协议,这就意味着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已经建立了明确的合同关系。作为商品住宅的生产及销售主体,开发商有义务承担起商品住宅整体质量的最终责任。基于此,开发商应该积极地向受到影响的各方和消费者提供合理的补偿,随后再根据商品房质量问题的具体成因,依照相关合同条款向相关责任单位追责。倘若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或对其解决方案不满意,相关当事人可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提交申请,要求该机构对相关事项进行裁定,或者向建设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以争取合法权益。值得关注的是,消费者亦有权选择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独立机构对住房进行全面鉴定,而该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将被视为民事赔偿事务中的关键证据之一。另外,在所有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相关购房者可依据现行法律法
    2024-08-16
    91人看过
  • 房屋质量纠纷维修期间的费用由谁承担
    关于房屋修缮费用问题的处理原则如下:如果该费用是由房屋本身的质量缺陷或者改建、扩建等行为所引起的,那么该项费用理应由业主承担,并且业主需负全责进行妥善修复以弥补相应损失;反之,若该费用是由租户在使用过程中的疏忽导致的损坏,那么租户需要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并负责赔偿所有相关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024-05-06
    158人看过
  • 质量监督员监督工程质量相关问题
    首先就是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隐蔽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资料等进行进行监督检查,重要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监督等等。质量监督关系到实验室的形象和信誉,是内部质量保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实验室产品质量满足要求的重要手段,也是实验室质量管理的重点。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授权质量监督员认真履行以下工作:1.要熟悉掌握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法规,技术标准,熟悉检测的技术依据及作业指导书,熟悉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分析、质量管理、检测的全过程(包括检测前的准备、检测的实施及检测后的复查)和各阶段的具体质量要求,并一丝不苟地执行。2.检测人员的监督。工作人员应具备检测相关领域对应的业务能力,经过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检测人员,监督其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并形成及时、准确、清晰、完整的记录。3.检测依据的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
    2023-02-19
    432人看过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style="margin-bottom:6px;">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第三条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第四条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原则。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划、管理全国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汇总、分析并通报全国监督抽查信息。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并通报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负责
    2023-06-07
    325人看过
  • 质量技术监督局有执法权吗
    质量技术监督局有执法权。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国家职能部门之一,国家设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成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部级。省以下设置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对各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食品加工企业备案企业产品标准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号:内质监标函[2005]23号发布日期:2005-3-25执行日期:2005-3-25各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行为,区局决定对近年来全区各盟市、旗县局备案的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标准开展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查范围1、2002年-2005年3月各盟市、旗县局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标准;2、2002年以前备案到期未复审的企业产品标准。二、复查原则1、与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强制性标准或强制性条文不符的,通知企业修
    2023-08-04
    452人看过
  • 工程质量监督对象都有谁
    工程质量监督是当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派出的监督机构,对当地所有在建工程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且有一定的处分权力。监督的对象是参建五方:建设方、勘察方、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主要精力在施工方,其次在监理方。开工、验收、竣工等程序、步骤是否合规合法;各方资质、岗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质量管理资料、质量控制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性;对质量安全技术的违背规范违背当地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进行制止,直到处罚。一、湖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内容是什么?监督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监督检查;2、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3、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4、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5、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6、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2023-04-12
    189人看过
  • 药品监督管理局由谁负责管理?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障和监督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各级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以及听证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2023-07-13
    21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郑州房屋质量监督局网站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7
      郑州房屋质量监督局工作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有影响使用功能的部位、现场施工安全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这就是房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
    • 质监局是产品质量鉴定机构吗?质监局和产品质量监督局的职责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5
      质监局是产品质量鉴定机构之一。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三)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
    • 质量鉴定报告由谁出具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专家组负责出具质量鉴定报告。质量鉴定报告包括以下有关事项和内容:(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受理质量鉴定的日期;(2)质量鉴定的目的、要求;(3)鉴定产品情况的必要描述;(4)现场勘验情况;(5)质量鉴定检验、试验报告;(6)分析说明;(7)质量鉴定结论;(8)鉴定专家组成员签名表;(9)鉴定报告日期。
    • 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伤残鉴定费由谁出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9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
    •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由谁办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4
      手续应当由施工单位进行办理。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将相应的工程材料送交到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