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期限长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9:21:12 463 人看过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是指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的期间,一般包括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期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期间。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承诺、承诺方式和承诺期间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2023-06-09
    405人看过
  • 承诺期限届满后,什么样的承诺才有效
    什么样的承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有效任何有效的承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I)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对方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即使受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知道要约的内容并表示同意,也不能视为接受要约。受要约人通常指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代理人。前者和后者具有相同的效力(II)承诺必须在有效时间内作出。要约仅在有效期内有效。一旦收件人接受,合同就可以成立。因此,必须在此期限内进行验收。要约未约定期限的,双方应当立即承诺;在非对话者之间,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承诺。承诺在要约期限届满后作出的,为逾期承诺,不具有承诺效力的,视为新要约。但是,受要约人在要约期限内作出承诺的,按照正常情况,可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到达要约人。然而,如果由于通信故障(如电报故障和信件误发)导致验收延迟,则属于特殊延迟。在这种迟到的特殊情况下,承兑人本可以预期由于及时接受而订立合同。根据诚实信用原
    2023-05-07
    239人看过
  • 作出承诺是否有期限限制
    作出承诺应当在要约人约定的期限内作出,即有期限限制。《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的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一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承诺可不可以用默认的方式作出承诺可以采用默认的方式作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意思表示的作出方式】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条【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民法典》
    2023-07-29
    354人看过
  • 什么叫附期限的承诺
    附期限的承诺不存在,承诺是不可以附期限的。承诺属于依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意思表示。但是要约中可以约定承诺的期限,而承诺需要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否则会构成承诺迟延。一、要约失效有什么条件《民法典》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要约发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一)要约的撤回。(二)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通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三)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
    2023-06-22
    299人看过
  • 如何确定承诺的期限?
    承诺的期限是受要约人有权对要约产以承诺,并将要约通知送达要约人的期限。承诺的期限也就是要约的有效期限。承诺的期限形如何确定?根据一般规则,要约人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该期限即为承诺期限。一、承诺迟到怎么处理承诺迟到的处理:1、因受要约人迟延作出承诺,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2、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该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二、合同成立生效是什么时候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了承诺,但因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迟延。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这就是说,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了承诺,
    2023-03-08
    127人看过
  • 限期拆除承诺书范文
    篇一:房屋拆除承诺书申请人因项目建设需要,经二房拆准字()第号批准,将在一带实施拆除,拆除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房屋拆除施工单位。本申请人承诺对该项目所引起的所有拆除事项负全责,严格遵守《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责任书》的各项规定并监督所委托单位加以落实。考核单位(章):申请人(章):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篇二:自行拆除承诺书XX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告处:兹有我云南一通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双城际商务中心项目部于xxx年1月19日接到贵处关于《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官综限字(xxx)no0002941后,我公司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并连夜开会研究讨论此事宜。我公司认为,企业在发展中离不开各级政府部门的关心、关怀和帮助,同时也要支持贵局对铸造美丽春城的决心和意愿,更要无条件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但是自xxx年春节开始,XX市整个楼市成交量下跌迅猛,我公司为了能更快的对我项目进行销售和
    2023-05-30
    114人看过
  • 要约承诺期限的计算
    法律规定参考了公约和通则,规定了两种标准。(一)信件与电报,以信件作出的要约,其承诺期限自信件中载明的日期起算,如果信件中没有载明日期则从信封上的日期起算,电报则从交发时起算。(二)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承诺期限从到达受要约人时起算。一、合同成立的时间怎么认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即是说,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了承诺,但由于其他原因(如由于邮政部门传递信件迟延)而导致承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要约人没有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而不接受该承诺,则承诺应视为有效,承诺生效时间按承诺通知实际到达要约人的时间确定。如何确定承诺是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发出的,就要根据要约的方式来确定承诺发出的时间。如果要约是以信件或
    2023-03-14
    89人看过
  • 承诺在多长期间内做出
    法律综合知识
    作出承诺的时间规定是:应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并到达要约人;如果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并且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即时作出;如果要约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则承诺需要在合理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在多长期间内做出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第四百八十二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
    2022-06-29
    215人看过
  • 承诺被允许撤回的期限
