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没有关于档案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9:35:19 376 人看过

劳动法没有关于个人档案的规定,有规定企业要对离职的员工的档案保留两年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原则:

1、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二、劳动合同生效条件

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

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合法;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4、动合同形式合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

5、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订立原则相关文章
  • 档案法规中关于档案管理的原则解释
    档案法律法规适用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档案实行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再由各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同时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个人档案法律法规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六条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
    2023-07-10
    56人看过
  • 国家对于档案的相关规定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时间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由此,用人单位扣压职工档案是违法行为,个人档案必须随职工的流动而流动。一、国企辞职后档案怎么办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按照规
    2023-03-28
    191人看过
  • 档案和劳动合同有关系吗
    有关系,如果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单位又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就必须免费办理、保管人事档案。如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应将人事档案托管到当地人才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一、订立劳动合的原则:1、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2、协商一致原则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
    2023-06-21
    484人看过
  • 关于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关于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有: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认定劳动关系的方式是: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一、用人单位自用工前多久签订合同?对用人单位用工前多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3-06-28
    149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档案纠纷的问题
    人事档案纠纷也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除名、辞退、辞职、辞职纠纷。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引发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的法律责任。丢失档案属于劳动争议李先生在一家国企工作,档案一直由单位保管,现在他要退休了,单位突然说找不到他的档案,可能丢了。档案丢了对于李先生来说后果可能很严重,可现在单位根本不提赔偿问题。所以他想通过法律途径向单位索赔。可李先生听人说,档案问题不属于劳动争议,法院不管。所以想请问律师:丢失档案属于劳动争议律师解析:退休涉及档案的转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
    2023-08-16
    81人看过
  • 关于劳动合同档案提取的问题
    能在档案里面提取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档案不能由私人保管,否则就变成“死档”。当事人需要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提供,因为劳动合同必须一式两份,单位有义务提供一份给劳动者本人。关于劳动合同无期限解除的赔偿问题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23-08-12
    222人看过
  • 我国的劳动合同与档案有关吗?
    有关系,如果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单位又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就必须免费办理、保管人事档案。如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应将人事档案托管到当地人才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1、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2、协商一致原则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
    2023-06-26
    254人看过
  • 哪些关于辞职的规定没有被劳动合同法覆盖?
    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有哪些规定《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有下列规定:如果具备法定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给予其补偿,每满一年就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此处的月工资是指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在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2023-07-05
    409人看过
  • 没有档案劳动纠纷怎么办
    以前临时工没有档案劳动纠纷处理如下:(1)公司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的,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2)公司违反规定单方面辞退员工的,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3)因劳动者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被辞退的,没有赔偿金。离职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条件有哪些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劳动纠纷证据不足怎么办1、出现劳动纠纷后,如果证据不足的,当事人申请仲裁前,要先收集相关证据。2、如果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的责任,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23-08-02
    189人看过
  • 关于绩效管理有无劳动法规定
    一、关于绩效管理有无劳动法规定绩效作为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一般指劳动者在达到一定工作指标时公司予以发放相应的奖金,部分劳动者的工资构成主要由相关的绩效及基本工资构成,同时,绩效考核的标准会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岗位调整等人事行为。对于劳动法中的关于绩效管理的规定分为两部分,绩效及管理。其中绩效的发放由用人单位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具体发放比例。二、劳动法关于用工关系的更高要求劳动合同法》对用工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绩效不佳的员工处理上。绩效管理应该实现奖优罚劣、盘活人力资源的目的。奖优一般不会出现法律风险,但罚劣尤其是对不合格的员工进行惩处,在《劳动合同法》下,将遇到很多障碍。在以往的绩效管理体系中,对绩效考核结果不佳的员工,企业往往单方面采取调整岗位甚至解雇的方式,但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种方式已经不能行得通。《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变更合同予以严格的限制,要求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023-06-19
    108人看过
  • 劳动法关于仲裁的时效有哪些规定
    一、劳动法关于仲裁的时效有哪些规定劳动法关于仲裁的时效有以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二、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法律没有规定。一般的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复杂的,经审批,可以延长十五日。根据《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
    2023-05-22
    239人看过
  • 劳动法关于上24小时有怎样的规定
    上24小时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2023-06-14
    382人看过
  • 关于劳动法关于不签劳动合同怎样规定的
    国家劳动法律关于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的规定: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一、未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双倍工资未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没有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是否有补偿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有补偿,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
    2023-02-20
    280人看过
  • 有关劳动法辞退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
    2023-03-19
    47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订立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且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还应当满足不违反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等条件,才会依法生效。... 更多>

    #合同订立原则
    相关咨询
    • 有没有相关的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28
      法律分析 劳动关系具有下列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
    • 没有档案怎么办,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07
      没有档案的办法是先到户口所在地办理重新建立档案手续。之后到原来的学校,补开毕业证明等相关证明,存入档案内,建立档案手续需要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 什么情况属于档案造假,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6
      属于档案造假的情况有: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档案造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解除劳动合同入档案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2
      会放入档案,也可以直接交给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在放在档案里保存。《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 劳动人事局关于职工档案管理收费的有关规定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这涉及到人事局的具体行政工作,建议直接咨询人事局。