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对房屋使用权有优先购买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1:33:55 332 人看过

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对其承租的房屋有优先购买权,故出租人在想要将其所有的房屋出售时,要先通知承租人。

一、房东进房子是否可以报警

虽然房屋所有权属于房东,但租户享有使用权,在租赁期间侵犯了租户对房屋的使用权。承租人可以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向公安机关报警或提起诉讼。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但是,除非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近亲属。承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应承担哪些责任

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应承担以下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给承租人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房屋未按合同规定维修,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当负责维修;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

3、出售、转租房屋时,未依法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者优先承租权的,应当负责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三、承租人在哪些情况下享有有限购买权

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1.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4.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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