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09:31:35 435 人看过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法律对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同纠纷中被告股东应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合同纠纷的被告是公司,但由股东代公司参加诉讼的,股东一般是不承担责任的,合同纠纷的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法上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在《公司法》中,公司股东除了依法承担有限责任外,股东基于其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公司股东滥用职权的赔偿责任和连带责任。其一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二,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股东出资的违约责任。公司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否则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公司股东出资不实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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