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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遵守哪些程序?适用留置送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2022-02-05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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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5回复

专业分析:

由于留置送达缺少受送达人的主动配合,是一种非常慎重的送达方式,所以在适用留置送达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相应送达程序。首先,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向当事人宣传法律、讲明不接收法律文书的后果,以及拒收并不影响法院正常完成送达,以便尽量让当事人自愿签收法律文书。如果当事人仍拒不签收法律文书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受送达人单位的代表等见证人到场,适用留置送达。城市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的代表,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代表,或者受送达人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代表到场后,送达人应向他们说明送达诉讼文书的内容,受送达人拒收的情况以及留置的根据和法律后果等.其次,如果有其他的方式,不应首先使用留置送达。由于法院没有邀请相关单位到场见证,仅是拆迁公司的人是不行的,因为有利害关系。该送达不能认为是留置送达,不合法。对于拆迁许可证,可以延期,但不能无限制延期。行政许可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十日;采取统一办理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经县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十五日。其延期违法,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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