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可能在不转让所有权的情况下支付土地出让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09:43:08 468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经济适用住房在不进行权属转移的情况下也能缴纳土地出让金,当事人在居住5年后即可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完整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的买受人财产权利有限。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足5年的,不得直接在市场上交易。如果购房者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政府将根据原价并考虑折旧、价格水平等因素回购经济适用房。

买受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买受人挂牌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当时同一地区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支付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时间。具体支付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者也可以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向政府支付相关土地收益价款后,获得全部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应当明确上述规定,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家庭可支配收入、生活水平和住房成本等因素确定家庭人口结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即具有当地城镇户籍;家庭收入达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公示。

4。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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