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行政纠纷的几种诉讼类型分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0:46:10 262 人看过

一、拆迁行政纠纷的几种诉讼类型分别是什么?

行政纠纷的诉讼类型只能是行政诉讼,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

(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拆迁行政纠纷的行政诉讼流程有哪些?

1、确有管辖权的法院;

2、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通过审理作出判决。

三、拆迁行政纠纷的行政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四、拆迁行政纠纷只能委托律师做诉讼代理人吗?

不是,拆迁行政纠纷可以委托下列人员做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五、拆迁行政纠纷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拆迁行政纠纷的诉讼类型只能是行政诉讼,行政纠纷不能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民事主体间发生纠纷的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处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不一样的。拆迁行政纠纷案件中,行政机关作为被告方负有主要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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