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及解读的内容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0:42:53 357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一、辞职满30天了还不让走应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员工辞职,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几天?

此时需要提前3天通知,而要是在转正之后再提出离职的话,那么正常情况下就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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