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和出让的差异体现在哪些方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30 07:24:47 206 人看过

一、转让和出让的差异体现在哪些方面

1.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

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二、转让土地使用权需经过同意吗

转让土地使用权需不需要经过同意要分以下情况:

1.如为协助法院执行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依据法院提供的裁定书(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其中所载明的宗地四至面积筹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可以不经被执行人同意。

2.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经审查批准,补交出让金后方可转让;或收回国有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党政机关、公益事业单位划拨土地转让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企业改制土地变更实际上一种转让行为,通常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原则上需转让审批。

三、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收入

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转让收入。出让方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受让方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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