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没签合同离职应该发放工资。只要劳动者在单位上班,实际上就确认了雇佣关系,无论是否已签订合同,实际上都已经有雇佣关系的事实,需要支付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试用期工资怎么计算
试用期是指包括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试用期的工资确定需要参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并且也需要注意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缺乏劳动合同和拖欠工资的解决方案
167人看过
-
解决农民工劳动合同缺失和工资拖欠的方法
249人看过
-
工地缺少合同的解决方案
189人看过
-
试用期自动离职劳动合同是不是会自动解除
269人看过
-
试用期员工自动离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402人看过
-
试用期结束后不签合同自动离职的工资如何计算
359人看过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
试用期离职后工资不予支付的解决方法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为了考察职工能力、是否符合岗位需要而规定的时间。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劳动者工资。同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当地劳动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劳动争
-
如何解决试用期离职工资拖欠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27劳动者试用期辞职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计算。如果按综合工时制计算的话,本月超过 20、83天(法定月工作时间)的都应计算为加班工资,满8小时的以平时小时工资的200来计算;不到8小时的按平时小时工资的150来计算。上个月工作时间未达到 20、83天的,应该工作多少天,按多少天来计算。平时工资应按劳动合同的每月工资(不含加班工资)执行。 试用期是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对方是否时候自己的期限
-
试用期人事要求自动离职,怎么解决,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71、员工试用期自动离职,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以追究赔偿责任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试用期离职工资应该如何样解决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25劳动者试用期辞职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计算。如果按综合工时制计算的话,本月超过 20、83天(法定月工作时间)的都应计算为加班工资,满8小时的以平时小时工资的200来计算;不到8小时的按平时小时工资的150来计算。上个月工作时间未达到 20、83天的,应该工作多少天,按多少天来计算。平时工资应按劳动合同的每月工资(不含加班工资)执行。 试用期是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对方是否时候自己的期限
-
员工试用期内自动离职怎样算工资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41、员工试用期自动离职,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以追究赔偿责任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