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条件:
1、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量刑标准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
“情节严重”主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
(4)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10亩以上;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亩以上;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40亩以上;
(4)非法获利100万元以上;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牟利作为目的违反了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的转让,或者是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话,如果情节严重的话,量刑标准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最高标准是在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罚金多少,什么叫倒卖土地使用权
126人看过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区别有哪些?
342人看过
-
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罪有什么区别
299人看过
-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9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非法倒卖罪的刑期规定
421人看过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构成有哪些内容
270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罪有哪些区别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08这三种犯罪的对象都涉及到房地产,在定罪上可能发生混淆,应注意正确区分其界限。其主要区别是: 1、犯罪侵害的客体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侵害的是军队房地产的管理秩序,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是国有土地管理秩序,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是国有土地管理秩序。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对象是军队的房地产,表现为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的产权关系,非法转让、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怎么判刑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2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
-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4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特征有: 1.主体特征: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特征: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 3.客体特征: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特征: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
2022年具体如何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91、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主体。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观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
-
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条件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8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的;等等。 3、主体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