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租赁合同能否强制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9:54:03 411 人看过

一、提供租赁合同能否强制执行

如果租赁合同纠纷已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权利人可依据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的人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的人包括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提供租赁合同能否强制执行取决于租赁合同纠纷是否被依法判决或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已有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的,权利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7: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店铺租赁问题:法院强制执行能否解决?
    视情况而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不能执行门店,毕竟门店所有权不属于被执行人。执行过程必须要保证被执行人的必需的生活费用和住房,明显店面不是住房,所以法院是有理由进行强制执行的。店铺允许承租人转让吗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是继续有效的。房屋转租注意事项:(一)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出租人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的行为必须先行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即构成无权处分行为,其转租行为的有效还是无效就处于待定状态,只有取得出租人的事后同意或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该转租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有效。(二)房客查看房主产权原件,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租房合同附件。(三)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四
    2023-07-06
    133人看过
  • 租客违反合同,房东能否强制执行收房?
    租客违约不可以强制收房,遇到租客拖欠房租等违约行为的,房东可以依据双方在租房合同中的约定,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在具体操作中,房东可以先向租客进行协商处理,争取妥善解决纠纷,避免产生矛盾;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房东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符合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房东也可以向法院主张解除合同租房合同房客违约可以不租了吗在租房时,如果房客违约了,符合下列条件的是可以不租的。(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注意什么1、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租房者首
    2023-07-11
    299人看过
  • 土地租赁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一、土地租赁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土租赁权产生纠纷的,向人法院提起诉讼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土地租赁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
    2023-04-27
    429人看过
  • 如何提供强制执行材料
    提供强制执行材料的流程是:一、准备申请强制执行材料;1、申请执行书;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即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等;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即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还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强制执行材料。1、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的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材料要提供哪些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
    2023-08-04
    364人看过
  • 个体户提供租赁合同就能办吗
    没有房产证但有租房合同也同样可以登记办理为个体工商户。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一、个体工商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一)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对核准登记的名称在规定范围内的专用权;2、对自有资产的占有权、经营权、处分权、收益权;3、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生产经营;4、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设立帐户,申请贷款;5、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自主生产经营;6、自主决定用工形式、职工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7、依照国家和省价格管理规定自主制定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8、按照规定参加国家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资格认定,决定企业内部职称和职业技能评聘;9、申报国家科研课题、开发项目;10、申请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及其他知识产权;11、
    2023-02-24
    146人看过
  •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是否强制执行?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不是强制的。因为不管房屋租赁合同有没有登记备案,都会具有法律效力。房屋租赁可以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是即使没有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当事人一般需要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不可以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武汉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去哪里武汉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应按规定到武汉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4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023-07-01
    478人看过
  • 烟草证能否提供租赁服务?
    烟草证不可以出租。烟草专卖许可证是严禁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当经营者、企业类型或经营地址发生变化时,烟草专卖许可证需要重新申请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烟草证必须是法人吗一、办烟草证必须是法人吗1、办烟草证不一定是法人,视以下情况而论:(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2)法人所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其所属法人单位应当向相关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
    2023-07-07
    497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怎样提供线索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时,首先要自己收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样申请强制执行时,才有可供执行的财产。1、从申请人处挖掘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以及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帐号等基本情况、财产保全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行踪及隐匿财产的线索。2、案外人报告或悬赏举报:告知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悬赏执行。即若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被执行人财产查找不到而使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悬赏执行,鼓励有关知情人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其到期债权。同时应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若申请悬赏执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讲明奖赏方法及金额,并交纳公告费。从被执行人关联方打探其债权情况。3、从被执行人处取得(1)从互联网等公开信息渠道获取:很多公司为了业务推广和宣传的需要,制作有网站、微网站、开设有微博、公众帐号等,这些信息通
    2023-03-23
    58人看过
  • 强制执行公证提供维权捷径
    [案例来源]:乌鲁木齐西域公证处[案情摘要]:两例案例,为你解读强制执行公证[案例正文]:案例一王某因经营需要,向李某借款80万元,并以自己的房产作抵押。因为是朋友,李某不会不借钱给王某,但心里打鼓,万一王某经营不善,自己的辛苦钱将付诸东流。如何才好呢?李某来公证处咨询后,心里有了底。李某和王某签订了抵押借款协议,在协议中,借款人王某明确表示如借款期限届满不能还款时,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并在公证处对此协议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借款期限届满,王某确无能力还款。双方又来到公证处,公证处为李某签发了执行证书。李某凭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省去了一审、二审的诉讼程序,尽快收回了欠款。案例二张小兵和赵军二人系朋友关系。张小兵因经营需要,向赵军借款人民币二十万元,为期半年,并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本田轿车抵押给赵军。赵军认为:如张小兵届时无力还款,还要打官司才能把车变更到自己名下,
    2023-04-24
    421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租赁合同还有效吗,合同的基本内容
    法院强制执行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要看租赁合同是在强制执行前已形成,还是在强制执行后才形成的。如果是之前形成,那么就有效。如果是之后才形成的,法院执行的效力优先于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是租赁当事人、租赁标的、租赁期限以及租赁费用。一、法院强制执行租赁合同还有效吗如果租赁合同是在法院强制执行前形成,那么租赁合同的效力就应该优先于法院查封的权利,租客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租赁合同是在法院强制执行后形成的,法院执行的效力优于租赁合同的效力。1.租赁合同在法院强制执行前形成如果房东与租客的租赁合同在法院强制执行前就已经签订,那么租赁合同的效力就应该优先于法院查封的权利。租客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这时候,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租客可以通过案外人异议的方式向法院主张自己的租赁权,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法院审查租赁关系的有效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租赁合同真实有效
    2023-04-26
    268人看过
  • 可否强制执行预期合同
    如果是金钱债务的合同可以强制履行。合同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不得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一、因病不能履行合同属于违约吗一般来说,因生病不能履行算违约,除非合同将生病列为免责事由。当合同在遇到不可抗力导致履行不能时,违约方可以免除或全部免除责任。疾病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作为免责事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
    2023-03-06
    403人看过
  • 房屋租赁纠纷怎样强制执行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法院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
    2023-04-15
    468人看过
  • 承租人提供未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当事人约定以登记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如无约定需备案,则未备案的租赁合同也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登记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登记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合同如何处理一、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合同如何处理1、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合同处理方式如下:(1)承租人死亡的,生前与其共同居住的人或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约继续承租;(2)生前未与承租人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需要继续租赁该房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一
    2023-08-07
    116人看过
  • 保证合同强制执行能否办理公证
    一、保证合同强制执行能否办理公证1.以给付为主要内容的主债权债务合同和保证合同,是债权债务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公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公证债权文书对主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执行;仅对主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担保债务的,对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仅对担保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主债务的,对主债务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后,被执行人仅以担保合同不属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范围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的,不予支持。二
    2023-06-16
    30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中房屋租赁合同适用强制履行是否能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否适用强制履行,要依据合同的内容和相关法律加以分析才能确定,如果出现不能履行情形的,就不能强制履行,例如房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
    • 能否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租赁出去的财产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如果贷款逾期未还,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
    • 法院是否能强制执行房屋租赁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30
      法院可以对已经出租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房屋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承租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房屋,待租赁期满后退出。
    • 强制执行房屋财产后,原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你可以继续在此房屋中居住直至合同期限届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不管法院是将此房屋拍卖还是直接变更为李某的债权人所有,都不影响你与李某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你可以向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交纳租赁费后,继续在房屋中居住。
    • 房屋抵押人租赁的财产能否强制执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7
      租赁别人的财产不能被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