    承诺是对要约表示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相对人。一、要约和承诺的区别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希望与另一方签订合同的意思。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被要约人。承诺是指接受要约的意思。申请与承诺的区别:1、意思表示要件不同,申请内容具体明确;申请内容应与申请内容一致。表示受申请人承诺,申请人即受申请内容的约束;承诺对申请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为新申请;2、承诺对要约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应及时反对或表示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进行任何变更;3、生效不同:要约采用到达主义,当要约到达时生效。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发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可以通过行为进行承诺。二、合同要约应向特定人发出吗合同要约应向特定人发出。即要约人希望与他签订合同的人,具体不限于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
    2023-03-23
    476人看过
  • 合同承诺的期限是多久
    1、约定有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第1款明确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要约的有效期的,受要约人应当遵守该期限。明确规定承诺期限的,则在该期限内,受要约人的承诺应当到达要约人始为有效。要约有效期,应当视为承诺期间,但一般的,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的,该承诺应当为有效。而非以到达要约人为要求。承诺期限可以是一定时间,也可以确定为到某日为终止。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2、未约定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第2款规定,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
    2023-03-29
    83人看过
  • 关于承诺的期限的规定
    完成承诺的有效期间。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进行,所谓“有效期间”,一般是指:(1)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均为有效期间;(2)要约未定有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在合理的时间(包括信件、电报往返时间和当事人考虑所必须的时间)内即为有效期间。一、新公司认缴制是什么意思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在公司登记注册时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或只实际缴付部分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简单的说,就是:如果公司注册资本是50万,根据最新2013年3月1日政策,无论1个或者多个股东,都可以选择在首期出资0万(即不出资),只需在承诺的期限(根据章程规定,股东自行设置时间)一次或者分次缴足注册50万即可。二、注册资本认缴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有什么实行认缴制也相应配套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例规定企业必须在公示系统如实公示认缴
    2023-03-19
    225人看过
  • 承诺书有没有时间期限
    承诺书的有效期在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情况下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该以对话形式确定期限。一、合同有效期怎么写合同有效期由当事人约定,写明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纠纷,其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没有约定还款期的民间借贷纠纷,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另外,在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情况
    2023-03-11
    117人看过
  • 质证期限再度延长
    由双方协商并经法院认可,法院指定的普通程序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少于30日,前述举证时限届满后,基于特定事实法院酌情要求提供证据或反证的期限,不受30日限制。简易程序法院指定可以少于30日,当事人协商不超过15日。从收到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次日计算。二审提交的证据若不是新证据如何质证质证要按顺序考虑以下问题:1,真实性。比如说,对方拿出来的合同是不是你们当初签的那份,合同有没有被篡改,签名是不是本人签的。总的来说,就是看对方证据是不是伪造的。2,合法性。比如说,合同是不是属于民诉法规定的种类之一,合同书等是不是原件(不是的话,要对法庭说不予认可),对方证据是不是非法搜集的(比如说通过在家安装窃听器窃听得来的,不能作为证据用),还有就是拿出证据的时间是不是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间(若不是得话,向法庭提出已过举证期间,不予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证据应当在法庭
    2023-07-19
    352人看过
  • 承诺期限到期了还能更改吗
    确定了承诺期限不能改。超过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承诺期限是完成承诺的有效期间。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进行。一、承诺迟到法律后果超过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的承诺为新要约。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二、单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单方承诺书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但前提是必须满足以下这些条件: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的时间内,到达要约人;承诺的内容,必须要和要约里的内容一样;承诺必须要表明,受要约人决定和要约人订立合同;承诺的方式必须要符合要约的条件。三、承诺撤回是指什么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
    2023-02-04
    29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承诺承诺期限是多久?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承诺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要约的承诺期限。如果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
    • 承诺期限从多长时间算起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 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
    • 如何理解承诺期限和约定承诺期限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30
      法定承诺期限和约定的承诺期限以约定的承诺期限为准。约定承诺期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未约定的,以法律规定的承诺期限为准。
    • 法定承诺期限与约定承诺期限以哪个为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26
      法定承诺期限与约定承诺期限哪个为准 1、法定的承诺期限与约定承诺期限,以后者为准。如果要约中约定了期限,承诺应在该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如果要约没有确定期限,并且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则承诺应即时作出;如果要约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则承诺需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
    • 承诺期限有没有限制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10
      承诺期限是受要约人成立合同的权利的存续期间。承诺的期限依据要约是否定有承诺期限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有约定有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二是未约定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第1款明确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要约的有效期的,受要约人应当遵守该期限。明确规定承诺期限的,则在该期限内,受要约人的承诺应当到达要约人始为有效。要约有效期,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