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典权的性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0:44:00 419 人看过

房屋典权是不动产物权。房屋典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该房屋须为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即私有房屋。本文主要介绍房屋典权的特征。

1、国家或集体在某些情况下,虽然也可以成为出典人,但只能是继受出典人,而不能是原始出典人。

如在出典人(公民个人)将出典房屋赠与和遗赠给国家或集体的情况下,国家或集体即成为继受出典人。此时,发生典权关系主体的变化。房屋典权为不动产物权,因此,不同于以动产为标的质权和典当关系。

2、房屋典权是他物权。

房屋典权是承典人在出典人所有的房屋上所取得的一种权利,是房屋所有权各项权能相分离的结果,即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与处分相分离。因此,房屋典权以承典人占有出典房屋为成立条件。至于占有为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在所不问,出典人并不因此丧失出典房屋的所有权。所以,房屋典权为一种他物权。房屋典权与附买回条款的房屋买卖不同。在房屋典权中,出典人虽可于一定条件下回赎出典房屋,但这是在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的情况下进行,如果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给承典人,则出典人不能回赎房屋。附买回条款的房屋买卖是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附有出卖方到期可买回房屋的特别约定。依该约定,出卖人于一定期限后可用受领的价金或约定的价金买回已出卖的房屋。这种买回是在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的情况下进行的。

3、房屋典权是用益物权。

房屋典权是用益物权,还是担保物权,亦或是兼具有用益和担保功能的特种物权,传统民法上颇有争议。中国学者亦主张,房屋典权为用益物权。笔者从之。因为,典权的目的在于使用出典房屋并取得收益,即获取出典房屋的使用价值,而非获取房屋的交换价值。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受清偿为目的,旨在获取担保物的交换价值。故房屋典权为用益物权而非担保物权,典权是独立存在的物权,不以其他权利的存在为存在前提。出典人与承典人之间,只存在典权关系,面不存在任何债权关系。出典人虽取得典价,但并非借货,而是典权的对价。故房屋典权不可能为担保物权,只能是用益物权。房屋典权与地上权、地役权等同为用益物权,但房屋典醴权的用益方法及范围要比其他用益物权广得多。其他用益物权只限于一定目的的用益。而房屋典权,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凡依房屋的性质,可实现用益目的的方法,承典人均得为之。就是说,承典人承典房屋后,既可以用于生活居住,也可以用于经营,还可以出租、转典等。

