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期满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5:21:22 140 人看过

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民法典规定只有居住权可以把房子出租吗?

有居住权的房子一般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房屋居住权如何确定

居住权是由当事人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的合同确定的。当事人在书面合同约定居住权的适用期限、是否有无偿的使用、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位置、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和解决方式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居住权是按照合同内容来确定的。设立居住权,需要去有关机关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居住权可以当场转让吗?

居住权不可以转让。《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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