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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罪有哪些区别

2023-05-0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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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8回复

专业分析:

这三种犯罪的对象都涉及到房地产,在定罪上可能发生混淆,应注意正确区分其界限。其主要区别是: 1、犯罪侵害的客体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侵害的是军队房地产的管理秩序,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是国有土地管理秩序,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是国有土地管理秩序。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对象是军队的房地产,表现为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的产权关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对象是一般土地,表现为转让、倒卖这些土地的使用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对象是国有土地,表现为将这些国有土地非法低价出让。 3、犯罪主体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主体是军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是一般公民,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有关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情况,涉及到军队房地产的具体认定,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依据具体的构成要件来进行认定和界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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