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审理和列为共同原告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8:22:13
332 人看过
合并审理和列为共同原告的区别如下: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2、共同诉讼分为两种,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另一种是普通共同诉讼,又称一般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
一、十人以上集体诉讼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二、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只有一个吗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两人以上,具有同一诉讼标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其诉讼标的必需是同一法律关系,各诉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人民法院不能分案审理,必须合并审理。并没有要求诉讼请求是同一个也没有要求诉讼请求只有一个,其要就是诉讼标的之间具有不可分的联系,必须合并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原审原告与一审原告的区别
196人看过
-
反诉互为原被告合并审理吗
361人看过
-
共同原告与合并审理的司法实践与法律规定
101人看过
-
原告和被告有不重合的可以合并审理吗法院
207人看过
-
合并审理与诉的合并有什么区别?
131人看过
-
列为共同被告的16种情形
45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
起诉和原告的区别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3诉讼和起诉的区别(一)起诉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开端没有起诉,这三种诉讼均不能被提起,而诉讼则是,起诉、审查、开庭、判决,结案的整个过程。(二)起诉只是整个诉讼过程中最开始的一个程序,民事诉讼中我们因为纠纷产生了,开始起诉对方,刑事案件中触犯犯,公安局立案后,检察院根据情况向法院起诉,行政案件中,因为我们对裁决对复议的不满,开启行政诉讼后,开始起诉。(三)综上所述,诉讼是整个案件全过程,
-
普通共同被告和必要共同被告区别湖南在线咨询 2024-09-111、诉讼标的差异:必要的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具有共通性,而对于一般的共同诉讼而言,其诉讼标的则属于同一类别范畴之内。 2、诉讼请求数量不同:必要的共同诉讼仅涉及一项共享的诉讼标的,因此只存在唯一的诉讼请求;相对地,普通的共同诉讼所包括的则是多宗合并审理的诉讼标的,并相应拥有多个诉讼请求。 3、可分割性存在差异:必要的共同诉讼被视为不可分割之诉,须将所有相关案件合并进行审理; 普通的共同诉讼具备可分性
-
被告和原告区别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3按我国法律规定,除非是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原告为了达到自己起诉的目的,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也就是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只需要就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即可,必要时可以视情况向法院提交证据。
-
兼并和收购的区别, 合并与并购的区别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6合并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构成公司的法律行为。具体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置合并。二、收购通常是指一家公司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另一家公司的一定控制权。具体来说,根据划分标准的不同,可以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和混合收购。三、兼并,情况复杂。由于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界定这个词,而且在实践中经常出现混用现象。因此,关于是否是法律概念有很多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