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设立抵押的房子怎么算遗产价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30 09:52:25 53 人看过

一、已设立抵押的房子怎么算遗产价值

1.遗嘱继承,这是指被继承者在生前締立遗嘱,明确其遗产的所有权授予继承人。

2.遗赠,这种形式是指被继承者在生前订立遗嘱,将自身的遗产无偿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个体。

3.遗赠扶养协议,就是被继承者与扶养者签署协议,规定由扶养者承担被继承者生老病死等相关事务的责任,而被继承者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离世后则转让给扶养者所有。

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人愿意赡养老年人的情况。

4.法定继承,这是在上述三种情形均未发生时,法律依据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来确定的继承顺序。

若同时出现两种及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四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位居首位,其次为遗赠,最后是法定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二、已设立抵押的二手房能不能买卖,法律有哪些规定

已设立抵押的二手房可以买卖,但是买卖前,应当通知抵押权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已设立抵押的房子怎么算遗产价值”,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地产抵押价值可协商议定
    “房地产抵押价值应该高低适当,在掌控的范围内,房地产也可以不用评估,其抵押价值可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针对本月起实施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市国土房产局、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和厦门均和评估咨询公司等昨天召开“房地产估价·信贷研讨会”,就其中的相关热点进行讨论。对于《意见》的实施,有关人士指出,操作上有不少新的地方。如本文开头所提到的这一规定,明确了金融机构如果有能力把握抵押物市场价值和对借款人的资信有信心,就可以省去评估的时间和费用。与会人士指出,房地产抵押价值如果过高,容易造成信贷风险;过低,抵押物的担保作用就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因此,意见明确要求估价报告要对法定优先受偿权、估价对象风险及变现能力等做重点分析,科学、合理地确定房地产抵押价值。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王崎介绍,目前,我市共有房地产估价机构23家,加入该协会的17家机构会员中,执业的房地产估价师159人,执业的土地估
    2023-06-10
    194人看过
  • 房产抵押贷款用剩余价值吗
    房地产剩余价值抵押有效。《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抵押给两个以上债权人的,拍卖、出售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时间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登记前于未登记的赔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其它可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众所周知,同一财产可以抵押给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当事人进行第一次抵押后,财产的价值高于抵押债权,当事人也可以将财产抵押给他人。这个抵押也是有效的,但是还款是有顺序的。用房产抵押贷款再买房可以吗不能用于在买房的,可以用于消费或者经营。主要是要有条件,符合要求就是可以办的,当然前提是信誉要好,收入一定要能覆盖月供,不然会很麻烦,一般都是可以贷到7成的,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去申请。1、借款人贷款前: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
    2023-08-08
    430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掌握的问题
    一、现代社会金融的力量空前强大,以信用前提相对的风险却是她的克星,风险造成的危机,可以使一切随信用荡然席卷而去,谁能不惧。银行作为房地产金融特殊产品的销售商,随着此项业务的不断发展,由此而来的风险问题,愈来愈引起有关各方的高度重视和警惕。尽管一些银行不良资产通过销售的方式转移到资产经营公司,但抵押的成败有效与否影响到这部分资产的质量和出售价格,说到底还是银行的风险。在房地产金融中,房地产的抵押担保在风险管理过程中至关重要,它是银行抵御风险的重要防线,既十分有效,又不能完全抵御。因此必须对其的实际风险状况作一个有效的分析,以房地产作为抵押担保的风险情况,可通过对以下这些问题较系统地分析来认识。(1)房地产抵押权人的一般风险;(2)权益、时差与抵押风险;(3)不能抵而不漏,押而不死的风险;(4)在建工程的抵押风险;(5)住宅按揭的抵押风险;(6)拍卖市场反馈的抵押风险;(7)不同类型房地产的抵
    2023-06-10
    326人看过
  • 抵押登记已设立什么意思
    抵押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相关事项予以记载的行为。对于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来说,抵押权的法律效力从其办理抵押权登记时开始,而对于不动产的抵押权登记来说,抵押权是从双方的抵押合同生效时成立。一、房产抵押公证有效吗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第三十一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不动产抵押要进行抵押登记,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即使做了公证,也是抵押无效。公证只是对协议书的签名属实予以公证,没有实际作用。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
    2023-03-11
    111人看过
  • 抵押财产的价值如何确定?
    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具体如下:1、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飞机;6、交通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不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包括了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
    2023-07-07
    290人看过
  •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是否有抵押价值?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办好产权证后可以,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一)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物抵押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二)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三)抵押人的房屋;(四)依法取得所有权益的房屋含附属物;(五)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等。只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被继承吗只有居住权的房子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因为居住权是针对某个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其具有针对性,所以是不可以转让也不可以让其他人继承的。而且可以被继承的是被继承人享有所有权的合法财产,而对于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居住权人仅对房子享有居住权,并不享有所有权,因为该房产并不属于居住权人的财产,所以该房产当然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
    2023-07-06
    332人看过
  • 已设立抵押房屋是否可以过户
    抵押房屋已经设立,可以过户。具体流程有:1、借款人在贷款前咨询:2、填写居民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并提交银行所需的证明材料;3、银行将审查借款人提交的相关材料;4、银行将抵押借款人的产权证书、保险单或有价证券;5、借款人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合同并进行公证;6、贷款合同签订并公证后,银行将借款人的存款和贷款转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最终结清贷款,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条件要求居民具有自己的合法身份。离婚未婚的,需要有关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设立共有房抵押必须提交有效的共有人同意书。一、装修贷款的流程1、借款人贷款前填写住房贷款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
