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务工受伤的,按劳务关系处理。该退休人员再次务工的,发生劳动纠纷的应当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诉讼办理。退休人员在外务工与单位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故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人民法院按劳务关系处理。
退休人员受伤有误工费么?
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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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务工受伤按劳务关系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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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务工受伤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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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务工受伤用人单位仍需要按劳务关系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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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务工受伤按劳务关系处理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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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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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工伤部分按劳务关系处理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9《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终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退休再就业人员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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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务工受伤用人单位仍需要按劳务关系处理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2退休人员工伤按劳务关系处理。退休人员再次工作,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退休人员在农民工与单位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保障法,人民法院按劳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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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务工受伤按劳务关系处理需要什么手续?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使用者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退休再就业人员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审理劳动争议事件适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说明(3)第7条的规定,使用者及其招聘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养老金的人发生雇佣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劳务关系进行处理。因此,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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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务工受伤按劳务关系处理一次性补偿是多少钱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6国家有明确规定,社保机构不得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像工伤伤残一至四级的伤残津贴等,是不允许一次性支付的,相关规定如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十四、核定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时,若上一年度相关数据尚未公布,可暂按前一年度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