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规则与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7 21:20:08 299 人看过

该通知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具体规定尚不明确,但人民法院在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需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可以裁定处理此事。在执行前,权利受让人需前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对于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

农村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具体规定尚不明确,但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如下:根据《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需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可以裁定处理此事。但执行前,权利受让人需前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

农村土地使用权拍卖实施细则

根据《农村土地使用权拍卖实施细则》的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拍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保障竞买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拍卖方案,包括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竞买资格、竞买规则、竞价方式和程序等内容。竞买人应当了解并熟悉拍卖标的的情况,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其他竞买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细则》还规定了拍卖底价和最高限价的概念,以及拍卖成交价低于或高于最高限价时的处理方式。拍卖成交价低于最高限价时,应予以重新拍卖;拍卖成交价高于最高限价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重新组织拍卖。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使用权拍卖实施细则》为农村土地使用权拍卖提供了一系列详细的规定和指导,旨在保障竞买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农村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具体规定尚不明确,但根据相关通知和细则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需要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可以裁定处理此事。执行前,权利受让人需前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对于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同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拍卖方案,包括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竞买资格、竞买规则、竞价方式和程序等内容。竞买人应当了解并熟悉拍卖标的的情况,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其他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拍卖成交价低于或高于最高限价时的处理方式也在《细则》中有所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拍卖旨在保障竞买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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