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患者工伤工伤医疗待遇怎么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6:51:53 386 人看过

职业病工伤医疗待遇

1、停工留薪,在治疗和修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待遇支付;

2、符合条件的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造成伤残的,还可以获得残疾补助金等费用。

一、香港哪些工伤可以赔偿

香港工伤的赔偿有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受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所需要的护理费、停工留薪、去其它地区医治的交通费和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需要护理而单位没有出人护理的按照当地的标准支付职工护理费。其中医疗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的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的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的服务标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的。

二、八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八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以医疗票据为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二、停工留薪工资,按照工伤前职工的工资待遇和治疗时间计算;

第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11个月的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里的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第四、如果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三、未达到评残的工伤赔偿标准

未达到评残的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5、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一、工伤社保报销的范围如下: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申请工伤护理费需要资料如下:

1、职工身份证;

2、《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护理费审批表》;

3、《企业职工因工护理依赖程度鉴定表》;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5、涉及第三方的应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医疗待遇相关文章
  • 职工工伤医疗待遇核定一、核定项目名称:职工工伤医疗待遇核定
    一、核定项目名称:职工工伤医疗待遇核定二、核定对象:所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三、受理单位:市医疗保险局工伤生育股四、核定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29条、2、《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57号)第28条。五、核准条件:根据石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确定待遇。六、申请材料: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2、工伤伤残证;3、旧伤复发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的,提交《旧伤复发医疗审批表》、《工伤康复治疗审批表》、《辅助器具配置、更换审批表》;4、《石首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报销审核表》;5、医疗费用相关材料:诊断证明(盖章)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出院小结、病历复印件、特殊检查复印件、费用明细表(盖章)医疗费用结算单、原始发票。七、收费依据:不收费八、核准时限:20日九、监督咨询电话:0716-7283266
    2023-06-10
    200人看过
  • 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特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
    2023-08-17
    161人看过
  • 职工患病应享受医疗期及医疗期内待遇
    一、员工医疗期内应享受的待遇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3、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承担本来可以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有关费用。二、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发放标准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
    2023-03-01
    177人看过
  • 退休人员职业病患者同样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7月22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职工退休(职)前从事过具有尘肺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退休(职)后未继续从事此类工作,在1996年10月1日以后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可申请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并按规定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据了解,职业病存7月22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职工退休(职)前从事过具有尘肺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退休(职)后未继续从事此类工作,在1996年10月1日以后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可申请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并按规定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据了解,职业病存在一个潜伏期,许多曾经从事过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工作的职工,往往在退休前未检查出有职业病,直到退休一段时期后才能确诊。而这些退休(职)人员与单位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无法进行工伤认定。按照山西省的规定,退休(职)后被诊断患尘肺等职业病的人员,以被诊断时本人按月领取
    2023-07-02
    101人看过
  • 患有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申请?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职业病的工伤认定申请有时间限制吗职工依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书面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参保地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最多可以延长30日。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参保地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书面申请。二、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受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或人事
    2023-06-24
    350人看过
  •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所能享受的待遇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享受相关医疗期待遇。一、医疗期的定义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二、医疗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1.医疗期的期限根据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2.医疗期的计算方式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
    2023-05-05
    428人看过
  • 劳动工伤——职业病的待遇
    业病患者的待遇,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2023-06-10
    59人看过
  • 怎样确定工伤患者的医疗期?
    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由医院证明,单位申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工伤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解雇、辞退处理。如何判断非工伤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为二十四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
    2023-07-15
    389人看过
  • 工伤职工的救治与医疗待遇
    法律百宝箱导读:1、职工治疗工伤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1、职工治疗工伤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的,应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1、职工治疗工伤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的,应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应事先征求同级工会、企业协会的意见。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名单应
    2023-06-10
    392人看过
  •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能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有关企业和工伤职工。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2023-06-04
    116人看过
  • 工伤职业病待遇判决书中的职业病待遇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导致人身安全受到伤害或是因为长期工作形成职业病的情况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工伤职业病待遇判决书中的职业病待遇是怎样的呢?(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2)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
    2023-04-19
    458人看过
  • 关于职业病人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待遇的意见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病人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待遇的意见苏劳社工[2009]8号各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经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保证职业病人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落实职业病人的工伤保险待遇,促进职业病人的康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办法》和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一、职业病人的工伤认定受理范围及认定(一)依法获得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首次诊断或者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均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职业病人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工伤认定的职业病人员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二、职业病人的工伤保险待遇及支付渠道(一)被首次诊断或者鉴定为
    2023-06-09
    220人看过
  •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企业享受哪些待遇
    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事情经常发生。在职工停止工作期间以及医疗期间届满后,职工相关诸多权益得不到保障,更可悲的是,许多职工并不清楚自己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情况下享有那些权益,结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还也不知道去维护。依据劳动法以及劳动部制定的相关规章,企业职工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中应注意下列权益的保护:一、职工享受法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劳动部有关规章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还可以适当地延长。在法定的医疗期内,即使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合同期限也应延续到医疗期满届满为止。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职工享有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根据法律
    2023-04-22
    148人看过
  • 职工受伤未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怎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未申请工伤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效的规定,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另一方面也提醒工伤职工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免超过申请时效丧失申请认定的权利。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工,享有获得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但是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必须通过工伤认定。如果本人和用人单位均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即丧失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从法律角度讲也就丧失了最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但是如果其所在单位自愿履行应该由单位承担的责任,职工也可以享受到应由单位支付的那部分待遇。超过时效,当事人即丧失了对权利的主张权,这是各项法律制度的通则,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也是如此。怎样申请工伤认定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2023-05-04
    105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待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 更多>

    #工伤医疗待遇
    相关咨询
    • 职业病患者的职业病医疗保险待遇待遇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5
      国家规定了职业病享受的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不适合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患者。用人单位应当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职业病患者的诊断、康复费用、残疾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患者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外,仍有权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获得赔偿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
    • 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患职业病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一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 患病或工伤待遇及规定医疗期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9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 中暑职业病的医疗工伤待遇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据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介绍,高温作业中暑可申请工伤,那么中暑职业病的医疗工伤待遇有哪些,需提供由职业病诊断机构开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参保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认定工伤。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报销中暑期间的医疗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
    • 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或者因患职业病可以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待遇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4
      你好不能只能申请工伤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