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日报》12月13日报道:《劳动合同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广州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井喷趋势。
劳动争议案井喷疏流解困之路何在?在这方面,专家学者们开出了不少药方。比如,进一步优化劳资环境,前移劳资纠纷干预关口,提高政府执行力,加大用人单位违规风险与欠薪成本这些固然是治本之策,但远水毕竟难以救近火。
在我看来,眼下最需要的,应是深入劳动争议机构内部和案件现状进行全面理性的分析,并寻求应对之路。广州市劳保局党委副书记董克义表示,增加人手是最为直接有效的方式。目前正在研究解决办法,争取更多编制。不能说董副书记的话没有道理,问题是,难道只有增编一条路子吗?难道只能被动等待增编吗?当事人等得起吗?井喷的案件等得起吗?我们只有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紧急行动起来,想实招,求实效才能解动争议案件井喷的燃眉之急。
笔者不揣鲁钝,试着谈一谈想法,算作抛砖引玉。我们知道,劳动争议仲裁员分为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我的建议是,不妨多聘请些兼职仲裁员。这方面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等法律和政策依据。
只要完善相关制度,管理到位,至少可发挥以下几方面作用:一是救劳动争议案井喷之急,解积重难返之困,确保每一件案件都能在期限内审结。在此前提下,不断缩短周期,提高效率,降低维权成本。二是专、兼职仲裁员相互之间可以形成优势互补,形成强大合力,提高仲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案件质量。三是兼职仲裁员既不拿工资,又不占编制,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节约仲裁成本。从而,收到一举多得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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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是负责审理案件的人,通常在仲裁程序开始前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员需要具备公正、客观、严谨、专业的态度,并遵守仲裁程序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透明和合法。 仲裁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和商业惯例,以便正确判断和裁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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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不同之处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7劳动争议受理范围规定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除此之外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劳动纠纷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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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前置是必要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31.劳动争议调解前置不是必须的,其只是仲裁前的一个环节,并不是必经程序。劳动仲裁不一定要先进行调解,但必须要经过劳动争议处理机关的仲裁。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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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3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对关于支付工资的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做出了对劳动者特别保护并加重用人单位义务的特别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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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须解决争议的方式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3解决劳动合同争议的方式不是必须约定的条款。必须约定的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假;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