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置权人对标的物的占有,不仅可以对抗标的物所有人的任何处分行为的影响,而且在受到第三人的不法侵夺时,可以诉请法院回复占有。留置权存续期间,留置权人占有留置物,不受债务人处分留置物的影响,仍然继续占有留置物,不因债务人转让等对留置物的处分行为而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而且,如果留置物受到第三人的不法侵夺,留置权人还可以请求国家强制力回复其占有,宣布第三人为非法占有。但是,留置权人将留置物返还债务人后,以其留置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是基于不可归责于留置权人的事由,也就是说,是留置权人在无过错的情况下丧失留置物的占有。如果是因为留置权人的过错致使留置物落于他人之手的,留置权人自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留置物被第三人取得给债务人造成损失的,留置权人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留置物为其所有权人即债务人取得,留置权人可能会因此丧失留置权。
一、留置权不具有追及力吗
在担保物权中,除抵押权外,还有质权、留置权等担保方式,质权与留置权都不具有追及力。
1、物权的追及力
抵押权物上追及力是以物权的追及力为前提而推衍出来的理论,如物权的追及力不存在,则抵押权物上追及力也就成为无源之水,因此有必要对物权的追及力进行考察。认为物权的追及力是物权的效力之一的观点是错误的,而以物权的追及力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抵押权的物上追及力的根据也因此而发生动摇。
2、抵押人对抵押物的处分权
抵押权的物上追及力总是与抵押物处分的承受主义联系在一起的,根据抵押物处分的承受主义,抵押人可以对抵押物进行处分,但此种处分不得影响抵押权,买受人仅能取得有抵押权负担的抵押物。
-
理解调解原则应当注意的问题
218人看过
-
解除特许经营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371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协商和解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95人看过
-
答辩状应当注意的问题及范文
121人看过
-
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及应注意的问题
166人看过
-
收费权质押应当注意的问题
218人看过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
公司发行新股票时,在审查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及应注意的问题有哪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4需要注意一下第二十七条 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运营与收益的改变,由发行人自行担任;由此改变引致的出资危险,由出资者自行担任。 把握参加核准股票发行人员的四个禁绝行为。其间重点了解: (1)不得与请求发行的单位有利害联系。留意这儿所说的利害联系包含为股票发行人的董事、 司理或许其他高档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亲属;为发行公司的出资者;与发行人或许发起人有较严重的债权、债款联系;为该股票发行请求供给中
-
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遵守哪些程序?适用留置送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5由于留置送达缺少受送达人的主动配合,是一种非常慎重的送达方式,所以在适用留置送达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相应送达程序。首先,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向当事人宣传法律、讲明不接收法律文书的后果,以及拒收并不影响法院正常完成送达,以便尽量让当事人自愿签收法律文书。如果当事人仍拒不签收法律文书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受送达人单位的代表等见证人到场,适用留置送达。城市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的代表,农
-
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办理,报案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以及注意哪些问题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31、单位申报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将伤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并到约定医院医治。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情况,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工卡等有关材料。2、员工或亲属申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员工或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填写并提
-
贪污罪量刑处罚中,在审理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以及应注意的问题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9一、贪污罪的判例的问题我国法的渊源上不承认判例对于法官裁决时的约束力,但是,判例对于法官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并不等于判例对于法官的裁决没有参考价值。由于我国刑法对于贪污犯罪适用刑罚规定的过宽,法官在审理的时候,如果不参考其他法院、其他法官对于相同的、相类似的案件的裁决,仅仅凭着自身对于量刑情节的主观判断,其实就是“闭门造车”的过程;虽然这样裁决的结果是在法定刑的范围之内的量刑,是合法的,但往往就会出
-
债务追讨期限以及应注意的问题有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4第一,债务追讨的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应注意一般诉讼时效(三年)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 2、具体操作方法:对于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注意“诉讼时效中止”的运用;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延长”;另辟蹊跷,实现权利请求。 第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