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特别重大(级)事件时,由市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1)市防指指挥长或受其委托的常务副指挥长组织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会商。(2)市防指发布全力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3)根据需要并报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非常抗旱期。(4)市防指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市防指全体成员参加,并连线有关县级防指。必要时,提请市委主要领导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5)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值班。(6)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指导工作。(7)市气象局每日至少8次报告天气预报,根据监测情况实时更新预报,遇突发情况随时报告。(8)市水利局随时报告洪水预报结果。(9)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每日至少3次报告地质灾害、风暴潮、海浪监测预报结果,并根据需求实时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支撑。(10)市防指全体成员进驻市防指。(11)各应急工作组牵头单位分管负责人、组员单位联络员参加应急工作组,按照分组要求开展工(12)市防指成员单位和县级防指于每日7时、11时、15时向市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13)市防指每日8时、12时、16时向省防指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及时报告。(14)宁波军分区、武警宁波市支队和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市防指指令,参加抢险救援。
施工现场防台风措施
1、各施工现场加强自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重点是:基坑施工边坡及排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脚手架的连墙件是否牢固;现场支模体系及所用材料是否采取固定措施;大型起重设备的附墙装置及避雷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围挡及硬质围挡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别要注意临时设施(彩板房)等是否符合安全牢固的要求。
2、台风期间,六级以上风力时各施工现场应按规定一律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台风来临时应尽量避免在临时建筑物(彩板房)内办公、休息,人员宜转移至主体已完工的建筑物内等安全地带。
3、台风过后,各施工现场必须对基坑施工边坡、大型起重设备、脚手架(支模架)、临时设施(彩板房)等进行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响应等级。在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自然灾害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防台风一级响应要求台风监测预报部门加密台风监测、预报和预警;通信、新闻等部门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出台风预警相关信息。各级政府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台风减灾工作,特别要全力做好受台风直接威胁和可能影响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避险和救助工作。效能监察等有关部门组织对辖区内的各地各部门的防台风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有关部门或单位立即派工作组、专家组到台风影响严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地防台风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服从同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根据台风发展趋势,落实各项防台风应急措施。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加强重要工程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落实各项抢险措施,及时修复重要基础设施,特别应防范台风带来的暴雨、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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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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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防汛期可以采取哪些紧急措施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依照前款规定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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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预防口罩应当签合同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14不可以拒绝政府合理的订立合同请求。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任务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其中,负有发出要约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发出合理的要约;负有作出承诺义务的当事人,不得拒绝对方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因此,疫情严重时,厂家不可以拒绝政府合理的订立合同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四条国家根据抢险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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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和紧急避险的联系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1【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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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与紧急避险如何区分?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12正当防卫反映的是合法权益与不法侵害之间的矛盾,而紧急避险反映的则是两个合法权益之间的冲突,是在紧急情况下舍小利而保大利的问题,基于这一基本区别,派生出如下具体的不同点: 1、危险来源不同 2、对主体的要求不同 3、意义不同 4、实施对象不同 5、法律要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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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与应急避险的区别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一、什么是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区别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