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扣留提取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查扣程序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条查封财产保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四十七条拍卖和变卖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四十八条搜查措施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第二百四十九条交付财物或者票证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五十条对不动产执行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一条证照转移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二条对行为执行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继续执行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五条执威慑制度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如果法院审结案件之后,案件的当事人并不按照法院下发的判决书、裁决书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在法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向之前审理案件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法院的什么行为是违法采取保全措施?
(一)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二)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三)明显超过申请人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四)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五)变卖财产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六)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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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法院强制执行时可能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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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哪些措施可以让法院强制执行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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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采取强制措施还能再采取强制措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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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执行仲裁申请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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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多久法院才会主动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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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强制措施能重复采取吗,强制措施种类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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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执行措施,是指执行机关所采用的具体执行手段与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冻结。 2、划拨。 3、扣留、提取。 4、强制交付。 5、强制迁出或强制退出。 6、强行拆除。 7、强行销毁。 8、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和收购。...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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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执行强制措施时,可能会采取哪些措施?会不会涉及拘留?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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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屋:法院能否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人民法院具有对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进行查封的权力,同时可以依照抵押权人的请求,实施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等操作。然而,即使这些房屋是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唯一住所,司法机关仍可进行执行,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定程序和规范。例如,在完成拍卖或变卖后,法院应给予被执行人适当的宽限期,以便其自行解决居住问题。如果在宽限期结束后,被执行人仍未迁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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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可能会被采取强制措施上海在线咨询 2024-12-07由于失信行为通常不会导致拘留,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失信被执行人违反了相关的惩罚规定并进行了消费活动,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拘留和罚款等严厉的制裁。更为严重的情况是,如果他们的行为严重到构成犯罪,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失信被执行人,主要是那些未能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件所规定义务的人,他们处于特定的法定状况下,最终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接受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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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否能够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治疗?北京在线咨询 2024-12-07乡一级政府具有强制执行权。 1、行政处罚需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授权符合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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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缺乏执行能力,法院如何采取强制措施?宁夏在线咨询 2024-11-06如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对象没有足够的钱来偿还债务,法院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 法院可以主动联系各大银行以及其他相关单位,调取被执行人的各种账户信息、股票投资情况等等,一旦找到了可以抵债的资产,法院就可以立即进行划拨或者变卖等操作。 2. 如果被执行人真的没有钱,但却有房产之类的固定资产,法院也会考虑进行拍卖。只要拍卖所得的钱足够还清债务,剩下的部分还是得归还给被执行人。 3. 如果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