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时间如何判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7 09:00:09 462 人看过

离职手续办理完后,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节点以用人单位签发的离职证明为准。用人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离职手续办理完后,即以用人单位签发的离职证明为时间节点,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节点。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离职证明如何判断劳动关系解除日期?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证明,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然而,如何判断劳动关系解除日期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因此,离职证明上的日期即为劳动关系解除日期。但是,如果离职证明上的日期早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则不能作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如果离职证明上的日期晚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则可以作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

总之,离职证明上的日期为劳动关系解除日期,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离职手续办理完后,应以用人单位签发的离职证明为时间节点,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节点。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离职证明上的日期即为劳动关系解除日期。但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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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6日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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