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就业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24:46 401 人看过

兼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在非全日制就业中,劳动者的工资形式是小时工资制。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还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天,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同一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每天或者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较短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这与全日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制度不同,全日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制度是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在非全日制就业中,劳动关系随时终止p>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劳动关系随时终止,即一方通知另一方,可以在不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约定一方提前数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的,本协议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则,双方关系不得为非全日制用工。如果双方的劳动关系实际上是兼职劳动合同关系,经协商一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提前数日书面通知对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本协议的内容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货币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法解释:非全日制就业
    河北佳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陈殿斌兼职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一项内容,原《劳动合同法》未对此作出规定。总体而言,《劳动合同法》调整的用工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在个人之间形成的员工,如直接雇佣大学生担任家教的个人和通过国内公司以外的个人直接雇佣的保姆,属于个人员工,不在《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所谓非全日制就业是指:以小时为主要支付报酬的就业形式,同一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这种方法主要是指小时工和一些兼职工作,兼职就业也很普遍。例如,我在假期为一些公司做临时推广员,比如一些小企业雇佣的兼职会计师,他们只在月底为雇主记账。【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受到双倍工资的严厉处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2023-05-07
    499人看过
  • 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
    一、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二、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1、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两种合同形式均为法律所认可。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即使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
    2023-02-20
    171人看过
  • 中国关于非全日制就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国关于非全日制就业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68条:非全日制就业是指以小时工资为主的就业形式,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天四小时,一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2.合同形式和兼职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兼职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兼职的劳动者可以订立与一个或多个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前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终止和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任何一方可以通知对方随时终止雇佣关系。雇佣关系终止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5.工资标准和支付周期劳动合同法第72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p>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的最长结算支付期限不得超过15天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的用工形式、工资支付方式、试
    2023-05-07
    476人看过
  • 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
    一、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二、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1、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两种合同形式均为法律所认可。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即使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
    2023-04-29
    225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者就业提醒
    最近上海市发布了“小时工”工资指导价,非全日制就业人员,俗称“小时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约定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非全日制用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以小时为单位而非以日、月、年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其计酬单位也是小时,二、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与全日制就业相比,非全日制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或者每周,或者每月的工作时间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50%以下,如超过上述限制,则为全日制用工。但法律同时也规定:非全日制就业者与各个用人单位确定的每天工作时间之和不能超过法定最高工作时数,即每天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每月不能超过167.4小时。目前法律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提出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现实中许多非全日制劳
    2023-02-17
    497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法规内容是什么?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法规内容是什么?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法规内容是以小时计酬为主要的方式,并且一般情况下在这种用工的形式之下,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是不能够超过4个小时的,累计的计算的话也不能够超过24个小时每一周。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二、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1、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两种合同
    2023-04-13
    254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货币
    词条

    货币是度量价格的工具、购买货物的媒介、保存财富的手段,是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它反映的是个体与社会的经济协作关系。 货币政策是一种宏观经济政策,是调节社会总需求的政策,也是间接调控经济的政策,其具有长... 更多>

    #货币
    相关咨询
    • 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1
      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特征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 非全日制就业缺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3
      非全日制用工存在以下缺点: 1、存在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并承担相关用工责任的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非全日制用工很容易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如超时用工、超时支付工资等)。一旦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就存在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风险。 2、承担社保待遇赔偿的风险 在实务中,很多用人单位因为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流动性大等原因,没有为其缴纳社保(或工伤保险),或者因为这部分员工想要获得更多
    •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是什么?具体有什么特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有以下特点: 其一,以小时计酬为主。即非全日制用工采取的是按照劳动者工作的小时数计算劳动报酬,而不是像全日制劳动者一样采取按日或按月计酬的方式。这种计酬方式是由该用工形式每日不超过四小时的特点决定的。 其二,劳动者在同一用人
    •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是什么?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5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工作时间不同。 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还可以是
    • 非全日制人员的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4-06
      (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普通的劳动关系是以日、月、年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与此相对应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计酬单位也是小时 (2)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正式的工作之外还为其他用人单位服务,则只能算作兼职,而不能视为正式劳动关系,不能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不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