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性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6:42:37 458 人看过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用人单位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4、女性怀孕的可以休90天产假。

怀孕女性被辞退怎么赔偿

赔偿金按照两倍的经济补偿进行计算,经济补偿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1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孕期女性是否享有特权?
    如果是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一律不适用死刑。对于涉及妇女且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一定要向当事人核实孕期情况。判断是否属于不得判处死刑的情况,充分保障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要注意以下问题:审判时从何时起算,到何时终止;怀孕是否包括自然流产及自行终止妊娠的情形;羁押期间怀孕脱逃,多年后被抓交付审判,能否适应死刑。备孕期间公司辞退合法吗?备孕期间辞退是可以的,女职工在怀孕期、生产期和哺乳期不允许辞退、解聘。(哺乳期的时限是孩子出生后12个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解除哺乳期妇女的劳动合同。如果哺乳妈妈在劳动权利受到了侵犯,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辞退合法的,没有补偿;违法的,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而实际单位需要支付
    2023-07-05
    257人看过
  • 怀孕女职工应享有哪些特殊照顾?
    女职工孕期待遇: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辞退,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并应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孕妇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我国宪法和法律一贯重视对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所谓孕期,是指妇女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妇女生育期间,产假一般为九十天。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一周岁之间的期间。根据本条规定,妇女只要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就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023-07-02
    217人看过
  • 怀孕了,你享有这些权利
    身为职业妇女,一旦怀孕,常在工作中受到某种约束,有些单位也会出现以怀孕为理由辞退女职工的情况,从而导致怀孕妇女在工作职场上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那么,准妈妈一旦怀孕,你应享有的权利是什么呢?不被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不被降低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即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产
    2023-06-09
    445人看过
  • 女性权益有哪些方面
    一、女性权益有哪些方面女性权益有如下几点:1.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文化教育权利、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财产权利、婚姻家庭权利。2.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或者检举。有关部门接到控告或者检举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为控告人、检举人保密。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女性权益受损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的情形女性权益受损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的情形如下:1.确认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侵害妇女权益或者侵害妇女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收益、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分配权益和宅基地使用权益;2.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3.相关单位未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4.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三、女性遭遇家暴该如
    2023-06-05
    191人看过
  • 孕妇是否可免刑事责任,怀孕女职工享有哪些权利?
    一、孕妇是否可免刑事责任孕妇是不可以免刑事责任,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怀孕的妇女是不适用死刑的,对怀孕的妇女一般是判处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怀孕女职工享有哪些权利第一,怀孕女
    2023-06-21
    288人看过
  • 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享有哪些权利,如何解决怀孕期间的纠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在医疗期间、孕期、分娩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女职工孕期、生育期、哺乳期基本工资不得降低。怀孕女工在分娩期间进行产前检查,应按工作时间计算,即按出勤处理,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生产一线的女工,相应减少生产定额,保证产前检查时间2.产假女工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息假15天,难产附加产假15天;对于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将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凭医疗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流产4个月以上的,给予42天产
    2023-05-07
    205人看过
  • 女工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享有哪些特权?
    根据《劳动法》,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止的活动。第六十二条女职工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国家规定的劳动强度和哺乳期内禁止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上夜班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减少工资,第六条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解除或者终止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工作,并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第七条女职工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女职工,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丧偶等原
    2023-05-07
    307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享有哪些劳动权益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解决途径1.协商。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实践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2.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
    2023-07-29
    98人看过
  • 劳动者在工作当中享有哪些权益
    《劳动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的个人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一、哪些劳动纠纷可以提起诉讼1、劳动纠纷诉讼主体条件凡是《劳动法》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因此,符合劳动纠纷诉讼主体条件的应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之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帮工、学徒等劳动者;(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2、劳动纠纷诉讼标的范围劳动纠纷诉讼的标的具体包括:(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
    2023-02-10
    191人看过
  • 女性对于孕期劳动保护有哪些规定
    女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的产假;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一、劳动合同法孕期请病假可以请多久最新劳动合同法孕期请病假可以请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关于病假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二、非全日制的企业员工可以任用未成年工
    2023-06-29
    467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享有哪些权益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有:(1)接受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治措施的权利;(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治职业病的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利;(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没有防护措施进行作业的权利;(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8)因行使正当权利
    2023-02-21
    309人看过
  •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工作吗怀孕女职工有哪些权利
    一、怀孕女职工有哪些权利在我国不仅已婚的妇女很少做“全职太太”,就是结婚后怀孕的妇女,也很少怀孕后在家里一直待产,绝大多数怀孕的妇女和其他女职工一样,坚守着自己的工作岗位。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许多地方的地方性法规都对保护怀孕妇女职工作了规定,赋予了怀孕女职工的法律权利,概括起来说,怀孕女职工有以下的法律权利:第一,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一旦发现女职工怀孕,便以种种理由予以辞退或解聘,甚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约定几年内不得怀孕,甚至是不能谈恋爱和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社
    2023-04-29
    201人看过
  •  女性在房产动迁权益方面有哪些权利?
    我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3种方式:宅基地迁建安置、房屋重建成本价和产权置换。办理结婚证且无冲突者,可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方式,再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如无宅基地且房屋重建成本价较高,可选择纯货币补偿,即房屋重建成本价与宅基地地价;若既无宅基地又房屋重建成本价较低,则可选择产权置换,即相同地段面积最低拆一还一。只要你们办理了结婚证,且在两次拆迁过程中不产生冲突,就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农村房子拆迁,有3种补偿方式:一,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方式,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二,纯货币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三,产权置换,相同地段面积最低拆一还一。农村房产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农村房产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拆迁补偿条例》规定,拆迁农民房屋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拆迁农民补偿。拆迁补偿包括被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拆迁补偿以及因拆迁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补偿实行以
    2024-03-15
    463人看过
  •  怀孕后女性有哪些合适的工作建议?
    根据怀孕女职工不能做的工作的规定,以下是可以避免在这些工作环境下进行的工作:冷水作业、低温作业、高温作业、噪声作业、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等作业、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应急处置、高处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以及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潜水作业且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根据怀孕女职工不能做的工作的规定,以下是可以避免在这些工作环境下进行的工作:1.根据冷水作业分级标准,可以避免从事冷水作业;2.根据低温作业分级标准,可以避免从事低温作业;3.根据高温作业分级标准,可以避免从事第三级和第四级高温作业;4.根据噪声作业分级标准,可以避免从事第三级和第四级噪声作业;5.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属于禁止从事的作业之一;6.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属于禁止从事的作业之一;7.根据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可以避
    2024-06-16
    43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权益,劳动者享有哪些权益?用人单位有哪些权利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3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二、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三、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四、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五、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六、劳动者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七、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八、劳动者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
    • 怀孕有哪些禁忌女职工怀孕期间禁忌劳动?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哪些劳动(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二)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三)作业场所放射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四)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五)《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
    • 女性怀孕期犯罪规定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8
      孕妇犯罪在不同阶段存在不同特殊规定: 1、在采取强制措施时,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可以取保候审。对符合逮捕条件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监视居住。 2、在执行死刑时,发现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3、被判处或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4、我国刑法也规定了审判的时候
    • 受雇的劳动者应当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5
      劳动者权益: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平等就业和职业选择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其他。
    • 从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享有哪些权益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 (3)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的保护权利; (4)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5)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6)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7)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包括: 1.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劳动法》第七条); 2.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