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国家给予最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享受低保可以得到国家相关的经济补助,并且在医疗、教育等方面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抚。低保是动态的,当收入增加、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低保也是要被取消的。但有些生活仍然贫困,低保无故被取消,就要问清楚取消原因,确实认定有误的可以投诉,也可以重新申请。
低保被取消的条件
1、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2、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中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家庭;4、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家庭等。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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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是指家庭成员有重度残疾和疾病失去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宅和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民。 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建立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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