4、房屋典权是有期物权。

物权在一定期限内存续者,为有期物权。典权只能在一定期限内存在,故为有期物权。典权的期限即典期,为限制回赎权的期限。在典期届满前,出典人不得回赎典物。而在典期。届满后一定期限内不回赎典物的,则为绝卖,典权关系消灭,承典人取得典物的所有权。可见,典期届满并不必然导致典权的消灭。在典权关系中,当事人约定典期的,应依其约定。但约定典期不能超过法定典期。当事人没有约定典期的,出典人可以随时要求回赎房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04: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屋典权相关文章
  • 性质上房屋所有权的权利是什么?
    房屋所有权的权利包括以下这些:1、占有权: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2、使用权: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收益权: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4、处分权: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根本的权利。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房屋产权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从性质上看代位权
    2023-08-13
    296人看过
  • 房屋所有证上权利性质的解读
    房产证上的“私有”是指房子产权性质,意思是私人所有,而“出让”是指土地性质,意思是这房子上的土地是出让地。由于中国法律规定,土地是属于国有的,私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占有权,因而国家对土地的处分权,有自己特色,比如把地分为划拨地和出让地;如果你的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对以后使用影响不大,只要国家不征地。房产证上的出让和划拨是什么意思房产证上的出让和划拨是:1、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划拨一般是针对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土地除缴纳相关的税费外,不再支付出让金。当划拨的土地要改变用途、经营性质的时候,需要补交出让金,从而改土地证上的“划拨”为“出让”;2、划拨是政府转让土地收益的一种方式,简单点说就是用土地的一方没有给政府钱的就是划拨,主要用于政府项目,出让就是开发商必须给钱给政府,政府保证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23-07-02
    338人看过
  • 房屋产权证的性质分为哪几类?
    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其他是指除明确规定以外的房产性质。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1)国家所有住宅。(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民法典中房屋产权证书中权利性质有哪些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证书中权利的性质包括独有和共有两种,独有是个人享有房屋所有权。而共有是两个以上人享有房屋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共有及其类型】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
    2023-07-06
    399人看过
  • 权利性质房屋出售与租赁
    出让动迁房的产权与动迁房本身产权一致。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就出售的房屋。使用权类型出让是什么意思使用权类型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
    2023-07-18
    99人看过
  • 房改房房屋性质是怎样的?
    现在房地产市场上面还有一种房改房,这样的房子基本房龄都比较久,属于房产市场化之前的产物。购买这样的房子,职工可以按照成本价支付房款,拿到的产权是部分的,并不是完整产权。那么,房改房房屋性质是怎样的?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一、房改房房屋性质是怎样的?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从法律性质上讲,部分产权的房改房实际上是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的住房单位和购房职工间的特殊共有关系。但部分产权所体现的共有又不同于民法中的一般共
    2024-01-03
    128人看过
  • 房屋产权性质划拨和出让的区别
    一、房屋产权性质划拨和出让的区别(一)土地使用年限不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其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出让土地的年限依据土地性质不同,年限也不尽相同,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等。(二)土地获得方式不同。划拨土地的取得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使用的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的取得方式为通过协议、招标、拍卖等形式,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获得的。(三)补偿方式不同。划拨土地遇到国家在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出让土地在国家征用时,将根据土地出让的剩余年限,结合当时的地段价值,做相应补偿。(四)转让方式不同。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在出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手续费、土地出让金等。出让土地
    2023-04-12
    372人看过
  •  农村房屋用地权利的性质是什么?
    农村房屋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规定的限制内对房屋用地的拥有、使用和获取收益的权利。房屋用地包括全体所有村民,个体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若农村居民新建住房要向村民委员会提出请求并通过乡镇人民政府核查,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房屋用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出租和抵押。农村房屋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规定的限制内对房屋用地的拥有、使用和获取收益的权利。尽管农村居民住房都归私人所有,但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房屋用地包括全体所有村民,个体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若农村居民新建住房要向村民委员会提出请求并通过乡镇人民政府核查,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是不能转让,出租和抵押。 农村居民新建住房需经过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县级政府批准,不能转让、出租、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居民新建住宅需要经过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县级政府批准,并且需要办理土地审批手续。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8-22
    406人看过
  • 民法典房产产权性质包括什么
    一、民法典房产产权性质包括什么房屋所有权性质包括共有和独有两种,而共有产权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九十七条【共有及其类型】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二、房产产权年限的规定有什么房产产权年限的规定有: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三、房产过户办理流程(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
    2023-04-12
    217人看过
  • 查房屋产权性质找什么部门
    一、查房屋产权性质找什么部门房产证办理要到房产管理局。房产证办理的材料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夫妻双方)单身证明。二、查房屋产权时要注意的情况有房屋未必有产权,如单位自建、农村宅基地建房、社区配套用房、违建房等;产权是否登记,如预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记等;产权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条件;产权有无纠纷?如拍卖竞得、婚姻或财产继承、确定为拆迁的房屋等;有房地产两证未必就有产权,如伪造房产两证、被查封或强制拍卖、遗失补办后发生过转让。三、办房屋产权需要哪些材料办房屋产权需要的材料如下:(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
    2023-06-04
    315人看过
  • 房屋产权性质名词术语分类
    国有房产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国有房产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直管房产是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自管房产是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军队房产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集体所有房产是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房产。即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私有(自有)房产是指私人所有的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私营
    2023-06-11
    448人看过
  • 不动产权证房屋性质有几种
    不动产权证房屋性质有10类,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2024-05-03
    197人看过
  • 房屋性质的类型有什么
    房屋性质的类型了分为四种:1.商品房,是建在国有土地上可供销售的房子,买了房子等于获得了所有权。2.公房,产权归国家所有的房子。3.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一般免收土地出让金,其他批准的费用也是对半征收。4.小产权房,指居住者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房子。一、房子公证了但是没过户产权归属谁房子公证了但是没过户,产权归属原房主。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具体流程如下:1、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
    2023-03-13
    332人看过
  • 房产证房屋性质空白
    如果不是国土部门登记错误,则表示该房土地性质为划拨地,在全国多地都有这种情况,土地性质是划拨地时,土地性质为空白一、自建房能贷款吗自建房是否能贷款还需要取决于房屋所使用的土地性质。如果自建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所有的土地,是不能贷款的,因为该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建成房屋也不会发给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如果自建房占用的是住宅用地或商业用地,是能够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就可以向银行贷款。二、果园属于耕地吗哪里有文件规定果园地属于林地,不属于耕地。按照土地性质来划分,耕地是用来耕种农作物的,包括经济作物,果园也属于农作物。而林地土地性质属于非耕地。坡地野生果林和历史遗留等都属于林地。如果林地是私有性质的,那么也只能说私人拥有该林地林权,果园,是指种植果树的园地。也可叫果木园。三、拆迁赔偿的方式有哪些,拆迁赔偿的形式可分为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
    2023-04-05
    92人看过
  • 房屋性质有多少种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其使用性质划分,房屋一般可划分为:1、住宅;2、工业类型用房,包括生产厂房,共用设施类房屋,以及用于交通和物流类房屋;3、教课文卫类用房,包括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卫生医疗机构和文化机构类房屋;4、商铺,主要用于商业经营类房屋。房屋性质有多少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022-06-28
    32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房屋典权是不动产物权。房屋典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该房屋须为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即私有房屋。动产、公有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之上不能设立典权。就是说,原始出典人只能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公民个人。... 更多>

    #房屋典权
    相关咨询
    • 房屋所有权性质与房屋权属性质相同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9
      基本相同,都是说明房屋属于谁的。不过我国的情况是,商品房,房子本身属于所有权人,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房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业主共有。
    • 民法典房屋产权人的出质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9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只有符合规定的动产和权利才能进行出质,因此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质,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2.《
    • 土地性质是否决定房屋的性质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房屋的性质是根据土地性质来的。比如土地的性质是住宅,那么上面的房子就是住宅性质的,如果是商业的话,那么土地上的建筑物就是商业的,年限也不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如下: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
    • 如何变更房屋产权性质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1
      房屋土地性质是集体的,只有国家征地以后才能变成国有土地,这样才能国有出让。个人或者单个是不可能变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房屋产权性质如何划分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9-14
      房屋按产权性质总共分为八大类: 第一类:国有房产,即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具体又分三个细类:直管产、自管产、军产。直管产又分级公产、市级公产、区(县)级公产和拨用产。 第二类:集体所有房产,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三类:私有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四类:联营企业房产,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