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在非全日制就业中,劳动者的工资形式是小时工资制。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还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天,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同一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每天或者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较短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这与全日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制度不同,全日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制度是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在非全日制就业中,劳动关系随时终止p>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劳动关系随时终止,即一方通知另一方,可以在不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约定一方提前数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的,本协议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则,双方关系不得为非全日制用工。如果双方的劳动关系实际上是兼职劳动合同关系,经协商一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提前数日书面通知对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本协议的内容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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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就业协议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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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就业者社保缴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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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解释:非全日制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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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者就业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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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非全日制劳动者,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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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非全日制就业中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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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是度量价格的工具、购买货物的媒介、保存财富的手段,是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它反映的是个体与社会的经济协作关系。 货币政策是一种宏观经济政策,是调节社会总需求的政策,也是间接调控经济的政策,其具有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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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就业缺点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3非全日制用工存在以下缺点: 1、存在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并承担相关用工责任的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非全日制用工很容易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如超时用工、超时支付工资等)。一旦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就存在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风险。 2、承担社保待遇赔偿的风险 在实务中,很多用人单位因为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流动性大等原因,没有为其缴纳社保(或工伤保险),或者因为这部分员工想要获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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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是什么?具体有什么特点?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有以下特点: 其一,以小时计酬为主。即非全日制用工采取的是按照劳动者工作的小时数计算劳动报酬,而不是像全日制劳动者一样采取按日或按月计酬的方式。这种计酬方式是由该用工形式每日不超过四小时的特点决定的。 其二,劳动者在同一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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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非全日制的就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2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更好,没有的话如工资条或工资卡、工服、证人证言、你与用人单位协商时可设计一些问题去谈判,并准备好录音,录音也可以作为证据。 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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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就业形式是非全日制的是什么意思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02根据相关规定,就用工形式是非全日制是什么意思做出以下解释: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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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就业是不是要缴保险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9如果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可以直接与劳动者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换句话说就是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社保可以他们自己买,公司要么在工资中罗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