    2023-06-23
    216人看过
  • 抵押权已设立能否转让
    一、抵押权已设立能否转让如果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同有效。且房屋可以转让。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抵押权诉讼时效多久抵押权的诉讼时效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除斥期间跟诉讼时效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
    2023-06-15
    486人看过
  • 抵押贷款时如何评估房产价值
    一、抵押贷款时如何评估房产价值抵押贷款时如下评估房产价值:找有资质的房屋抵押评估机构评估。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作为委托方向房屋抵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评估委托书作为委托评估的依据,如果对房屋抵押评估的机构没有异议,即可视为接受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可以自愿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以下称法定评估),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二、房产评估的内容1.建筑物的折旧程度即建筑物因时间经过而造成的损耗,建筑物损耗可分为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建筑物折旧可分为物质折旧、功能折旧和经济折
    2023-08-07
    336人看过
  • 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双方可否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
    因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因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
    2022-04-14
    118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价值确认书
    XX不动产登记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因借款需要,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动产(土地证号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档案保管号:__________权或不动产证号: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房屋面积______㎡的不动产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抵押借款,双方确认该不动产为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_元。以上结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均无异议,予以确认。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盖章)(公章)年月日年月日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流程一、评估:1、与分行入围评估公司联系,对所抵押不动产进行评估:2、客户经理需亲自去所抵押不动产处实地查看。3、评估公司出预评报告之后上审贷会。二、抵押登记前期准备:1、上会通过,通知评估公司出正式评估报告,(出正式报告时间原则上为
    2023-05-04
    438人看过
  • 抵押房产期间是否能够保全房产价值?
    房产抵押期间能保全,但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要拍卖的,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合同效力之诉能否保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确认合同效力之诉的案件,如果不保全财产造成起诉人权利无法实现的,起诉人是可以申请诉前或者诉讼财产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
    2023-07-06
    103人看过
  • 抵押房子贷款已还清怎么解除抵押
    一、抵押房子贷款已还清怎么解除抵押1.还清贷款后,需要去银行办理贷款结清证明,然后将《房产抵押注销申请表》《房屋他项权证》等资料拿回来。2.贷款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他项权利证、房产证、还款证明等资料,去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解押手续。3.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当场办理解除抵押,即可拿回不动产权证。二、抵押房子贷款已还清解押需要多久房屋解押需要一周左右。当事人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后,银行在1-3个工作日内出具还款证明;提交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权属证明、还清贷款证明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核实审查、确认属实当场进行注销手续,在3个工作日内解压归档。三、抵押房子贷款已还清多久能进行房屋买卖购房者还清房屋抵押的借款后,抵押登记解除后,购房者取得房屋所有权,随时可以买卖房屋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2023-12-06
    50人看过
  • 能否再次抵押已抵押的房产?
    房屋是可以二次抵押的。但是二次贷款的条件是很苛刻的。条件要求如下:1、用于办理二次抵押的房屋必须是现房;2、该房产抵押登记已办理完毕,且办理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3、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4、该房产具有可二次抵押额度;5、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房产二次抵押贷款利率是多少?房产二次抵押贷款的利率一般是和房产抵押贷款利率同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基准利率为参考,结合实际情况浮动执行。目前房产抵押贷款的基准利率处于上浮状态,由于房产二次抵押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性,所以在利率上浮的幅度要大一些,在60%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
    2023-07-04
    28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产抵押法院强制执行,在房子抵押后的价值怎么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9
      房屋抵押后,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仍然可以进行财产保全,因为抵押的价值一定小于房屋的实际价值。二者之间的差价,就是对方当事人申请法院查封想要获得的利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
    • 怎么评估房产抵押价值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房地产贷款或者短期资金拆借的时候,银行或者借款人需要办理房地产抵押的一般要进行抵押评估。不过该评估不是强制性的,只要是银行或者借款人不要求可以不评估,房地产管理局并不强制评估。
    • 抵押的房地产被抵押人的行为造成抵押房地产价值不足的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抵押人占用与管理的房地产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抵押的房地产因抵押人的行为造成损失使抵押房地产价值不足以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的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房地产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务的担保。
    • 已设立抵押权的房屋,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屋能否执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因此,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即便是被执行人只有一处住房,法院仍然可以强制执行。且根据今年5月5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条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不动产抵押房产估值怎么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8
      银行在确定抵押物品后,必须对抵押物品进行估价以确定抵押贷款发放的额度。因为借款人在会换银行贷款之前,抵押物品的价值可能减少,所以银行一般不会按照抵押物品等价发放贷款,而是要打折扣的。折扣率也称为抵押率,它是指抵押物品的预计贬损值(△P)与其现值之间的比率。那么,银行发放的抵押贷款的额度(L)就等于抵押物品的作价现额(P)减去(△P)乘以抵押率(R),用公式表示: L=PR*(1—R) R=△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